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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章程的严肃性及变更的必要性(1)章程是台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及其活动的根本性准则,它作为台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必不可少能四大要件(发起人、章程、资本、设立登记)之一,依照台湾公司法的规定,应当以“发起人全体之同意”、以书面方式订定而成。从订立章程的权力来源来看,章程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公司发起人根据法律赋予的“自治立法权”所制定的公司内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