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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学毕业时,只有少数几个同学家有电话,初中时,虽然家家都有了电话,但像我这种,考上了所谓的重点高中后,又在外地上大学的‘自然而然地就与一直都在老家发展的同学渐渐失去了联系。这几年好在有网络,大家通过校友录又渐渐熟悉了起来。所以,当我还在北京为回家的车票发愁时,就接到了年初二晚上初中同学聚会的通知。
聚会的地方是在“钱柜”,这可以算得上是我们当地最好的KTV。因为是过年的关系,包厢是我托关系才定到的,定的时候只知道一个价钱,但当我来到包厢时,着实被吓了一跳,包厢居然是复式型的,有两层!不是我太土,而是家乡的发展太快。一时间让我觉得好有面子哦,没有辜负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对我的重托。
最早来的人都还是我比较熟悉的,但后来陆续来的人我就不怎么能认出来了,毕竟毕业到现在都十年有余了。之后,来的人越来越多,就有人提议让每一个来的人认人叫名字,有几个叫不出来就喝几杯。有十年来样貌气质保存完好的人,也有变得天翻地覆的人,聚会的焦点也就基本停留在这些不变或大变的人身上。
在大变的这些人当中,有些是体形外貌上的变化,比如三年都坐第一排的超小个子男生,现在却是个八尺男儿,且长相还酷似谢霆锋。而有些人的变化则是颠覆了大家对他的印象,比如我们班唯一的也是当时全年级唯一的一个没有拿到初中毕业证的人,现在在一所职业学校当老师当年那个经常在学校旁边的超市里偷洗发水的男生,现在是政府里的一名公务员:还有我们这次聚会的发起人某男,班里绝大多数女生在班上都没有跟他说话超过三句,现在却是风趣幽默,在哪里都是活宝级的人物。
其实不变的或是变化不大的还是占大多数,最典型的就是我们班的大哥。这里说的“大哥”不是指年龄意义上的,而是是指道上混的人,那个年代可能是受港剧的影响,班里的好多男生都追随他。有一件事可以佐证他当时在江湖上的地位,就是有一次他离家出走住在一个山洞里,此消息一经传出,他的“粉丝”们立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该事件后来也因其影响恶劣、牵扯的人数众多而载人班史,乃至校史。聚会那天的他还是一身的“匪气”,言谈举止中,“大哥”的风采依旧。看着男生们在依次敬他酒,我在想,他会不会突然来一句“我不当大哥好多年”了。
其实,我们都变了,只是有些是别人能看到的,有些是别人看不到的。就拿我来说吧,当年高考语文的成绩也就刚过全省平均分,现在居然有勇气在这里发表随笔,呵呵。
老鸹老鸹哪里去
叶倾城
深冬,我在东三环上挤得寸步难行。的士司机倒司空见惯,索性摇下车窗抬头看风景,自言自语道说:“打了一天野食,也快回家了。”我一惊,“什么?”
他说:“老鸹呀。”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行乌鸦飞过,翅翼粗黑如柴,呱呱数声。黄昏的空气,碎玻璃碴—样掉了我一身冰冷。不一会儿又是一行,断断续续地,向着日落的方向去,天色越发暗淡下来。
司机继续说:“你要没事,晚上上长安街去,两边,那个树上,嗬,站满老鸹,黑压压的,能吓死你。”
他说的情景我见过。初冬的一晚,酒足饭饱,出得门来,忽然觉得街道异常空静,下起零零落落的小雪,而大片乌鸦正肃穆地飞过来,那景像,是乌云压城城欲摧,有一种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惊悚。雪粒打在身上,灰灰的一团团,原来是鸟粪。所有的乌鸦,静静站在树梢上,却没有一声鸣叫,只如排阵列兵。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奇异的等待,仿佛我在等待噩梦、杀戮或者玄幻世界里的邪灵。但朋友只是唉呀一声:“我新买的福特呀,都给这鸟粪毁了。”匆匆带我离去,避难一样惊慌。
那是南池子一带吧?我们事后笑说,可能曾经是一位四品带刀侍卫的家,那些乌鸦,都是人家的堂前宠物。这笑话也不算太离谱,乌鸦是满族的神鸟,400年前“从龙人关”,在北京城里住下来,故宫就是它们的家,日落紫禁城时分,城墙是黯下来的陈年血迹,必有一行乌鸦凄厉地飞过,像一路滴下来的血点。
新时代了,乌鸦也得四处觅食像上班;疾,然而一晚一晚,它们照日回到记忆之城,即使这城并没有发出:“归来吧浪迹天涯的游子”之召唤。“回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四百年的阳光,四百年的冬日,荒废而固执。
而我,我上一次回家还是夏天。北京城这么广大古老;我从东到西,跨越城市,去赶一班去南方的火车。经过一条荒废的河,河边有胡乱生长的苇子,一小丛蜻蜓无所事事地飞。我闭上嘴一言不发,虽然我很想说:“师傅师傅,请你停一下车,我想看一眼它们是不是红蜻蜓,有没有透明美丽的羽翼。”
小时候,音乐课上教过这样一首歌:“晚霞中的红蜻蜓,请你告诉我,姐姐出嫁去远方,现在好不好……”小小的心,觉得这歌好奇隆,难道不能给姐姐写信打电话吗?为什么要拜托给蜻蜓?
