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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并未明确表演者对其在视听作品中的表演是否享有独立表演者权,但结合电影类作品著作权归属制度设计的宗旨和著作权法关于表演者权的具体规定,在电影类作品的著作权赋予制片者享有和行使的规则下,可以确定表演者除有权表明身份及保护形象不受歪曲外,对其在视听作品中的表演不享有独立的表演者权,制片者对视听作品的整体使用无需征得表演者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