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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BTEC(HND)教育评估标准、评估证据特点、评估过程实施及质量监控机制等方面,系统分析了英国BTEC(HND)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并就其对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的借鉴意义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英国BTEC(HND);评估;质量监控
一、引言
BTEC是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的简称。BTEC成立于1986年,由英国两大职业评估机构TEC(技术教育委员会)和BEC(商业教育委员会)合并而成,是英国国家职业教育、资格培训和课程开发的主要机构。1996年,BTEC又和伦敦大学考试与评估委员会(ULEAC)合并,成立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Edexcel Foundation),负责大学及社会的教育与评估、课程开发和教学培训。目前,英国的BTEC课程分为文凭课程和证书课程两类,从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共涉及9个大类、上千门专业,涵盖许多实用领域,如设计、商业、护理、电脑、工程、酒店和餐饮、休闲和旅游等。而BTEC(HND:Higher National Diploma)属于高级文凭类的职业资格证书,称“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英国很多大学在开设大学本科学位教育课程的同时,还单独开设BTEC(HND)课程。BTEC(HND)作为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在英国的教育系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为它与学位文凭一起被视为“规定的高等教育”(Prescribed Higher Education)[1]。BTEC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继续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可以说,BTEC教育具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特征,其证书既是学历文凭,又是职业技术资格(见表1)。
中国大陆于1998年引进了首批5个BTEC(ND)项目,2002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BTEC(HND)项目。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BTEC中心在操作运行BTEC课程,爱得思在北京和香港设有代表机构,为全国各地BTEC中心提供业务指导、教学支持和质量监控。
BTEC倡导“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育理念,采取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全英文完成课业,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外语水平较同类学生有明显优势,BTEC毕业生越来越受企业和社会欢迎。自1986年以来,单单在英国本土已经有超过300万的学生接受过BTEC专业教育课程训练。目前,全世界130多个国家的7000所教育机构正在操作运行它的课程,它所颁发的证书在国际上同时获得雇主和教育学术界的认可[2]。BTEC项目之所以能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成功运行,除了其先进的职教理念和教育模式外,其科学而有效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可以说是功不可抹的。因此,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BTEC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与评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BTEC(HND)教育评估标准
BTEC教育评估标准由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根据雇主协会提出的职业资格标准,集行业专家和课程专家的智慧制定而成,并且每四年更新一次。BTEC教育评估标准主要包括课程设置标准、课程规格标准和成绩评定标准。
1﹒课程设置标准。BTEC(HND)项目不管在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运行,其课程设置都是统一的:BTEC(HND)各专业一般有16门课程,包括8门核心课程和8门选修课程,按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不同模块进行组合。选修课程模块又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体现专业特点的4门选修课程;二是4门一般选修课程,需要从指定的课程中选择。各BTEC中心原则上要按照Edexcel设计的课程模块来设置专业课程。不过,BTEC中心在选修课程的设置方面也有一定的自由度,比如可以开设反映本地特色或市场需求的课程,但需要报请英国BTEC总部批准。
2﹒课程规格标准。BTEC(HND)的每门课程(unit)都要求学习时数为60学时,而且每门课程都有表述规范的课程名称、课程分值、课程级别、课程编码、课程描述、课程成果、课程内容介绍、成绩评定标准以及学习指导等。各BTEC中心在项目的运行、管理,特别是在文档管理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每门课程的规范表述,这种标准化的课程规格为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成绩评定标准。BTEC(HND)的每门课程(unit)要求学生完成3~5个学习成果(outcome),这些成果一般是以2~4个课业(assignment)的形式来完成的。教师对学生完成的课业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具体而明确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课程评估分三个等级:D(Distinction)、M(Merit)、P (Pass),即优、良、合格。作为开放型教育,BTEC只有重做(redo),没有“不及格”这个说法。此外,每一专业都必须培养学生的7种通用能力(common skills),即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与他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沟通能力、安排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字应用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设计和创造能力。这7种通用能力也主要通过课业的完成来体现,因此教师也要对学生的通用能力进行评估,同样采用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标准。
