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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晶(1987—)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正如任何学科都需要严密、规整、有素的学术训练,法理学也是如此。这一切又都得从最初的入门开始。对于初学者来说,实现了第一步的攻克才会为以后铺下坦途。本文从浅易的说理,循序的诱导,以期对法理学初学者入门有所助益。
【关键词】法理学;方法;研究
一、内在方面——悟性、阅读、写作
(一)悟性
法理学是这样的一个学科,她注重的是思维活动,这是与部门法的最大区别。她重在说理。自己设定一个前提,只要能够把它的内容说清楚就行了,哪怕有时候这个预设的前提本身并不正确,或者说在严格的意义上不是很正确。她注重的是一个逻辑,一个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不断将问题的阐述和论证推向深入的过程。她注重的是批判,不迷信教条,对任何的高论都尝试着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些特点决定了法理学是一个对悟性要求极高的学科。在卷帙浩繁的大家文献中,如果自己没有一个较高的领悟力和判断力,势必将会被其中的“浊涛骇浪”弄得头脑发懵,不知所向。一个大家的论著,都有他内心趋势的逻辑层次的深入,都有他或怪诞或平缓或精进的处于一家之言的见解。这样时间久了,伴随的必将是自信心的大为受挫甚至是内心上的心灰意冷,这对学术研究而言是极为不利的。相反,如果能够很好的领悟作者的论证思路,与作者“并肩齐行”,至少说能够不“掉队”,那么对于学术能力的提高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阅读。多读经典。阅读经典分为精读和泛读
1.精读
精度是高密度获取知识增量的最重要手段。只有在对经典原著仔细品读的过程中,一个人進行学术研究的原始积累才开始起步。一般而言,经典著作都是人类智慧在特定领域中的高度结晶,是某一站在人类智识巅峰的学者大家的思想集大成。一个局外者在那里可以最高效地进行智识的“营养吸取”。精读原著,才能形成自己的知识树,为日后的研究打下必要的基础。这一环的扎实与否直接决定着日后在学科体系内多大程度上的成功。在精读原著的过程中,虽然选定的只是五六个文本,但为了对其真正地做到精读,那就势必要对其涉及到的相关论述进行关注,这样以来所涉及的知识之网就会相当宽泛了。这正是精读原著虽数量少但效果巨大的原因所在。
2.泛读
泛读,顾名思义,就是对文本进行宽泛的阅读。但理解仅止于此层面是远远不够的。泛读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时间,在等量的时间和精力内获取更大的涉及面,以便更高效地扩大自己的视野,填充、弥补和强化在精读过程中的遗漏和欠缺。宽泛的阅读仅仅是针对文本数目而言的。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同样也要理会和领悟作者的观点、论证思路,同样要与作者进行交流。只是比起精读来,没有那么多的“较真”。但同样要更多地理会其观点,从而在自己理性的判断和支配下对其进行“剪辑”,从而更大限度地实现对已有知识的融汇、整合。如果说精读是从核心的“部位”强化一个人的智识,那么泛读则是从侧面对已经形成的核心体系进行扩充和强化。
(1)培养问题意识。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说在阅读文本的过程中,“带着问题去读”,时而与作者“对话”,时而对作者进行责难,时而对作者默许。首先,只有带着问题去读,才能不断地开掘对占有文本的兴趣,从而使自己能够在持久的动力下完成文本的领会和吸收。如果没有问题意识,“被作者牵着鼻子走”,那么一本书读完了,可能并没有在头脑中留下什么,只是一些时间,经历和智识上无谓的浪费。其次,带着问题去读,才能在时间、精力的等效值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知识增量的获取。因为带着问题去读就意味着在与作者“同行”的路上一刻也没有停歇与作者进行内心交流的努力,而这样的结果是在脑海中形成一条条深刻的、明晰的“知识印痕”。因此可以说,培养问题意识是进行有效文本阅读训练的核心点之一。
(2)把握作者的论证思路。不管是一篇论文,还是一部论著,论证的过程都是最核心的。它是论文或论著的躯体所在,是最主要的部分。而一个作者的论证过程,正是他智识的迸发过程、学养的流露过程和风格的体现过程。在论证中,我们感受到了那种令人兴奋的力量。这种力量迫使我们向作者走近、靠拢,抑或拜服。即使是向作者发起责难,那也同样是在作者的论证过程中才能感受到的。要仔细观察作者的论证路径:他的论证是通过一个怎样的契机展开的,又是通过怎样一个个问题的设计步步深入的,这些作为一个个“台阶”的问题又是如何实现“无缝”衔接的……当这些细微之处一一被捕捉到的时候,学术的锻炼和修养就会在最大的限度内得到跃升。
(3)考虑作者论著的思想产生背景。正如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其进化史和演变史一样,一部论著,其问题的针对和议题的产生也都会出自一个特定的思想背景。这就要求对论著涉及的思想背景有一个较为到位的把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作者文本的领会和共鸣。否则的话,在与作者一同“前行”的路上,更多面临的是不断“掉队”的可能。理解了论著产生的思想背景,就等于为正文的解读与领会提供了一个好的铺垫,那么再辅之以必要的技巧与方法,对文本很好地吸收与消化就会成为可能。
(三)写作
“没有理论资源就没有文科研究”。在具备了以上阅读技能后,与之相辅的必定是日渐增长的为写作提供的知识积累和理论资源。
