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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危害体育公共利益和公民体育权利的行为,由于认识和制度上的缺陷,我国现行司法体系对体育公益案件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导致大量侵权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针对这一问题,应分析目前司法救济产生困境的原因,进而建立体育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