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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设定,对政府如何确保良好行政、保障公民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预防和消解与日俱增的行政纠纷,有效化解转型时期政府行政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需实现从单一中心的传统管控模式转向多中心的现代合作治理模式,生成一种以"公众参与、法治思维、程序正义、治理有效"为基本表征的治理型行政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