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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到来,然而随之而凸现出了现代商业社会中信息和交易安全等重要的问题。商业秘密作为具有某些重要特质的信息 ,已引起了立法者及拥有者的高度关注。在网络经济条件下 ,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虚拟性、扩展性、复杂性及隐蔽性 ,使得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成为一个十分棘手却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都十分重要。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商业秘密 保护模式
随着全球数据量爆炸式的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到来,然而随之而凸现出了现代商业社会中信息和交易安全等重要的问题。商业秘密作为具有某些重要特质的信息 ,已引起了立法者及拥有者的高度关注。在网络经济条件下 ,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虚拟性、扩展性、复杂性及隐蔽性 ,使得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成为一个十分棘手却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
第一,是全体,即去收集和分析更多的数据。这个数据都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数据,这个数据点绝对的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多少数据点是和研究的现象相关。如果想要研究的现象只有6000个数据点,抓住6000个数据点就是大数据,因为这就抓住了所有数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看到很多细节,这些细节在之前随机抽样得不到的。
第二,混杂,即接受混杂。在小数据时代人们总试图收集一些非常干净的数据、高质量的数据,花费很多金钱和精力来确定这些数据是好数据,是高质量的数据。可是在大数据时代,就不用去追求那种特别的精确性。当宏观上失去了精确性,微观上却能获得准确性。
第三,相关关系。因为更加混杂,因果关系转向相关关系。人们不要认为可以真正地、容易地找到因果关系,其实那只是发现相关关系。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什么,而不是关注为什么。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与不足
1、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1)保护对象的广泛性优势。商业秘密保护比其他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制度的保护范围要大。
(2)成本优势。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成本相对来说较小。商业秘密保护并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并可以立即生效。
(3)期限优势。知识产权中其他各项权利都是有保护期限的,而商业秘密的保護期则是不确定的,它随着秘密的公知与否而可长可短,不受时间限制。
2、商业秘密保护的不足
(1)商业秘密的保护难度更大,更复杂,而且更需要借助自身力量。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建立在合理的保密措施前提下而实际存在的。
(2)商业秘密保护不能对抗独立开发出同一秘密技术、知识的第三人,任何第三者如果是通过自身努力独立活着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相同的技术知识,都可以转让这种知识而不受法律限制。
(3)商业保密制度较之其它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更为脆弱。赋予商业秘密保护的力度随国家不同而有较大变化,但通常都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较弱,无法与其他形式的保护相比。
(三)大数据时代对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重要,各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在保护依据、程度及方式等方面差异较大,不利于信息化环境与时代下国际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对商业秘密有积极促进影响,推动了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日渐成熟,而与此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被窃取和泄露的可能性成倍增加,合理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困难等都迫使中国应尽早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力求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商业秘密权"。赋予商业秘密财产权地位,以至于将分散在众多法律部门的商业秘密法律规范统一起来。
(四)解决方案
提高保密意识,区分资料信息的秘密等级,并明确予以标识,分等级分别管理。专人管理商业秘密,不能无人负责,上级主管应当定期予以监督检查。司法实践中,有些企业直到在法庭上还拿不出标有密级的档案资料,完全是企业自身欠缺保密意识的表现。
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三措施:一是规定各个员工包括不同业务主管接触秘密的权限,每个员工不得接触自己无权接触的密级档案资料。二是要求员工对自己使用的密码经常更换,不能给窃密者造成机会。三是采取加密措施。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信息时,可以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信息的被送达人享有该钥匙,进行解密,而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传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窃取、窃听,以及员工因过失按错送达对象按钮,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
加强对员工使用网络行为的监视。具体做法是:对于员工第一次工作或开始用网络进行业务活动,就通过规章、守则、计算机屏幕画面等明确宣布,企业将监视每一个员工的网络中所传输的信息,包括私人的(用办公计算机设备)电子邮件等,并定期不断进行此种规定的宣传教育,以阻止个别员工的不法行为。企业管理者如怀疑某一员工泄漏本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寄给本企业的竞争对手,就可以对该员工的电子邮件等进行监视。
此外,在计算机安全上,还有一些对防止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技术措施,同时这些措施对计算机网络入侵、破坏类型的犯罪、侵权都有一定的效果,也是当前经常使用的措施。这些技术措施包括:设立识别码和密码认证(Authentication);防火墙(Firewall);档案加密(Encryp- tion),等等。在建立本企业网络系统或拟建立进入国际互联网系统开始,企业高层管理者就要考虑防止本身商业秘密通过网络形式受到侵害问题,在制度上和计算机技术上等方面都作出安排,保证网络使用的安全。
