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京民防发[2016]43号各区民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防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综[2014]2767号),结合我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际,现就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