BTEC对优、良、合格三个标准的表述是十分严格和明确的[3](见表2)。教师在设计课业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评估标准,虽然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和案例变更评估标准的某些表述,但不得更改其核心表述,尤其是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评估标准中的关键词,以确保评估标准在全世界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学生在中国所学到的BTEC(HND)课程,与在英国本土以及其他国家所学到的BTEC(HND)课程标准是一致的,所获得的证书也是一致的。
三、BTEC(HND)评估证据的内容及质量监控机制
(一)BTEC评估证据的内容及特点
BTEC教育评估特别强调评估证据(evidence),而评估证据来自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如专题讨论、项目调研、案例研究、实验室的试验、工作现场的实际操作、顶岗实习、社会调查和项目设计、商业机构的建立与管理、公司参观、采访、团队活动、口头和书面汇报等。这些教学活动积累的评估证据,分门别类地装入证据夹或呈现给教师或相关评估人员,供内审和外审评估时使用。这些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书面证据,如项目调研报告、来往信函、口头和书面汇报资料、制作的图片和表格、各项活动的筹备计划及最终计划和实施进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团队活动工作资料等;(2)人工制品,如现场或实验操作照片、艺术作品或设计作品、生产的产品、应用软件、录音带或录像带等;(3)近期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能力证书或业务证书;(4)旁证资料,如由雇主或提供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出示的书面现场观察证据、用于调查学生服务满意度的客户调查问卷、其他人员所出示的辅助性的能力或技能证明材料。[4]所有这些证据都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手段,教师可以根据具体课程选择使用上述各种评估手段。教师或相关评估人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地审核与把握主张学生完成学习成果的各种证据,尤其要审查评估证据的以下特性[5]:
(1)证据的相关性,即学生提交的证据是否与所要评估的学习成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联性;
(2)证据的正当性或有效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否能有效证明学生具备完成该项学习成果的能力;
(3)证据的真实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学生本人完成的,而不是剽窃他人的成果;
(4)证据的充分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评估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一贯性和可靠性,是否能使评估者确信学生能取得该项成果。
BTEC教育评估手段的多样化,既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又促进了学生的创造性和创新性思维,也为教师因材施教搭建了极好的平台。
(二)BTEC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BTEC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由内审(internal verification)机制和外审(external verification)机制两部分组成。BTEC的每一个项目(programme,即我们所说的专业)的运行都要求建立一个内审小组,设内审组组长一名,内审员(internal verifier)若干名。
内审的主要内容是:(1)课前审核。任课教师至少在上课前一周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业设计、评估计划等交由内审组审核,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内审组主要审核课业设计是否规范合理,时间安排上是否考虑到学生方面的因素,课业能否合理涵盖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基本能力,评估手段和检测标准是否具体可行。(2)日常审核。内审员对课业进行评审,主要审查学生课业是否达到学习成果的能力要求,教师的评价是否恰当;内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作出等级评价,而不必完全同意教师的评价;课业完成并经教师和内审员审核后,内审组以会议的形式,对所有课业进行评审,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课业的完成情况作出评议,重点讨论教师和内审员意见不一致的评价,并最终形成结论。内审组的讨论意见必须形成文字,交外审专家审核。
BTEC的外审机制,是指英国BTEC总部通过外审员(external verifier)对世界各地BTEC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BTEC项目规范运行的质量保证和监控制度。外审员由英国BTEC总部直接派出,均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每个专业派一名外审员,一般为每学期外审一次。每个外审员必须跟踪一个专业的学生自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
