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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鸦片战争期间 ,英国从最初在领事报关制度下协助清政府缉私 ,到取消协助缉私的条约义务 ,进而攫夺中国的海关行政权 ,改造海关和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 ,其贯穿始终的核心目标是在通商口岸建立一种符合其利益的“法治” ,以保障其在不平等条约下的自由贸易。而清政府未能自主形成顺应新贸易格局的政府功能 ,结果将建立法治的政府职能以及相应的权益拱手送人 ,从而在“抚夷”的幻象下沦为列强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