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有效推进滨湖新区社区中心的规划建设与城市社会行政管理体系的协调与一致性,我们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的三级公共服务配套调整为街道级与小区级“二级”社区中心。同时为减少社区中心的行政与社会管理成本方案,“二级”社区中心将社区管理公共服务设施与邻里商业设施统筹建设与运营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