外审的主要内容是:外审员按照BTEC全世界统一的质量标准,对每个学期的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进行审查,重点审核学生课业。外审员主要审查教师对教学大纲、课程与评估标准的理解是否准确,教师的课业设计是否合理,教师和内审对学生课业的评价是否恰当,教师的评估反馈是否迅速、详尽、客观和对学生有帮助作用;内审机制是否健全,内审对课业的抽样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中心教学和学生管理是否规范,文件是否健全等等。[6]外审专家除审查学生课业外,还听取中心主任的介绍,检查图书及教学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还与教师、学生座谈,听取其对管理、教学的意见;最后把结果向学校(中心)负责人反馈,提出建议。外审结果由外审员向BTEC总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总部审核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中心),经总部确认的成绩才有效。如果外审不合格,该中心必须停止招生,甚至被撤消。
(三)BTEC教育评估过程的人性化特色
BTEC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的兴趣、志向、情感、需求,尊重学生的意愿。学生个性差异是BTEC教学的突出特色。BTEC教育评估也同样体现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无论是评估标准的确立、评估手段的运用,还是评估程序的执行,整个评估过程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极具人性化。具体表现在:
1﹒成绩评估标准设置的人性化。BTEC课程成绩评估等级只设有“合格”、“良好”和“优秀”三个等级,而没有“不及格”这个等级。这并不意味着BTEC学生都能达到及格标准,只是BTEC对于不及格的学生采取了比较人性化的做法,即“重做”(redo),而且对于重做的次数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学生可以经过多次重做而达到及格要求。当然,也有少数学生即使多次重做也不能达到及格要求,最终无法顺利完成学业。BTEC有关“重做”的规定,既反映了对学生学习个性和学习能力差异的尊重,也体现了BTEC开放式教育和弹性学制的特点(BTEC没有严格的学制限制,只需5年注册一次,中途可以就业,终生可以继续攻读积累学分,获得毕业文凭)。
2﹒成绩评估过程的人性化。教师对学生课业进行评审时,要客观地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此外,教师和学生本人都应该记录学生的进步情况,教师除了记录学生的课程学习进步情况以外,还必须如实记录学生的能力、社会道德等方面的进步情况,其中包括教师与学生的个别谈话记录,所有记录必须有教师和学生的签字。课业和通用能力评估结果要与学生见面,学生如对等级评价有异议,有申诉的权利,教师和BTEC中心必须作出回应。学生甚至有向英国BTEC总部申诉的权利。
3﹒外审过程的人性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BTEC外审一般每学期一次,在时间的安排上,BTEC总部及地区办事处会考虑各BTEC中心的教学实际,尽量满足中心的具体要求。(2)外审日程安排至少在外审日两周前与BTEC中心商讨确定,整个外审流程规范、紧凑,外审专家队伍精简,便于中心准备外审材料和接待工作。(3)外审专家在外审时认真、细致,在与学生座谈时态度友好、有耐心,不提复杂的问题,也不会提出对答案有诱导性的问题。[7](4)外审专家在外审结束前会把外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向校方(中心)反馈,校方(中心)若对外审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作出解释,如果理由充分,外审专家会作出相应更改。(5)外审专家对每一个专业都做一份独立的外审报告,该报告全面分析BTEC项目运行情况,重点分析BTEC课程讲授、课业设计、评估标准与评估过程、学生课业、内审、教学与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外审报告在充分肯定中心一些好的做法的同时,也十分客观地指出中心在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行动方案,中心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也是下一次外审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BTEC(HND)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对我们的启示
BTEC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不仅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也给我们带来一些深刻的启示。
(一)建立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估有机结合的评估与质量保证体系。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是单一的政府评估体系,评估主导是政府。在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政府制定,其设置也由政府审批,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标准和选优标准、办学水平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权及选优工作审查批准权也是由政府制定。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具有绝对的权威性,非政府的高教评估影响不大。