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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可以以新建的方式建设新的聚落,也可以在原有村庄的基础上进行整治改造。整治改造原有的村落,既可以节约建设资金,又可以延续村落原有的肌理和文脉。本文以江苏省宿迁市顺河镇林苗圃村为例,阐述了以整治改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从基本环境配套设施、特色提升、产业引导等方面入手,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的目标要求。该村村庄环境整治的基本做法对当前全国各地以整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