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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集体经济联社党委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经信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强联社自身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联社“指导、监督、维护、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大力实施民生工业促进计划,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2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能,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和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侧重深入轻工成长型企业、小微企业进行了调研,推荐6家企业无偿资金项目并推荐人员参加了经信委组织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通过验收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使项目资金真正在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产业升级、改进项目技术工艺、提高当地经济和社会效益、解决农牧民就业创收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积极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轻工中小企业发展情况。2012年8月底至9月初就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等问题,深入到和田、喀什、阿克苏、巴州等地进行了调研,积极了解轻工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为着力做好企业服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是按照总社下发的《关于开展“联合发展”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总社资财[2012]12号)精神,新疆联社对全疆15个地、州(市)轻工集体经济联社及所属企业通过何种形式参与联合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二)依托自治区民生工业推进计划,不断提升联社的影响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由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对全区具有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手工艺品、文化用品、特色小食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及小微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在自治区经信委的牵头组织下,新疆联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订了《创建自治区民生工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鼓励、支持民生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民生工业专项资金使用导向和管理办法。先后分两批共命名了10个自治区民生工业示范基地,21个示范项目并全部给予了专项资金扶持。根据各地州统计,10个示范基地2012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6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8.58亿元,民生工业从业人员达到7.1万人,其中新增2720人。
二是开展民生工业调研。今年3月,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分3个调研组赴南疆、东疆、伊犁州、塔城、阿勒泰、乌昌地区民生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参加座谈会9次,实地考察企业70多家,有扶持、有监督、有考核,为自治区民生工业收集资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积极协助基层联社申报民生工业项目。2012年,喀什地区莎车县联社的地毯厂获30万元自治区民生工业专项资金支持。2013年,在区联社的帮助下,由莎车县联社地毯厂和耐菲斯刺绣协会等20家企业联合申报的“莎车县民族手工业示范基地”、且末县联社下属的缝纫生产联合社“民族服饰、花帽生产加工与培训在扩建项目”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四是组织全区24家联社企业共36人参加了2012年10月25至29日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取得了2金、4银、4铜、7个优秀奖的好成绩。
五是积极开展人才培养,进一步为联社发展提供后劲。举办了为期6天、40课时、120人参加的“自治区民生工业——2012年新疆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培训班”。这次培训对提高素养,更新理念,开阔视野,培养传承与发展、继承与创新型人才意义重大。2012年12月,在乌鲁木齐、伊犁州、和田地区分别举办了三期自治区民生工业绣品、地毯设计制作与质量管理培训班,培训人员近300人。对小微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培养高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促进我区民族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是携手“靓丽工程”共谋促进自治区传统手工业发展。今年2月28日,联社与新疆妇联召开座谈会,就“自治区民生工业促进计划”和“新疆女性靓丽工程”项目展开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实现优势互补,真正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项目和最需要的人身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经商议,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一致同意在制订规划、人才培训、品牌宣传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三)大力推进新疆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一是《中国工艺美术全集·新疆卷》编撰工作正式启动。今年2月召开了启动仪式大会,建立了《中国工艺美术全集·新疆卷》编撰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从今年开始将用6年时间、投入数百万资金、介入数百人完成此项目。这是新疆工艺美术行业的重大工程和重要课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是在全疆工艺美术行业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疆工艺美术人才、藏馆、专业和科研机构、专业市场、珍稀原材料等行业基本情况信息库。
三是积极开展申遗工作,保护和传承传统技艺。通过挖掘和组织申报,目前新疆工艺美术手工技艺已有19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47项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四是做好全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经过层层选拔、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2012年第52号公告公布了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新疆玉文化雕刻研究所所长赵敏获此殊荣。至此,新疆共有3名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五是组织企业和大师参加全国各类展会,扩大影响。2012年组织参加了在扬州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47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及“2009-2011中国工艺美术国家级培训项目学员优秀作品展评奖”等活动。荣获“2012‘百花·玉缘杯’中国玉石雕精品奖”3个、银奖3个、铜奖4个、优秀奖1个;荣获“金凤凰”创新设计大奖赛银奖1个、铜奖3个、优秀奖1个;荣获“2009-2011中国工艺美术国家级培训项目学员优秀作品展评奖”入围奖25个、“最佳作品奖”5个,取得了可喜成绩。 2013年4月,组织参加了在扬州举办的“第48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组织了18家工艺美术企业32人参加展会,推荐39件作品参评。荣获“2013‘金凤凰·扬州赛区’创新产品设计大奖赛”金奖1个、银奖4个、铜奖4个;荣获“2013‘百花·玉缘杯’中国玉石雕精品奖”金奖5个、银奖3个、铜奖3个、优秀奖2个。