[8]这种评估体系很难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在英国,政府只制定总体教育方针和质量标准,如就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制定了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NVQ)和英国通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GNVQ),政府一般不大干涉各个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根据自己实际需要而执行的情况,但一些非政府教育评估机构在英国高等教育评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如1997年成立的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学会(QAA),就是一个不隶属于英国政府的、为英国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保证提供外部协调服务的机构。QAA执行的是外部质量保证,即评定各高校如何可靠地履行其职责,并促进各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9]因此我们应借鉴英国高教评估的做法,即成立由高等学校、政府、专门职业等机构的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邀请有经验的、经过良好训练的同行专家参与评估过程,从而建立高校自评和外部评估有机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以保证高等教育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评估理念。BTEC“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认为,能力包含多种维度,仅仅对学生进行纸笔测验或考查学生的部分操作水平是不能充分证明学生能力的。所以BTEC基本上不采用传统的纸笔测验形式来评价学生的能力,取而代之的是课业,而课业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使教师和相关评估人员能参照对应的评价标准,利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在不同时段对学生进行多次观察、评估与测试分析,搜集、整理和评估全面的、合乎逻辑的证据,从而对学生的能力作出多维度的准确评价。因此,要改变我国高等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学生“高分低能”现象,关键是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评估理念,彻底改变传统的纸笔考试式的学生评价模式,代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和多样化的评估手段,使学生的各项能力在教学实践中竞相迸发。
(三)突出学术性评估目标。BTEC评估(尤其是外审)虽然也审查诸如师资力量、图书及教学设备情况、项目团队及管理机构等办学条件,但重点是学术性审查,即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获得某种专业资格(如取得证书、文凭或学位等)所应达到的水平。因此BTEC外审专家把评估的重点放在各BTEC中心或教师对课程及专业标准的理解和把握、评估标准的执行、评估过程的实施情况以及学生是否达到相应学术标准等方面,确保各BTEC中心能向学生提供合适和有效的教学、支援、评估及学习机会,使BTEC相应层次的学术标准在全球处于整体类似的水平。BTEC这种突出学术性目标的评估与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多目标化和对办学硬件条件的过分强调是有很大差异的。如我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而且各指标所赋予的权重差别不大。[10]这种多目标的评估指标体系不仅使各高校费尽心思对付评估,而且也淡化了学术性评估,没有突出教学与科研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因此突出学术性评估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注重评估的连续性和系统性。BTEC很重视评估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其内审和外审构成完整的评估与质量保证系统。内审贯穿于BTEC项目运行的始终;外审虽然每学期只有一次,但对于需要两年或三年完成BTEC学业的学生来说,也要连续经历四次或六次外审。这种连续性和系统性的评估形式,既有利于学生整体职业知识的构建,也为教师、相关评估人员和学生提供了有关学生学习的连续的反馈信息,便于教师、相关评估人员和学生不断进行改进。然而,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而且存在重校外评估轻校内评估、重办学硬件评估轻办学软件评估等现象,致使部分高校为评估而评估,或者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或者不惜弄虚作假以取得好的评估结果,完全背离了教育评估的初衷。要解决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关键是要改变我国现行的政府主导型的、评估方法单一僵化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使高校不仅重视校外评估,而且更加重视校内评估,使评估成为高校的自觉行动和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1]陈芳﹒英国BTEC职业教育模式探析[J]﹒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版),2005(36)﹒
[2]傅松涛,蒋洪甫﹒英国BTEC课程模式的内容及其实施效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
[3]Edexcel Foundation﹒Higher Nationals in Business,Guidance and Units [M]﹒1999﹒
[4]杨文明﹒英国职业教育的评估体系与借鉴[J]﹒外国教育研究,2003(12)﹒
[5]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北亚及大中华区代表处﹒BTEC Inset Training,March,2006﹒
[6]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北亚及大中华区代表处﹒BTEC AssignmentWriting,Assessment & Grading,June,2006﹒
[7]Edexcel Foundation﹒Guidance for External Examiners: Specialist Paper 2-Meeting with Students,2006﹒