到现在,我终于也成为出嫁去远方的姐姐,才知道,异地与故乡,家与家,那么近那么远,我总在不停离开不停回来。乌鸦有巢,蜻蜓有宿处,我的家,却永远在火车票的那一端。
难拾英语
上上签
书到用时方恨少,若非事业遭遇七年之痒想换个地方混混,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英语实在是寒碜得可怜。想当年在学校我也是该拿的证书都拿了,大大小小的考试都通过了,英语老师的提问也赏脸了,操场上月朦胧鸟朦胧的英语角也光顾过了。本以为当年那一点点威武的英语分数足以让我一生仗剑走天涯,谁知道很多年后斗胆想炒老板的鱿鱼时才遭到报应,说是我英语不够流利,离了这村难找下一家店。
很多年没接触英语,这门技术我荒废得可以。像我这号懒人连看美国大片都尽量找有中文配音的版本来看,而一些舶来的词汇人名,诸如ARMANI、Nicole Kidman,我则一律字正腔圆地读作“阿玛尼”“妮可·基德曼”,和新闻联播的主持人有着同样的自我要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的中文也不见得长进,我的英语却忘记到天涯海角。
英语真的很重要,我稍微看得上眼的职位,要求里必定会有英语会话能力一条。上不了厅堂,我只能退居厨房。我去找一些无需张嘴只要下笔的职位,可好一点的职位也要求“具备英语写作能力”。即使,要求里啥也不提,可到了面试阶段,也少不了一个英语面试的环节。
我意气风发地辞去稳定安逸的工作,想来弄潮时代,却没想到时代装上英语的翅膀飞得老远,把我丢在了很落后的地方。痛定思痛,我决定要重新拾起我的英语来。
我有一个朋友是做翻译的,专门给一些国外的影像制品翻译字幕。我求助这位高人,他传了一份文件给我,说是《老友记》的台词。他再三叮嘱,说每天把台词反复念熟直到脱口而出地背诵出来,再把自己说的录音和电影一起放,寻找其中的差别,再改正,再念再背。我漫不经心地听着他的嘱咐,打开了那份台词文件。一看,400页。我找了个借口跟那朋友说 了声再见就不再理他了。凡人要和神保持距离。我不想我的朋友哀我不幸,怒我不争。
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凭着三寸不烂之洋舌头,一毕业就进世界五百强。小姑娘跟我说,学习英语逃不过一个“练”字,每天对着镜子说三个小时,保证你一周之后英语面试畅通无阻。三小时?要我对着镜子说三小时普通话我也说不下来,而且那样一直看着自己的脸说英语,一个小时就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两个小时就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算了吧。
有朋友介绍了一个老外一对一教我英语。我朋友说:“John是我朋友,本来在上海当外教,现在课程结束快要回美国去了,这两个月没啥事,就到处玩玩。如果你请他教英语,他把生活费赚到,就晚两个月回美国。”什么什么?他的生活费要靠我!我不还正失业着么!