(四)加强协调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确定了“以信访工作为突破、以困难群众为重点、以稳定发展为宗旨”的工作理念,多渠道协调解决已改制集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于职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积极反映协调,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稳定。仅乌鲁木齐市联社全年就接待了涉及26个企业上访人员3954人次,发挥了政府与群众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盘活联社资产,确保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
新疆联社制定了《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所有出租房屋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竞争的方式出租。喀什市联社加强对联社资产的有效管理,在老办公楼面临拆迁、出租数量减少的情况下,根据喀什市出租市场的实际,及时调整租金单价,2012年实际向市国资局上缴租金33万元。
(六)加强沟通交流,拓宽了协作渠道
一是参加了总社七届二次理事会议、《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年会、联社财务会议等,加强了与各地的交流。二是乌鲁木齐和喀什市联社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联社工作、拓展新领域、开展新业务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三是成功举办了以“加强协作、改革创新、推进发展”为主题的第七届全国省会城市集体经济联社主任联席会议,强化了信息交流,拓宽了协作渠道。四是利用今年2月召开全疆轻工业行业座谈会的契机,召集全疆6家基层联社和各地州经信委领导进行座谈,就今后加强沟通协作达成了共识。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创新,开创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上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二是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养老待遇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2013年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联社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能力,扎扎实实为集体企业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把维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放到首位,继续盘活联社资产。
(三)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改革发展中提高联社的地位和作用。
(四)大力发展手工业经济,繁荣工艺美术产业,使民生工业专项资金向传统手工业倾斜,力争50%资金投向传统手工业。
(五)组织开展新疆优秀旅游纪念品的评选。积极与自治区民宗委、旅游局和妇联协调,四家联合举办一次新疆优秀旅游纪念品评选活动,积极促进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生产,提升产品品质。
(六)支持自治区民生工业企业“走出去”。继续参加今年10月在武汉举办的全国工艺美术展,另外争取组织20-30家企业参加乌兹别克斯坦新疆产品展览会。
(七)加强与总社、各省市联社、区内联社的联系和交流,努力搭建互助协作的平台,使联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2012年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能,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根据自治区经信委和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侧重深入轻工成长型企业、小微企业进行了调研,推荐6家企业无偿资金项目并推荐人员参加了经信委组织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通过验收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使项目资金真正在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产业升级、改进项目技术工艺、提高当地经济和社会效益、解决农牧民就业创收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积极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轻工中小企业发展情况。2012年8月底至9月初就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等问题,深入到和田、喀什、阿克苏、巴州等地进行了调研,积极了解轻工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为着力做好企业服务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是按照总社下发的《关于开展“联合发展”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总社资财[2012]12号)精神,新疆联社对全疆15个地、州(市)轻工集体经济联社及所属企业通过何种形式参与联合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二)依托自治区民生工业推进计划,不断提升联社的影响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由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对全区具有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手工艺品、文化用品、特色小食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及小微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在自治区经信委的牵头组织下,新疆联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订了《创建自治区民生工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鼓励、支持民生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民生工业专项资金使用导向和管理办法。先后分两批共命名了10个自治区民生工业示范基地,21个示范项目并全部给予了专项资金扶持。根据各地州统计,10个示范基地2012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6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8.58亿元,民生工业从业人员达到7.1万人,其中新增2720人。