面对商业秘密被侵害,企业欲寻求法律救济,要做到以下两点: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拥有有效的商业秘密,并明确该商业秘密的范围。其次,应当尽可能证明受到侵犯的范围、程度,侵权者行为的证据等。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经常辩称其商业秘密是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因此,对其行为及损害后果的证明,至关重要,这也是在法律上推定侵权者过错的依据。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商业秘密 保护模式
随着全球数据量爆炸式的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到来,然而随之而凸现出了现代商业社会中信息和交易安全等重要的问题。商业秘密作为具有某些重要特质的信息 ,已引起了立法者及拥有者的高度关注。在网络经济条件下 ,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虚拟性、扩展性、复杂性及隐蔽性 ,使得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成为一个十分棘手却又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
第一,是全体,即去收集和分析更多的数据。这个数据都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数据,这个数据点绝对的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多少数据点是和研究的现象相关。如果想要研究的现象只有6000个数据点,抓住6000个数据点就是大数据,因为这就抓住了所有数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看到很多细节,这些细节在之前随机抽样得不到的。
第二,混杂,即接受混杂。在小数据时代人们总试图收集一些非常干净的数据、高质量的数据,花费很多金钱和精力来确定这些数据是好数据,是高质量的数据。可是在大数据时代,就不用去追求那种特别的精确性。当宏观上失去了精确性,微观上却能获得准确性。
第三,相关关系。因为更加混杂,因果关系转向相关关系。人们不要认为可以真正地、容易地找到因果关系,其实那只是发现相关关系。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什么,而不是关注为什么。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与不足
1、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1)保护对象的广泛性优势。商业秘密保护比其他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制度的保护范围要大。
(2)成本优势。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成本相对来说较小。商业秘密保护并不要求遵守诸如向政府部门披露信息的规定,并可以立即生效。
(3)期限优势。知识产权中其他各项权利都是有保护期限的,而商业秘密的保護期则是不确定的,它随着秘密的公知与否而可长可短,不受时间限制。
2、商业秘密保护的不足
(1)商业秘密的保护难度更大,更复杂,而且更需要借助自身力量。商业秘密的独占性不是依靠任何专门法律而产生的,而只是建立在合理的保密措施前提下而实际存在的。
(2)商业秘密保护不能对抗独立开发出同一秘密技术、知识的第三人,任何第三者如果是通过自身努力独立活着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相同的技术知识,都可以转让这种知识而不受法律限制。
(3)商业保密制度较之其它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更为脆弱。赋予商业秘密保护的力度随国家不同而有较大变化,但通常都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较弱,无法与其他形式的保护相比。
(三)大数据时代对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重要,各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在保护依据、程度及方式等方面差异较大,不利于信息化环境与时代下国际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对商业秘密有积极促进影响,推动了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日渐成熟,而与此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商业秘密被窃取和泄露的可能性成倍增加,合理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困难等都迫使中国应尽早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力求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商业秘密权"。赋予商业秘密财产权地位,以至于将分散在众多法律部门的商业秘密法律规范统一起来。
(四)解决方案
提高保密意识,区分资料信息的秘密等级,并明确予以标识,分等级分别管理。专人管理商业秘密,不能无人负责,上级主管应当定期予以监督检查。司法实践中,有些企业直到在法庭上还拿不出标有密级的档案资料,完全是企业自身欠缺保密意识的表现。
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三措施:一是规定各个员工包括不同业务主管接触秘密的权限,每个员工不得接触自己无权接触的密级档案资料。二是要求员工对自己使用的密码经常更换,不能给窃密者造成机会。三是采取加密措施。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信息时,可以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信息的被送达人享有该钥匙,进行解密,而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传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窃取、窃听,以及员工因过失按错送达对象按钮,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
加强对员工使用网络行为的监视。具体做法是:对于员工第一次工作或开始用网络进行业务活动,就通过规章、守则、计算机屏幕画面等明确宣布,企业将监视每一个员工的网络中所传输的信息,包括私人的(用办公计算机设备)电子邮件等,并定期不断进行此种规定的宣传教育,以阻止个别员工的不法行为。企业管理者如怀疑某一员工泄漏本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寄给本企业的竞争对手,就可以对该员工的电子邮件等进行监视。
此外,在计算机安全上,还有一些对防止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技术措施,同时这些措施对计算机网络入侵、破坏类型的犯罪、侵权都有一定的效果,也是当前经常使用的措施。这些技术措施包括:设立识别码和密码认证(Authentication);防火墙(Firewall);档案加密(Encryp- tion),等等。在建立本企业网络系统或拟建立进入国际互联网系统开始,企业高层管理者就要考虑防止本身商业秘密通过网络形式受到侵害问题,在制度上和计算机技术上等方面都作出安排,保证网络使用的安全。
面对商业秘密被侵害,企业欲寻求法律救济,要做到以下两点:首先,要证明自己确实拥有有效的商业秘密,并明确该商业秘密的范围。其次,应当尽可能证明受到侵犯的范围、程度,侵权者行为的证据等。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经常辩称其商业秘密是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因此,对其行为及损害后果的证明,至关重要,这也是在法律上推定侵权者过错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