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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药企业针对气味发臭、外观浑浊、CODCr为5 000~8 000mg/L的高浓度废水与基本无味、外观澄清、CODCr为150~3 000mg/L的低浓度废水,分别采用预处理—IC—CASS工艺和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处理后水质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低浓度废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