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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被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社会救助制度,由民政部于1999年9月宣布,已在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治所在的镇普遍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又于当年10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行,自此,这张“最后的安全网”已经成为中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和反贫困战略中的一道重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