装饰性人生
沈威风
同事的老婆,据说漂亮,还特贤惠,是一众老光棍艳羡到流口水的主妇。女人们说起她来,必有一句:“很会收拾家啊。”我对她别的都兴趣不大,就对这个本领仰慕不已。后来有同事去参观过他家,回来被我细细逼问详情。逼供完,脑海里的大致印象是四处飘着浅粉色的布帘子,过堂风吹过来,一屋子翩然欲飞的情调。还有淡粉色的香气……听起来仿佛是《大明宫词》里的那一套:宽容度极高的背景,既可以情情爱爱,风光旎昵,还可以鬼气森森,阴沉肃杀。我是结实过日子的俗女人,对这种仅可供浮想联翩类家装不感兴趣。
新浪网上倒常有一些家装的样板,我每每兴致勃勃点开来看,却总是败兴而回。可能是为了供人观看的原因,众人都不食人间烟火起来,个个把屋子整的或黑白相间,或一水儿纯蓝的,一看就冷的冰窖似的,没法想象在那种屋子里,能过上热腾腾的日子。
我曾经最爱玩的是一个叫“我的网上家园”的电脑游戏,去买各种家具,然后如你所愿摆放在任意位置,装饰出一个家来。我布置出了无数个卧室、客厅,发给好朋友显摆。不料,有一个家伙实心眼,老实告诉我:“什么也没看见啊,就看见一个光身子的女的,站在一个光着的屋子里。你好歹给穿个衣服,好歹给屋子装饰一下再发给我啊……”完蛋了,忙活好几天,网盲我,忘记保存了。
但,我真爱那种感觉:一个空屋子,任由你折腾,不行就立刻Pass掉重来,过程,不过是鼠标一点。
可是,现实是让人沮丧的。装饰家,是个累人的活儿。从前租过一个灰不溜秋的房子,我设想用一些鲜亮的布艺装饰一新。我一边忙着往床边安置一块床帷,一边跟老公描述我的蓝图:桌上放一块桌布,窗帘换成长的布,床四周都围上……老公冷眼旁观,问我:那我们要不要买一大匹布?我嘴里衔着一块胶带纸,含糊答应:要,要。老公接茬冷冷地问:要不要用布把整个房子缠一圈?我回头愤怒地看他,手里的那块布应声而落。
贫贱夫妻的装饰人生不过如此,没完没了、琐碎无聊。中产的呢?也好不到哪儿去。同事有房有车,档次都不低,但她总不满意,一再折腾。前几天去家居城,买了巨贵的布,大费周章地把沙发布、窗帘都换了。女儿在一边捣乱,兴奋地上蹿下跳,她不耐烦,狠狠踹了女儿两脚。事后,她泪光闪闪地向女儿忏悔。女儿很疑惑,怎么一到收拾家,妈妈就变得可怕了呢?
小女孩日后就会知道:在人生给提供的各种屋子里折腾,最大范围地装饰出自己的梦想住所,这,是大部分女人的终身所爱。
聚会的地方是在“钱柜”,这可以算得上是我们当地最好的KTV。因为是过年的关系,包厢是我托关系才定到的,定的时候只知道一个价钱,但当我来到包厢时,着实被吓了一跳,包厢居然是复式型的,有两层!不是我太土,而是家乡的发展太快。一时间让我觉得好有面子哦,没有辜负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对我的重托。
最早来的人都还是我比较熟悉的,但后来陆续来的人我就不怎么能认出来了,毕竟毕业到现在都十年有余了。之后,来的人越来越多,就有人提议让每一个来的人认人叫名字,有几个叫不出来就喝几杯。有十年来样貌气质保存完好的人,也有变得天翻地覆的人,聚会的焦点也就基本停留在这些不变或大变的人身上。
在大变的这些人当中,有些是体形外貌上的变化,比如三年都坐第一排的超小个子男生,现在却是个八尺男儿,且长相还酷似谢霆锋。而有些人的变化则是颠覆了大家对他的印象,比如我们班唯一的也是当时全年级唯一的一个没有拿到初中毕业证的人,现在在一所职业学校当老师当年那个经常在学校旁边的超市里偷洗发水的男生,现在是政府里的一名公务员:还有我们这次聚会的发起人某男,班里绝大多数女生在班上都没有跟他说话超过三句,现在却是风趣幽默,在哪里都是活宝级的人物。
其实不变的或是变化不大的还是占大多数,最典型的就是我们班的大哥。这里说的“大哥”不是指年龄意义上的,而是是指道上混的人,那个年代可能是受港剧的影响,班里的好多男生都追随他。有一件事可以佐证他当时在江湖上的地位,就是有一次他离家出走住在一个山洞里,此消息一经传出,他的“粉丝”们立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该事件后来也因其影响恶劣、牵扯的人数众多而载人班史,乃至校史。聚会那天的他还是一身的“匪气”,言谈举止中,“大哥”的风采依旧。看着男生们在依次敬他酒,我在想,他会不会突然来一句“我不当大哥好多年”了。
其实,我们都变了,只是有些是别人能看到的,有些是别人看不到的。就拿我来说吧,当年高考语文的成绩也就刚过全省平均分,现在居然有勇气在这里发表随笔,呵呵。
老鸹老鸹哪里去
叶倾城
深冬,我在东三环上挤得寸步难行。的士司机倒司空见惯,索性摇下车窗抬头看风景,自言自语道说:“打了一天野食,也快回家了。”我一惊,“什么?”