[8]张燕妮﹒中英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比较[J]﹒现代教育科学,2002(7)﹒
[9]The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UK﹒A Guid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2005﹒
[10]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关键词:英国BTEC(HND);评估;质量监控
一、引言
BTEC是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的简称。BTEC成立于1986年,由英国两大职业评估机构TEC(技术教育委员会)和BEC(商业教育委员会)合并而成,是英国国家职业教育、资格培训和课程开发的主要机构。1996年,BTEC又和伦敦大学考试与评估委员会(ULEAC)合并,成立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Edexcel Foundation),负责大学及社会的教育与评估、课程开发和教学培训。目前,英国的BTEC课程分为文凭课程和证书课程两类,从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共涉及9个大类、上千门专业,涵盖许多实用领域,如设计、商业、护理、电脑、工程、酒店和餐饮、休闲和旅游等。而BTEC(HND:Higher National Diploma)属于高级文凭类的职业资格证书,称“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英国很多大学在开设大学本科学位教育课程的同时,还单独开设BTEC(HND)课程。BTEC(HND)作为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在英国的教育系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为它与学位文凭一起被视为“规定的高等教育”(Prescribed Higher Education)[1]。BTEC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以继续攻读学士或硕士学位。可以说,BTEC教育具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特征,其证书既是学历文凭,又是职业技术资格(见表1)。
中国大陆于1998年引进了首批5个BTEC(ND)项目,2002年又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BTEC(HND)项目。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BTEC中心在操作运行BTEC课程,爱得思在北京和香港设有代表机构,为全国各地BTEC中心提供业务指导、教学支持和质量监控。
BTEC倡导“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育理念,采取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全英文完成课业,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外语水平较同类学生有明显优势,BTEC毕业生越来越受企业和社会欢迎。自1986年以来,单单在英国本土已经有超过300万的学生接受过BTEC专业教育课程训练。目前,全世界130多个国家的7000所教育机构正在操作运行它的课程,它所颁发的证书在国际上同时获得雇主和教育学术界的认可[2]。BTEC项目之所以能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成功运行,除了其先进的职教理念和教育模式外,其科学而有效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可以说是功不可抹的。因此,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BTEC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与评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BTEC(HND)教育评估标准
BTEC教育评估标准由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根据雇主协会提出的职业资格标准,集行业专家和课程专家的智慧制定而成,并且每四年更新一次。BTEC教育评估标准主要包括课程设置标准、课程规格标准和成绩评定标准。
1﹒课程设置标准。BTEC(HND)项目不管在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运行,其课程设置都是统一的:BTEC(HND)各专业一般有16门课程,包括8门核心课程和8门选修课程,按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不同模块进行组合。选修课程模块又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体现专业特点的4门选修课程;二是4门一般选修课程,需要从指定的课程中选择。各BTEC中心原则上要按照Edexcel设计的课程模块来设置专业课程。不过,BTEC中心在选修课程的设置方面也有一定的自由度,比如可以开设反映本地特色或市场需求的课程,但需要报请英国BTEC总部批准。
2﹒课程规格标准。BTEC(HND)的每门课程(unit)都要求学习时数为60学时,而且每门课程都有表述规范的课程名称、课程分值、课程级别、课程编码、课程描述、课程成果、课程内容介绍、成绩评定标准以及学习指导等。各BTEC中心在项目的运行、管理,特别是在文档管理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每门课程的规范表述,这种标准化的课程规格为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成绩评定标准。BTEC(HND)的每门课程(unit)要求学生完成3~5个学习成果(outcome),这些成果一般是以2~4个课业(assignment)的形式来完成的。教师对学生完成的课业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具体而明确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课程评估分三个等级:D(Distinction)、M(Merit)、P (Pass),即优、良、合格。作为开放型教育,BTEC只有重做(redo),没有“不及格”这个说法。此外,每一专业都必须培养学生的7种通用能力(common skills),即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与他人合作共事的能力、沟通能力、安排任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字应用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设计和创造能力。这7种通用能力也主要通过课业的完成来体现,因此教师也要对学生的通用能力进行评估,同样采用优、良、合格三个等级标准。
