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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通过公开选聘,我进入到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虽然多年后调入到其它单位,但是那段经历让我刻骨铭心。当时,原本考取的是其他岗位,但局信访室的一名老同志即将退休,因此局里安排我接替他的工作。就这样,原来是一名中学教师的我,带着些许兴奋,以及更多的担心,第一次踏进了局信访室。兴奋的是有了新岗位学习锻炼的机会,担心的则是对信访工作一无所知,害怕自己处理不好接访的各类问题,对自己、对工作、对百姓都不好交代。但随着一拨又一拨信访群众的来来回回,兴奋逐渐归于平静,担心则早就变成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多年来,我可谓尝遍酸甜苦辣,但贴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初心始终未改。
一
一天早晨,天很冷,一位老人一进信访室,就吵嚷着要见领导,说拖了几年的事都没解决好,要跟领导当面说理。
我赶忙笑脸相迎:“老人家,您请坐,有什么事可以先跟我说,我们会帮您解决的。”说话同时,我给老人递上了一杯热水。没想到情绪激动的老人根本不领情,一甩手打翻了茶水,说:“你骗谁呢,我要见你们领导,今天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坐在这儿等!”
看着桌子上弄湿的材料,我当时也有点儿蒙,但工作还得做。见老人衣着较少,我岔开话题问道:“大爷,您住哪,一早过来挨冻了吧,子女都过得好吗?”说着,我打开了空调。
提到子女,老人一脸自豪。老人有一双儿女,儿子在部队工作,女儿在银行系统工作,都已成家。说着说着,老人终于平息下来,慢慢跟我讲起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一边仔细听,一边认真记。原来,老人已经退休,要求落实医保问题。
第二天上午,我约好老人,一起找到老人曾任职公司的破产组。我们一起翻阅了破产终结时在册职工名册,其中退休职工有17名,老人的名字也在上面。破产组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详细解释:当时,对破产终结后至经济补偿时的退休职工,分别征求本人意见,可以选择领经济补偿或者参加医保。因退休人员工龄较长,所以都提出领取经济补偿,老人也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来按规定,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但个人每月要承担35元。虽然老人也在参加医保之列,但因为已经领取经济补偿,所以个人每月缴纳部分不再由单位承担。老人不存在落实医保问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随后,我又多次问询原公司负责人、经办人以及公司同等待遇的老职工,认真细致帮老人理清事情原委,老人多年的心结最终得到化解。
二
一天,信访室来了一对父女,看上去好像有些矛盾。原来,女孩要求独立安排宅基地,前提是其父要拆除住房接建部分,但其父不同意,認为接建部分有合法手续。这就有点蹊跷了。
经过耐心询问得知,他们家里有一处宅基地,女孩的哥哥考上大学后,户籍已迁出居委会,女孩当时未婚,不符合单独安排宅基地的条件。四年前,考虑到女孩已婚且与父母同住,相关部门同意接建一间,以解决居住紧张问题,并办理了相关的接建手续。但后来,女孩认为已成家,且独立成户,多次申请应享受宅基地。
到了周末,我骑车上门了解情况。女孩的父亲拿出了当年的接建手续,现场也看到一间接建部分的房屋占用了相应的宅基地,初步核算已超出3口之家享受宅基地面积的标准。
当场,我反复和父女沟通,使他们初步达成谅解。随后,我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所在村委会。村委会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召开了邻里议事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有人说,女孩已单独成户,应该享有宅基地。还有人说,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女孩享有平等的宅基地权益。也有人表示,女孩哥哥一家也会经常回来居住,三家居住在一起,难免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邻里们认为,女孩申请宅基地合情合理。最后,大家一致主张给女孩单独安排宅基地。看到这情势,父亲也接受了大家的意见,并很快退回以前的接建手续,又自行拆除了接建部分,父女关系也和睦如初了。
三
一次出差途中,我接到一个信访人电话,自称姓李,以前是县里一家集体性质公司正式职工,现在成了“三无”人员,牢骚满腹,情绪激动。听了半天,我也插不上半句话。我担心不在当面,老李可能会有过激行为,赶忙好言相劝:“天下真理只一条,只要您有理,就不用担心解决待遇问题。我回去肯定第一时间联系您,请您放心!”
回来后,我立即联系到老李并热情接待,他说话也客气多了。原来,老李1997年3月作为一般职工调进公司,2003年8月参加公司岗位竞争,落聘下岗,公司书面通知他在60天内,或提出异议或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关系托管手续,但老李均未办理,被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就劳动关系而言,老李个人存在过失。
老李下岗后,曾承包鱼塘,从事过几年养殖业,后因经营不善亏本,现确实无业、无收入来源、无社保。本着解决信访人实际生活困难的原则,我反复征求该公司意见,有了初步意向后,又书面向其主管部门作了反映。最终,该公司同意安排老李就业,岗位为公司下属物业公司物管员,具体工作为卫生、维修、收费,工资按物业公司考核规定发放。上班后,将按规定缴纳社保,对未在公司上班期间的社保金,全部由其个人补交,办理好衔接手续后即可上班。接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老李有点意外,又很感动,拉着我的手连声说谢谢。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取得了共赢。看到信访人心满意足的样子,我也非常高兴。
以上三例,只是我前些年接待信访群众的片段。事实上,还有许多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群众来上访。上访的人员形形色色,上访的问题五花八门。所有这些,也正说明了信访工作是为民解忧的重要渠道,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我想,信访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的工作,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年来的接访工作,使我练就了一套本领:接待上访群众时热心,不冷漠处之;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当然,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更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只有做信访群众的贴心人,才能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从而更好更快化解信访矛盾。
(作者单位:射阳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霍宏光
一
一天早晨,天很冷,一位老人一进信访室,就吵嚷着要见领导,说拖了几年的事都没解决好,要跟领导当面说理。
我赶忙笑脸相迎:“老人家,您请坐,有什么事可以先跟我说,我们会帮您解决的。”说话同时,我给老人递上了一杯热水。没想到情绪激动的老人根本不领情,一甩手打翻了茶水,说:“你骗谁呢,我要见你们领导,今天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坐在这儿等!”