二是开展民生工业调研。今年3月,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分3个调研组赴南疆、东疆、伊犁州、塔城、阿勒泰、乌昌地区民生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参加座谈会9次,实地考察企业70多家,有扶持、有监督、有考核,为自治区民生工业收集资料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积极协助基层联社申报民生工业项目。2012年,喀什地区莎车县联社的地毯厂获30万元自治区民生工业专项资金支持。2013年,在区联社的帮助下,由莎车县联社地毯厂和耐菲斯刺绣协会等20家企业联合申报的“莎车县民族手工业示范基地”、且末县联社下属的缝纫生产联合社“民族服饰、花帽生产加工与培训在扩建项目”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四是组织全区24家联社企业共36人参加了2012年10月25至29日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取得了2金、4银、4铜、7个优秀奖的好成绩。
五是积极开展人才培养,进一步为联社发展提供后劲。举办了为期6天、40课时、120人参加的“自治区民生工业——2012年新疆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培训班”。这次培训对提高素养,更新理念,开阔视野,培养传承与发展、继承与创新型人才意义重大。2012年12月,在乌鲁木齐、伊犁州、和田地区分别举办了三期自治区民生工业绣品、地毯设计制作与质量管理培训班,培训人员近300人。对小微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培养高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促进我区民族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是携手“靓丽工程”共谋促进自治区传统手工业发展。今年2月28日,联社与新疆妇联召开座谈会,就“自治区民生工业促进计划”和“新疆女性靓丽工程”项目展开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实现优势互补,真正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项目和最需要的人身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经商议,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一致同意在制订规划、人才培训、品牌宣传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三)大力推进新疆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一是《中国工艺美术全集·新疆卷》编撰工作正式启动。今年2月召开了启动仪式大会,建立了《中国工艺美术全集·新疆卷》编撰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从今年开始将用6年时间、投入数百万资金、介入数百人完成此项目。这是新疆工艺美术行业的重大工程和重要课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是在全疆工艺美术行业普查的基础上,建立了新疆工艺美术人才、藏馆、专业和科研机构、专业市场、珍稀原材料等行业基本情况信息库。
三是积极开展申遗工作,保护和传承传统技艺。通过挖掘和组织申报,目前新疆工艺美术手工技艺已有19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47项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四是做好全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经过层层选拔、推荐申报,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2012年第52号公告公布了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新疆玉文化雕刻研究所所长赵敏获此殊荣。至此,新疆共有3名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
五是组织企业和大师参加全国各类展会,扩大影响。2012年组织参加了在扬州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47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及“2009-2011中国工艺美术国家级培训项目学员优秀作品展评奖”等活动。荣获“2012‘百花·玉缘杯’中国玉石雕精品奖”3个、银奖3个、铜奖4个、优秀奖1个;荣获“金凤凰”创新设计大奖赛银奖1个、铜奖3个、优秀奖1个;荣获“2009-2011中国工艺美术国家级培训项目学员优秀作品展评奖”入围奖25个、“最佳作品奖”5个,取得了可喜成绩。 2013年4月,组织参加了在扬州举办的“第48届全国工艺品交易会”,组织了18家工艺美术企业32人参加展会,推荐39件作品参评。荣获“2013‘金凤凰·扬州赛区’创新产品设计大奖赛”金奖1个、银奖4个、铜奖4个;荣获“2013‘百花·玉缘杯’中国玉石雕精品奖”金奖5个、银奖3个、铜奖3个、优秀奖2个。
(四)加强协调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确定了“以信访工作为突破、以困难群众为重点、以稳定发展为宗旨”的工作理念,多渠道协调解决已改制集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于职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积极反映协调,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稳定。仅乌鲁木齐市联社全年就接待了涉及26个企业上访人员3954人次,发挥了政府与群众间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盘活联社资产,确保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
新疆联社制定了《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所有出租房屋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竞争的方式出租。喀什市联社加强对联社资产的有效管理,在老办公楼面临拆迁、出租数量减少的情况下,根据喀什市出租市场的实际,及时调整租金单价,2012年实际向市国资局上缴租金33万元。
(六)加强沟通交流,拓宽了协作渠道
一是参加了总社七届二次理事会议、《中国集体经济》杂志年会、联社财务会议等,加强了与各地的交流。二是乌鲁木齐和喀什市联社就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联社工作、拓展新领域、开展新业务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三是成功举办了以“加强协作、改革创新、推进发展”为主题的第七届全国省会城市集体经济联社主任联席会议,强化了信息交流,拓宽了协作渠道。四是利用今年2月召开全疆轻工业行业座谈会的契机,召集全疆6家基层联社和各地州经信委领导进行座谈,就今后加强沟通协作达成了共识。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创新,开创轻工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上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二是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养老待遇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2013年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联社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能力,扎扎实实为集体企业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把维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放到首位,继续盘活联社资产。
(三)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改革发展中提高联社的地位和作用。
(四)大力发展手工业经济,繁荣工艺美术产业,使民生工业专项资金向传统手工业倾斜,力争50%资金投向传统手工业。
(五)组织开展新疆优秀旅游纪念品的评选。积极与自治区民宗委、旅游局和妇联协调,四家联合举办一次新疆优秀旅游纪念品评选活动,积极促进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生产,提升产品品质。
(六)支持自治区民生工业企业“走出去”。继续参加今年10月在武汉举办的全国工艺美术展,另外争取组织20-30家企业参加乌兹别克斯坦新疆产品展览会。
(七)加强与总社、各省市联社、区内联社的联系和交流,努力搭建互助协作的平台,使联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