他说:“老鸹呀。”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行乌鸦飞过,翅翼粗黑如柴,呱呱数声。黄昏的空气,碎玻璃碴—样掉了我一身冰冷。不一会儿又是一行,断断续续地,向着日落的方向去,天色越发暗淡下来。
司机继续说:“你要没事,晚上上长安街去,两边,那个树上,嗬,站满老鸹,黑压压的,能吓死你。”
他说的情景我见过。初冬的一晚,酒足饭饱,出得门来,忽然觉得街道异常空静,下起零零落落的小雪,而大片乌鸦正肃穆地飞过来,那景像,是乌云压城城欲摧,有一种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惊悚。雪粒打在身上,灰灰的一团团,原来是鸟粪。所有的乌鸦,静静站在树梢上,却没有一声鸣叫,只如排阵列兵。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奇异的等待,仿佛我在等待噩梦、杀戮或者玄幻世界里的邪灵。但朋友只是唉呀一声:“我新买的福特呀,都给这鸟粪毁了。”匆匆带我离去,避难一样惊慌。
那是南池子一带吧?我们事后笑说,可能曾经是一位四品带刀侍卫的家,那些乌鸦,都是人家的堂前宠物。这笑话也不算太离谱,乌鸦是满族的神鸟,400年前“从龙人关”,在北京城里住下来,故宫就是它们的家,日落紫禁城时分,城墙是黯下来的陈年血迹,必有一行乌鸦凄厉地飞过,像一路滴下来的血点。
新时代了,乌鸦也得四处觅食像上班;疾,然而一晚一晚,它们照日回到记忆之城,即使这城并没有发出:“归来吧浪迹天涯的游子”之召唤。“回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四百年的阳光,四百年的冬日,荒废而固执。
而我,我上一次回家还是夏天。北京城这么广大古老;我从东到西,跨越城市,去赶一班去南方的火车。经过一条荒废的河,河边有胡乱生长的苇子,一小丛蜻蜓无所事事地飞。我闭上嘴一言不发,虽然我很想说:“师傅师傅,请你停一下车,我想看一眼它们是不是红蜻蜓,有没有透明美丽的羽翼。”
小时候,音乐课上教过这样一首歌:“晚霞中的红蜻蜓,请你告诉我,姐姐出嫁去远方,现在好不好……”小小的心,觉得这歌好奇隆,难道不能给姐姐写信打电话吗?为什么要拜托给蜻蜓?
到现在,我终于也成为出嫁去远方的姐姐,才知道,异地与故乡,家与家,那么近那么远,我总在不停离开不停回来。乌鸦有巢,蜻蜓有宿处,我的家,却永远在火车票的那一端。
难拾英语
上上签
书到用时方恨少,若非事业遭遇七年之痒想换个地方混混,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英语实在是寒碜得可怜。想当年在学校我也是该拿的证书都拿了,大大小小的考试都通过了,英语老师的提问也赏脸了,操场上月朦胧鸟朦胧的英语角也光顾过了。本以为当年那一点点威武的英语分数足以让我一生仗剑走天涯,谁知道很多年后斗胆想炒老板的鱿鱼时才遭到报应,说是我英语不够流利,离了这村难找下一家店。
很多年没接触英语,这门技术我荒废得可以。像我这号懒人连看美国大片都尽量找有中文配音的版本来看,而一些舶来的词汇人名,诸如ARMANI、Nicole Kidman,我则一律字正腔圆地读作“阿玛尼”“妮可·基德曼”,和新闻联播的主持人有着同样的自我要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的中文也不见得长进,我的英语却忘记到天涯海角。
英语真的很重要,我稍微看得上眼的职位,要求里必定会有英语会话能力一条。上不了厅堂,我只能退居厨房。我去找一些无需张嘴只要下笔的职位,可好一点的职位也要求“具备英语写作能力”。即使,要求里啥也不提,可到了面试阶段,也少不了一个英语面试的环节。
我意气风发地辞去稳定安逸的工作,想来弄潮时代,却没想到时代装上英语的翅膀飞得老远,把我丢在了很落后的地方。痛定思痛,我决定要重新拾起我的英语来。
