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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禁止其流转,矿产资源的流转要依赖于矿业权的流转,在矿产资源的权利配置上形成了自物权与他物权(他项权利)并行的权利安排。矿业权特别是采矿权的流转从实质上是矿产资源所有权发生转移,可以允许所有权流转而实现资产管理与资源管理的分离,并使矿业权成为资源管理的手段即行政特许权,矿产资源上的权利形成私权与公权并存的新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