BTEC对优、良、合格三个标准的表述是十分严格和明确的[3](见表2)。教师在设计课业时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评估标准,虽然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课程和案例变更评估标准的某些表述,但不得更改其核心表述,尤其是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评估标准中的关键词,以确保评估标准在全世界的统一性。也就是说,学生在中国所学到的BTEC(HND)课程,与在英国本土以及其他国家所学到的BTEC(HND)课程标准是一致的,所获得的证书也是一致的。
三、BTEC(HND)评估证据的内容及质量监控机制
(一)BTEC评估证据的内容及特点
BTEC教育评估特别强调评估证据(evidence),而评估证据来自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如专题讨论、项目调研、案例研究、实验室的试验、工作现场的实际操作、顶岗实习、社会调查和项目设计、商业机构的建立与管理、公司参观、采访、团队活动、口头和书面汇报等。这些教学活动积累的评估证据,分门别类地装入证据夹或呈现给教师或相关评估人员,供内审和外审评估时使用。这些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书面证据,如项目调研报告、来往信函、口头和书面汇报资料、制作的图片和表格、各项活动的筹备计划及最终计划和实施进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团队活动工作资料等;(2)人工制品,如现场或实验操作照片、艺术作品或设计作品、生产的产品、应用软件、录音带或录像带等;(3)近期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能力证书或业务证书;(4)旁证资料,如由雇主或提供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出示的书面现场观察证据、用于调查学生服务满意度的客户调查问卷、其他人员所出示的辅助性的能力或技能证明材料。[4]所有这些证据都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手段,教师可以根据具体课程选择使用上述各种评估手段。教师或相关评估人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地审核与把握主张学生完成学习成果的各种证据,尤其要审查评估证据的以下特性[5]:
(1)证据的相关性,即学生提交的证据是否与所要评估的学习成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联性;
(2)证据的正当性或有效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否能有效证明学生具备完成该项学习成果的能力;
(3)证据的真实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学生本人完成的,而不是剽窃他人的成果;
(4)证据的充分性,即学生所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评估标准的要求,是否具有一贯性和可靠性,是否能使评估者确信学生能取得该项成果。
BTEC教育评估手段的多样化,既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又促进了学生的创造性和创新性思维,也为教师因材施教搭建了极好的平台。
(二)BTEC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BTEC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由内审(internal verification)机制和外审(external verification)机制两部分组成。BTEC的每一个项目(programme,即我们所说的专业)的运行都要求建立一个内审小组,设内审组组长一名,内审员(internal verifier)若干名。
内审的主要内容是:(1)课前审核。任课教师至少在上课前一周将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业设计、评估计划等交由内审组审核,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内审组主要审核课业设计是否规范合理,时间安排上是否考虑到学生方面的因素,课业能否合理涵盖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基本能力,评估手段和检测标准是否具体可行。(2)日常审核。内审员对课业进行评审,主要审查学生课业是否达到学习成果的能力要求,教师的评价是否恰当;内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作出等级评价,而不必完全同意教师的评价;课业完成并经教师和内审员审核后,内审组以会议的形式,对所有课业进行评审,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课业的完成情况作出评议,重点讨论教师和内审员意见不一致的评价,并最终形成结论。内审组的讨论意见必须形成文字,交外审专家审核。
BTEC的外审机制,是指英国BTEC总部通过外审员(external verifier)对世界各地BTEC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BTEC项目规范运行的质量保证和监控制度。外审员由英国BTEC总部直接派出,均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每个专业派一名外审员,一般为每学期外审一次。每个外审员必须跟踪一个专业的学生自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
