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京民福发[2016]254号各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确保配建养老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以下简称《配置指标》)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