看着桌子上弄湿的材料,我当时也有点儿蒙,但工作还得做。见老人衣着较少,我岔开话题问道:“大爷,您住哪,一早过来挨冻了吧,子女都过得好吗?”说着,我打开了空调。
提到子女,老人一脸自豪。老人有一双儿女,儿子在部队工作,女儿在银行系统工作,都已成家。说着说着,老人终于平息下来,慢慢跟我讲起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一边仔细听,一边认真记。原来,老人已经退休,要求落实医保问题。
第二天上午,我约好老人,一起找到老人曾任职公司的破产组。我们一起翻阅了破产终结时在册职工名册,其中退休职工有17名,老人的名字也在上面。破产组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详细解释:当时,对破产终结后至经济补偿时的退休职工,分别征求本人意见,可以选择领经济补偿或者参加医保。因退休人员工龄较长,所以都提出领取经济补偿,老人也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后来按规定,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但个人每月要承担35元。虽然老人也在参加医保之列,但因为已经领取经济补偿,所以个人每月缴纳部分不再由单位承担。老人不存在落实医保问题,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随后,我又多次问询原公司负责人、经办人以及公司同等待遇的老职工,认真细致帮老人理清事情原委,老人多年的心结最终得到化解。
二
一天,信访室来了一对父女,看上去好像有些矛盾。原来,女孩要求独立安排宅基地,前提是其父要拆除住房接建部分,但其父不同意,認为接建部分有合法手续。这就有点蹊跷了。
经过耐心询问得知,他们家里有一处宅基地,女孩的哥哥考上大学后,户籍已迁出居委会,女孩当时未婚,不符合单独安排宅基地的条件。四年前,考虑到女孩已婚且与父母同住,相关部门同意接建一间,以解决居住紧张问题,并办理了相关的接建手续。但后来,女孩认为已成家,且独立成户,多次申请应享受宅基地。
到了周末,我骑车上门了解情况。女孩的父亲拿出了当年的接建手续,现场也看到一间接建部分的房屋占用了相应的宅基地,初步核算已超出3口之家享受宅基地面积的标准。
当场,我反复和父女沟通,使他们初步达成谅解。随后,我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所在村委会。村委会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召开了邻里议事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有人说,女孩已单独成户,应该享有宅基地。还有人说,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女孩享有平等的宅基地权益。也有人表示,女孩哥哥一家也会经常回来居住,三家居住在一起,难免因生活琐事引发矛盾。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邻里们认为,女孩申请宅基地合情合理。最后,大家一致主张给女孩单独安排宅基地。看到这情势,父亲也接受了大家的意见,并很快退回以前的接建手续,又自行拆除了接建部分,父女关系也和睦如初了。
三
一次出差途中,我接到一个信访人电话,自称姓李,以前是县里一家集体性质公司正式职工,现在成了“三无”人员,牢骚满腹,情绪激动。听了半天,我也插不上半句话。我担心不在当面,老李可能会有过激行为,赶忙好言相劝:“天下真理只一条,只要您有理,就不用担心解决待遇问题。我回去肯定第一时间联系您,请您放心!”
回来后,我立即联系到老李并热情接待,他说话也客气多了。原来,老李1997年3月作为一般职工调进公司,2003年8月参加公司岗位竞争,落聘下岗,公司书面通知他在60天内,或提出异议或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关系托管手续,但老李均未办理,被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就劳动关系而言,老李个人存在过失。
老李下岗后,曾承包鱼塘,从事过几年养殖业,后因经营不善亏本,现确实无业、无收入来源、无社保。本着解决信访人实际生活困难的原则,我反复征求该公司意见,有了初步意向后,又书面向其主管部门作了反映。最终,该公司同意安排老李就业,岗位为公司下属物业公司物管员,具体工作为卫生、维修、收费,工资按物业公司考核规定发放。上班后,将按规定缴纳社保,对未在公司上班期间的社保金,全部由其个人补交,办理好衔接手续后即可上班。接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老李有点意外,又很感动,拉着我的手连声说谢谢。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取得了共赢。看到信访人心满意足的样子,我也非常高兴。
以上三例,只是我前些年接待信访群众的片段。事实上,还有许多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群众来上访。上访的人员形形色色,上访的问题五花八门。所有这些,也正说明了信访工作是为民解忧的重要渠道,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我想,信访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的工作,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年来的接访工作,使我练就了一套本领:接待上访群众时热心,不冷漠处之;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当然,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更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只有做信访群众的贴心人,才能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从而更好更快化解信访矛盾。
(作者单位:射阳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