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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东北地方政府在赈灾政策中主要采取"旗民分赈"的二元化赈灾体系;民国后,在五族共和、人人平等的旗帜下",旗民分赈"的二元化赈灾体制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按受灾严重程度的平等赈济。这种变化不失为民国时期东北地方政府在赈灾政策上的一大进步。同时,民间义赈逐步兴起。这些转变对于整个近代东北地区社会慈善救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