外审的主要内容是:外审员按照BTEC全世界统一的质量标准,对每个学期的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进行审查,重点审核学生课业。外审员主要审查教师对教学大纲、课程与评估标准的理解是否准确,教师的课业设计是否合理,教师和内审对学生课业的评价是否恰当,教师的评估反馈是否迅速、详尽、客观和对学生有帮助作用;内审机制是否健全,内审对课业的抽样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中心教学和学生管理是否规范,文件是否健全等等。[6]外审专家除审查学生课业外,还听取中心主任的介绍,检查图书及教学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还与教师、学生座谈,听取其对管理、教学的意见;最后把结果向学校(中心)负责人反馈,提出建议。外审结果由外审员向BTEC总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总部审核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中心),经总部确认的成绩才有效。如果外审不合格,该中心必须停止招生,甚至被撤消。
(三)BTEC教育评估过程的人性化特色
BTEC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的兴趣、志向、情感、需求,尊重学生的意愿。学生个性差异是BTEC教学的突出特色。BTEC教育评估也同样体现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无论是评估标准的确立、评估手段的运用,还是评估程序的执行,整个评估过程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极具人性化。具体表现在:
1﹒成绩评估标准设置的人性化。BTEC课程成绩评估等级只设有“合格”、“良好”和“优秀”三个等级,而没有“不及格”这个等级。这并不意味着BTEC学生都能达到及格标准,只是BTEC对于不及格的学生采取了比较人性化的做法,即“重做”(redo),而且对于重做的次数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学生可以经过多次重做而达到及格要求。当然,也有少数学生即使多次重做也不能达到及格要求,最终无法顺利完成学业。BTEC有关“重做”的规定,既反映了对学生学习个性和学习能力差异的尊重,也体现了BTEC开放式教育和弹性学制的特点(BTEC没有严格的学制限制,只需5年注册一次,中途可以就业,终生可以继续攻读积累学分,获得毕业文凭)。
2﹒成绩评估过程的人性化。教师对学生课业进行评审时,要客观地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此外,教师和学生本人都应该记录学生的进步情况,教师除了记录学生的课程学习进步情况以外,还必须如实记录学生的能力、社会道德等方面的进步情况,其中包括教师与学生的个别谈话记录,所有记录必须有教师和学生的签字。课业和通用能力评估结果要与学生见面,学生如对等级评价有异议,有申诉的权利,教师和BTEC中心必须作出回应。学生甚至有向英国BTEC总部申诉的权利。
3﹒外审过程的人性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BTEC外审一般每学期一次,在时间的安排上,BTEC总部及地区办事处会考虑各BTEC中心的教学实际,尽量满足中心的具体要求。(2)外审日程安排至少在外审日两周前与BTEC中心商讨确定,整个外审流程规范、紧凑,外审专家队伍精简,便于中心准备外审材料和接待工作。(3)外审专家在外审时认真、细致,在与学生座谈时态度友好、有耐心,不提复杂的问题,也不会提出对答案有诱导性的问题。[7](4)外审专家在外审结束前会把外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向校方(中心)反馈,校方(中心)若对外审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作出解释,如果理由充分,外审专家会作出相应更改。(5)外审专家对每一个专业都做一份独立的外审报告,该报告全面分析BTEC项目运行情况,重点分析BTEC课程讲授、课业设计、评估标准与评估过程、学生课业、内审、教学与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外审报告在充分肯定中心一些好的做法的同时,也十分客观地指出中心在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行动方案,中心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也是下一次外审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BTEC(HND)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对我们的启示
BTEC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控体系不仅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也给我们带来一些深刻的启示。
(一)建立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估有机结合的评估与质量保证体系。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是单一的政府评估体系,评估主导是政府。在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政府制定,其设置也由政府审批,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标准和选优标准、办学水平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权及选优工作审查批准权也是由政府制定。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具有绝对的权威性,非政府的高教评估影响不大。[8]这种评估体系很难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在英国,政府只制定总体教育方针和质量标准,如就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制定了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NVQ)和英国通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GNVQ),政府一般不大干涉各个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根据自己实际需要而执行的情况,但一些非政府教育评估机构在英国高等教育评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如1997年成立的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学会(QAA),就是一个不隶属于英国政府的、为英国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保证提供外部协调服务的机构。