1.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对于生活中的事物和现象,如果我们不去仔细地思考它,不去深入地发掘它,那么从表面看上去总是简单的。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法学理论研究,就是要拨开那些简单事物的“面纱”,然后对其进行层层的“开剥”,使其“庐山尽露真面目”,然后结合已有知识素养的积累,对其进行学理上的分析。首先,这是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的。要进行理论研究,活生生的生活才是源头活水。其次,将简单的东西“复杂化”的过程,也是理论与实际不断“反绉”制造学术养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掩藏在简单事物下面的学理被“刨露”出来,而这正是为写作提供原始素材的一个重要环节。 2.努力地写,字数由少到多
如果只拘泥于技巧的领会和文本阅读的积累是不够的。不断练笔才是进行自我提升的最切实步骤。刚开始写的时候,会觉得下笔很陌生,甚至一向喷涌的思想之泉突然觉得停止。“万事开头难”,但只要有开始就好了。不断地练习,刚开始从一两千字,逐步提升,那么时间一长肯定会有不错的效果。有一个误区就是,“当我们读了足够的文本,头脑积淀了足够的思想再去写”。孰不知,即使头脑里形成的知识增量再多,如果自始都没有实战训练,那么终究都是得从头开始。
3.直率地批判
在对作者文本进行阅读的过程中,时刻都要保持一种内心的强烈警觉。因为人类天生的理性的局限性,作者的观点随时都有冒犯人类真理的可能。如若对作者的观点只是一味地盲从,那么自己只会沦为作者倾泻观点的工具。而恰恰相反的是,在对作者观点批判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随之而与作者的思想砥砺共长。厚道地阅读,直率地批判。对于自己的写作,也不要因为自己可能提出的一个观点的错误而怕遭批判,因为批判反倒能激发提出一个正确观点。只要是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内,那么不管怎样都将是一件好事。
4.养成遵照学术风格的写作习惯
有一句话叫“习惯成自然”。只有在平时的习作中严格依照标准,那么日久流露的将是一种英姿飒爽的风采,而不至于在关键的时候手忙脚乱,仅仅因为这样一些本不算大的事情而贻误了整个作业的进程。更重要的是,严格写作的学术习惯也是一个人是否严谨的一个表征和体现。一个优秀的学人首先在习作习惯上是严谨的。只有有了严谨的习作习惯,他严谨的学术态度才会成为可能。
5.利用好图书馆
图书馆一般是一所高校最富宝藏的地方,那里准备着所有学人准备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最完备的资料。因此,如何很好的利用图书馆的知识资源,对于自己的学术研究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图书馆的图书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在查询自己所需知识资料的时候,就要采用有选择的方式,提高进行图书查阅的针对性。另外,在对一些重要书目的阅读中,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性,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即对其目录进行浏览,熟悉其大致行文思路。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达到获取知识增量的效果。
6.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的训练
思维,打个比方,就像是列车运营的调度总枢,它关系著整个思想大厦的构建。一个精进的思维绝不会产生一部庸俗的著作。思维,直接决定着思想的深度和高度。法学理论较之其他部门法学科,对思维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就是法学研究方法的运用。研究方法是工具,它帮助我们进行有效的学术操作和技能训练。具体到法理学,其研究方法主要有价值分析方法,文义分析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和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其中实证研究方法又分为文献实证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都是法学研究的有效工具。它们帮助我们对零碎的知识进行有效的函摄和统合。
二、外在方面—激情、意志
(一)激情
我认为无论要做成一件什么事情,激情永远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法学理论的研究更是体现了这一点。激情,代表着一种源泉的动力,它源源不断地为整个学习和研究的过程提供着战胜挫折,克服颓废,攻克艰难,走出困惑,实现飞跃的力量。法学理论是法学所有门类中最美的一个学科。你不必拘泥于具体法条的解读,面对的而是一个个历史越不过去的人物:伯尔曼、富勒、哈特、庞德、福柯、萨维尼、霍姆斯、哈贝马斯……具体到国内,则是像张文显、邓正来、郑成良等一个个泰斗级的人物。阅读他们的著作,就是一种精神畅游,更是与这些伟人大家们的近距离“对话”。也是当初我选择法学理论方向的最重要原因。法学理论之美,在于她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根本理论和方法论,在整个法理王国中处在一种居高临下,统领全局的作用。她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为各个部门法的发展和进步提供着智力之源。法学理论虽然是如此美妙的一个世界,但对于一个不能充分领会其美的人来说,他甚至会觉得枯燥乏味,就如一个盲人步入美丽景区的无动于衷。姚建宗教授曾经说过:“学术研究是一个自我陶醉的过程。”这其中又何尝不隐含着他老人家对学术研究的那种孜孜以求的激情!