我有一个朋友是做翻译的,专门给一些国外的影像制品翻译字幕。我求助这位高人,他传了一份文件给我,说是《老友记》的台词。他再三叮嘱,说每天把台词反复念熟直到脱口而出地背诵出来,再把自己说的录音和电影一起放,寻找其中的差别,再改正,再念再背。我漫不经心地听着他的嘱咐,打开了那份台词文件。一看,400页。我找了个借口跟那朋友说 了声再见就不再理他了。凡人要和神保持距离。我不想我的朋友哀我不幸,怒我不争。
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凭着三寸不烂之洋舌头,一毕业就进世界五百强。小姑娘跟我说,学习英语逃不过一个“练”字,每天对着镜子说三个小时,保证你一周之后英语面试畅通无阻。三小时?要我对着镜子说三小时普通话我也说不下来,而且那样一直看着自己的脸说英语,一个小时就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两个小时就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算了吧。
有朋友介绍了一个老外一对一教我英语。我朋友说:“John是我朋友,本来在上海当外教,现在课程结束快要回美国去了,这两个月没啥事,就到处玩玩。如果你请他教英语,他把生活费赚到,就晚两个月回美国。”什么什么?他的生活费要靠我!我不还正失业着么!
装饰性人生
沈威风
同事的老婆,据说漂亮,还特贤惠,是一众老光棍艳羡到流口水的主妇。女人们说起她来,必有一句:“很会收拾家啊。”我对她别的都兴趣不大,就对这个本领仰慕不已。后来有同事去参观过他家,回来被我细细逼问详情。逼供完,脑海里的大致印象是四处飘着浅粉色的布帘子,过堂风吹过来,一屋子翩然欲飞的情调。还有淡粉色的香气……听起来仿佛是《大明宫词》里的那一套:宽容度极高的背景,既可以情情爱爱,风光旎昵,还可以鬼气森森,阴沉肃杀。我是结实过日子的俗女人,对这种仅可供浮想联翩类家装不感兴趣。
新浪网上倒常有一些家装的样板,我每每兴致勃勃点开来看,却总是败兴而回。可能是为了供人观看的原因,众人都不食人间烟火起来,个个把屋子整的或黑白相间,或一水儿纯蓝的,一看就冷的冰窖似的,没法想象在那种屋子里,能过上热腾腾的日子。
我曾经最爱玩的是一个叫“我的网上家园”的电脑游戏,去买各种家具,然后如你所愿摆放在任意位置,装饰出一个家来。我布置出了无数个卧室、客厅,发给好朋友显摆。不料,有一个家伙实心眼,老实告诉我:“什么也没看见啊,就看见一个光身子的女的,站在一个光着的屋子里。你好歹给穿个衣服,好歹给屋子装饰一下再发给我啊……”完蛋了,忙活好几天,网盲我,忘记保存了。
但,我真爱那种感觉:一个空屋子,任由你折腾,不行就立刻Pass掉重来,过程,不过是鼠标一点。
可是,现实是让人沮丧的。装饰家,是个累人的活儿。从前租过一个灰不溜秋的房子,我设想用一些鲜亮的布艺装饰一新。我一边忙着往床边安置一块床帷,一边跟老公描述我的蓝图:桌上放一块桌布,窗帘换成长的布,床四周都围上……老公冷眼旁观,问我:那我们要不要买一大匹布?我嘴里衔着一块胶带纸,含糊答应:要,要。老公接茬冷冷地问:要不要用布把整个房子缠一圈?我回头愤怒地看他,手里的那块布应声而落。
贫贱夫妻的装饰人生不过如此,没完没了、琐碎无聊。中产的呢?也好不到哪儿去。同事有房有车,档次都不低,但她总不满意,一再折腾。前几天去家居城,买了巨贵的布,大费周章地把沙发布、窗帘都换了。女儿在一边捣乱,兴奋地上蹿下跳,她不耐烦,狠狠踹了女儿两脚。事后,她泪光闪闪地向女儿忏悔。女儿很疑惑,怎么一到收拾家,妈妈就变得可怕了呢?
小女孩日后就会知道:在人生给提供的各种屋子里折腾,最大范围地装饰出自己的梦想住所,这,是大部分女人的终身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