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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规范是应该主要表现为"规则"还是应该表现为"标准"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传统的理论分析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的方法被引进到国际私法领域中,并且首先被运用到对规则和标准合理性的论证中,现有的经济分析并没有给人们清晰的思路来解决规则和标准的争论。要想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解决国际私法关于规则和标准之间的争论,必须深入到规则和标准的经济学本质并结合国际私法的实际,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