QAA执行的是外部质量保证,即评定各高校如何可靠地履行其职责,并促进各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9]因此我们应借鉴英国高教评估的做法,即成立由高等学校、政府、专门职业等机构的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邀请有经验的、经过良好训练的同行专家参与评估过程,从而建立高校自评和外部评估有机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以保证高等教育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评估理念。BTEC“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认为,能力包含多种维度,仅仅对学生进行纸笔测验或考查学生的部分操作水平是不能充分证明学生能力的。所以BTEC基本上不采用传统的纸笔测验形式来评价学生的能力,取而代之的是课业,而课业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使教师和相关评估人员能参照对应的评价标准,利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在不同时段对学生进行多次观察、评估与测试分析,搜集、整理和评估全面的、合乎逻辑的证据,从而对学生的能力作出多维度的准确评价。因此,要改变我国高等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学生“高分低能”现象,关键是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评估理念,彻底改变传统的纸笔考试式的学生评价模式,代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和多样化的评估手段,使学生的各项能力在教学实践中竞相迸发。
(三)突出学术性评估目标。BTEC评估(尤其是外审)虽然也审查诸如师资力量、图书及教学设备情况、项目团队及管理机构等办学条件,但重点是学术性审查,即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获得某种专业资格(如取得证书、文凭或学位等)所应达到的水平。因此BTEC外审专家把评估的重点放在各BTEC中心或教师对课程及专业标准的理解和把握、评估标准的执行、评估过程的实施情况以及学生是否达到相应学术标准等方面,确保各BTEC中心能向学生提供合适和有效的教学、支援、评估及学习机会,使BTEC相应层次的学术标准在全球处于整体类似的水平。BTEC这种突出学术性目标的评估与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多目标化和对办学硬件条件的过分强调是有很大差异的。如我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而且各指标所赋予的权重差别不大。[10]这种多目标的评估指标体系不仅使各高校费尽心思对付评估,而且也淡化了学术性评估,没有突出教学与科研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因此突出学术性评估目标,加强内涵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注重评估的连续性和系统性。BTEC很重视评估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其内审和外审构成完整的评估与质量保证系统。内审贯穿于BTEC项目运行的始终;外审虽然每学期只有一次,但对于需要两年或三年完成BTEC学业的学生来说,也要连续经历四次或六次外审。这种连续性和系统性的评估形式,既有利于学生整体职业知识的构建,也为教师、相关评估人员和学生提供了有关学生学习的连续的反馈信息,便于教师、相关评估人员和学生不断进行改进。然而,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而且存在重校外评估轻校内评估、重办学硬件评估轻办学软件评估等现象,致使部分高校为评估而评估,或者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或者不惜弄虚作假以取得好的评估结果,完全背离了教育评估的初衷。要解决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关键是要改变我国现行的政府主导型的、评估方法单一僵化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使高校不仅重视校外评估,而且更加重视校内评估,使评估成为高校的自觉行动和内在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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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傅松涛,蒋洪甫﹒英国BTEC课程模式的内容及其实施效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3)﹒
[3]Edexcel Foundation﹒Higher Nationals in Business,Guidance and Units [M]﹒1999﹒
[4]杨文明﹒英国职业教育的评估体系与借鉴[J]﹒外国教育研究,2003(12)﹒
[5]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北亚及大中华区代表处﹒BTEC Inset Training,March,2006﹒
[6]英国爱德思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北亚及大中华区代表处﹒BTEC AssignmentWriting,Assessment & Grading,June,2006﹒
[7]Edexcel Foundation﹒Guidance for External Examiners: Specialist Paper 2-Meeting with Students,2006﹒
[8]张燕妮﹒中英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比较[J]﹒现代教育科学,2002(7)﹒
[9]The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UK﹒A Guid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2005﹒
[10]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