(二)意志
要想做好一件事情。那绝对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的。对于一个从事学术研究尤其是法学理论研究的人来说,更是时时刻刻都要经受意志力、耐受力的巨大考验。学术研究是最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孜孜以求、坚忍不拔的顽强精神的。在前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遭到信心的挫败、冥想中的百思不解、排山倒海的问题与矛盾的困惑以及周围各种干扰因素的诱惑。在有的时候,这种痛苦又是无以言状的,以致于让意志稍微有点薄弱的人很容易休手顿足。所以,在对于意志力的巨大考验下,战胜了艰难困苦的人才能收获真正的甜美的果实。
总之,学术研究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事情。只是这“痛”被我们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后取得的成果的精神愉悦的消受所不断地“蚕食”和“抵消”。以上所述是我过往宝贵体验的心得结晶,它将指导着我向着学术的前路不断地迈进新的征程。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正如任何学科都需要严密、规整、有素的学术训练,法理学也是如此。这一切又都得从最初的入门开始。对于初学者来说,实现了第一步的攻克才会为以后铺下坦途。本文从浅易的说理,循序的诱导,以期对法理学初学者入门有所助益。
【关键词】法理学;方法;研究
一、内在方面——悟性、阅读、写作
(一)悟性
法理学是这样的一个学科,她注重的是思维活动,这是与部门法的最大区别。她重在说理。自己设定一个前提,只要能够把它的内容说清楚就行了,哪怕有时候这个预设的前提本身并不正确,或者说在严格的意义上不是很正确。她注重的是一个逻辑,一个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不断将问题的阐述和论证推向深入的过程。她注重的是批判,不迷信教条,对任何的高论都尝试着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些特点决定了法理学是一个对悟性要求极高的学科。在卷帙浩繁的大家文献中,如果自己没有一个较高的领悟力和判断力,势必将会被其中的“浊涛骇浪”弄得头脑发懵,不知所向。一个大家的论著,都有他内心趋势的逻辑层次的深入,都有他或怪诞或平缓或精进的处于一家之言的见解。这样时间久了,伴随的必将是自信心的大为受挫甚至是内心上的心灰意冷,这对学术研究而言是极为不利的。相反,如果能够很好的领悟作者的论证思路,与作者“并肩齐行”,至少说能够不“掉队”,那么对于学术能力的提高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阅读。多读经典。阅读经典分为精读和泛读
1.精读
精度是高密度获取知识增量的最重要手段。只有在对经典原著仔细品读的过程中,一个人進行学术研究的原始积累才开始起步。一般而言,经典著作都是人类智慧在特定领域中的高度结晶,是某一站在人类智识巅峰的学者大家的思想集大成。一个局外者在那里可以最高效地进行智识的“营养吸取”。精读原著,才能形成自己的知识树,为日后的研究打下必要的基础。这一环的扎实与否直接决定着日后在学科体系内多大程度上的成功。在精读原著的过程中,虽然选定的只是五六个文本,但为了对其真正地做到精读,那就势必要对其涉及到的相关论述进行关注,这样以来所涉及的知识之网就会相当宽泛了。这正是精读原著虽数量少但效果巨大的原因所在。
2.泛读
泛读,顾名思义,就是对文本进行宽泛的阅读。但理解仅止于此层面是远远不够的。泛读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时间,在等量的时间和精力内获取更大的涉及面,以便更高效地扩大自己的视野,填充、弥补和强化在精读过程中的遗漏和欠缺。宽泛的阅读仅仅是针对文本数目而言的。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同样也要理会和领悟作者的观点、论证思路,同样要与作者进行交流。只是比起精读来,没有那么多的“较真”。但同样要更多地理会其观点,从而在自己理性的判断和支配下对其进行“剪辑”,从而更大限度地实现对已有知识的融汇、整合。如果说精读是从核心的“部位”强化一个人的智识,那么泛读则是从侧面对已经形成的核心体系进行扩充和强化。
