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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新增法学博士授权的一级学科有26个,新增法学硕士授权的一级学科有113个。新增法学博士授权的一级学科26个: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