(1)培养问题意识。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说在阅读文本的过程中,“带着问题去读”,时而与作者“对话”,时而对作者进行责难,时而对作者默许。首先,只有带着问题去读,才能不断地开掘对占有文本的兴趣,从而使自己能够在持久的动力下完成文本的领会和吸收。如果没有问题意识,“被作者牵着鼻子走”,那么一本书读完了,可能并没有在头脑中留下什么,只是一些时间,经历和智识上无谓的浪费。其次,带着问题去读,才能在时间、精力的等效值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知识增量的获取。因为带着问题去读就意味着在与作者“同行”的路上一刻也没有停歇与作者进行内心交流的努力,而这样的结果是在脑海中形成一条条深刻的、明晰的“知识印痕”。因此可以说,培养问题意识是进行有效文本阅读训练的核心点之一。
(2)把握作者的论证思路。不管是一篇论文,还是一部论著,论证的过程都是最核心的。它是论文或论著的躯体所在,是最主要的部分。而一个作者的论证过程,正是他智识的迸发过程、学养的流露过程和风格的体现过程。在论证中,我们感受到了那种令人兴奋的力量。这种力量迫使我们向作者走近、靠拢,抑或拜服。即使是向作者发起责难,那也同样是在作者的论证过程中才能感受到的。要仔细观察作者的论证路径:他的论证是通过一个怎样的契机展开的,又是通过怎样一个个问题的设计步步深入的,这些作为一个个“台阶”的问题又是如何实现“无缝”衔接的……当这些细微之处一一被捕捉到的时候,学术的锻炼和修养就会在最大的限度内得到跃升。
(3)考虑作者论著的思想产生背景。正如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其进化史和演变史一样,一部论著,其问题的针对和议题的产生也都会出自一个特定的思想背景。这就要求对论著涉及的思想背景有一个较为到位的把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作者文本的领会和共鸣。否则的话,在与作者一同“前行”的路上,更多面临的是不断“掉队”的可能。理解了论著产生的思想背景,就等于为正文的解读与领会提供了一个好的铺垫,那么再辅之以必要的技巧与方法,对文本很好地吸收与消化就会成为可能。
(三)写作
“没有理论资源就没有文科研究”。在具备了以上阅读技能后,与之相辅的必定是日渐增长的为写作提供的知识积累和理论资源。
1.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对于生活中的事物和现象,如果我们不去仔细地思考它,不去深入地发掘它,那么从表面看上去总是简单的。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法学理论研究,就是要拨开那些简单事物的“面纱”,然后对其进行层层的“开剥”,使其“庐山尽露真面目”,然后结合已有知识素养的积累,对其进行学理上的分析。首先,这是进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的。要进行理论研究,活生生的生活才是源头活水。其次,将简单的东西“复杂化”的过程,也是理论与实际不断“反绉”制造学术养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掩藏在简单事物下面的学理被“刨露”出来,而这正是为写作提供原始素材的一个重要环节。 2.努力地写,字数由少到多
如果只拘泥于技巧的领会和文本阅读的积累是不够的。不断练笔才是进行自我提升的最切实步骤。刚开始写的时候,会觉得下笔很陌生,甚至一向喷涌的思想之泉突然觉得停止。“万事开头难”,但只要有开始就好了。不断地练习,刚开始从一两千字,逐步提升,那么时间一长肯定会有不错的效果。有一个误区就是,“当我们读了足够的文本,头脑积淀了足够的思想再去写”。孰不知,即使头脑里形成的知识增量再多,如果自始都没有实战训练,那么终究都是得从头开始。
3.直率地批判
在对作者文本进行阅读的过程中,时刻都要保持一种内心的强烈警觉。因为人类天生的理性的局限性,作者的观点随时都有冒犯人类真理的可能。如若对作者的观点只是一味地盲从,那么自己只会沦为作者倾泻观点的工具。而恰恰相反的是,在对作者观点批判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随之而与作者的思想砥砺共长。厚道地阅读,直率地批判。对于自己的写作,也不要因为自己可能提出的一个观点的错误而怕遭批判,因为批判反倒能激发提出一个正确观点。只要是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内,那么不管怎样都将是一件好事。
4.养成遵照学术风格的写作习惯
有一句话叫“习惯成自然”。只有在平时的习作中严格依照标准,那么日久流露的将是一种英姿飒爽的风采,而不至于在关键的时候手忙脚乱,仅仅因为这样一些本不算大的事情而贻误了整个作业的进程。更重要的是,严格写作的学术习惯也是一个人是否严谨的一个表征和体现。一个优秀的学人首先在习作习惯上是严谨的。只有有了严谨的习作习惯,他严谨的学术态度才会成为可能。
5.利用好图书馆
图书馆一般是一所高校最富宝藏的地方,那里准备着所有学人准备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最完备的资料。因此,如何很好的利用图书馆的知识资源,对于自己的学术研究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图书馆的图书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在查询自己所需知识资料的时候,就要采用有选择的方式,提高进行图书查阅的针对性。另外,在对一些重要书目的阅读中,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性,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即对其目录进行浏览,熟悉其大致行文思路。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达到获取知识增量的效果。
6.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的训练
思维,打个比方,就像是列车运营的调度总枢,它关系著整个思想大厦的构建。一个精进的思维绝不会产生一部庸俗的著作。思维,直接决定着思想的深度和高度。法学理论较之其他部门法学科,对思维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就是法学研究方法的运用。研究方法是工具,它帮助我们进行有效的学术操作和技能训练。具体到法理学,其研究方法主要有价值分析方法,文义分析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和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其中实证研究方法又分为文献实证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都是法学研究的有效工具。它们帮助我们对零碎的知识进行有效的函摄和统合。
二、外在方面—激情、意志
(一)激情
我认为无论要做成一件什么事情,激情永远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法学理论的研究更是体现了这一点。激情,代表着一种源泉的动力,它源源不断地为整个学习和研究的过程提供着战胜挫折,克服颓废,攻克艰难,走出困惑,实现飞跃的力量。法学理论是法学所有门类中最美的一个学科。你不必拘泥于具体法条的解读,面对的而是一个个历史越不过去的人物:伯尔曼、富勒、哈特、庞德、福柯、萨维尼、霍姆斯、哈贝马斯……具体到国内,则是像张文显、邓正来、郑成良等一个个泰斗级的人物。阅读他们的著作,就是一种精神畅游,更是与这些伟人大家们的近距离“对话”。也是当初我选择法学理论方向的最重要原因。法学理论之美,在于她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根本理论和方法论,在整个法理王国中处在一种居高临下,统领全局的作用。她就像一位慈祥的母亲,为各个部门法的发展和进步提供着智力之源。法学理论虽然是如此美妙的一个世界,但对于一个不能充分领会其美的人来说,他甚至会觉得枯燥乏味,就如一个盲人步入美丽景区的无动于衷。姚建宗教授曾经说过:“学术研究是一个自我陶醉的过程。”这其中又何尝不隐含着他老人家对学术研究的那种孜孜以求的激情!
(二)意志
要想做好一件事情。那绝对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的。对于一个从事学术研究尤其是法学理论研究的人来说,更是时时刻刻都要经受意志力、耐受力的巨大考验。学术研究是最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孜孜以求、坚忍不拔的顽强精神的。在前行的过程中,随时都会遭到信心的挫败、冥想中的百思不解、排山倒海的问题与矛盾的困惑以及周围各种干扰因素的诱惑。在有的时候,这种痛苦又是无以言状的,以致于让意志稍微有点薄弱的人很容易休手顿足。所以,在对于意志力的巨大考验下,战胜了艰难困苦的人才能收获真正的甜美的果实。
总之,学术研究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事情。只是这“痛”被我们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后取得的成果的精神愉悦的消受所不断地“蚕食”和“抵消”。以上所述是我过往宝贵体验的心得结晶,它将指导着我向着学术的前路不断地迈进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