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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虚话也。实际上只要爱财,就不可能是君子。
中国在大型的突发事件中,无论是正义战争、爱国运动、革命起义还是战胜天灾人祸的全民性行动,都会涌现出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英雄人物。但是能将那样的非常现象视为通用的道德法则么?也不能。道理很简单:那是突发事件,那是一时一事的特殊行为。与事后人们的平时行为尤其是个人行为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某些壮烈行为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理。有的源于无私的正义冲动,有的也可能基于从众意识、从上意识或其它功利目的。总之,不能用非常事件中的非常举动去形成通用的道德法则。
真正的通用道德法则,既不等于官方法则、圣贤法则、英雄法则、哲人法则,也不能流于庸人法则、世俗法则、市井法则,而只是指国民中大多数正常人愿意遵守也能实践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说,只有中国绝大多数人(无论是官还是民,无论是名人还是凡人)的道德都在及格线之上,尤其是能够切实地落实到个人、自身,中国的道德才能实际化、实效化。
中国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其实常常是偏颇的,左右摇摆的。古代重“义”,就在彻底否定“利”,必须远离“利”的沙基上,虚造了貌似堂皇的道德空中楼阁。今天重“利”,就直接地或变相地把个人利益视为世上首要的(甚而唯一的)圣物。与此同时,也公开地或隐含地将“义”当成戏弄对象。针对这样的状况,中国能建立和形成科学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么?实话说来很难。
何以如此?义的遥远化、利的直接化所致也。
什么是真正可信的道德体系和法则?通俗地说就是对合理的利予以有力的肯定和尊重,对合情的义予以有效的提倡和彰扬。总之,要使合理的利和合情的义都直接化。
如何使义和利都直接化,都正常化,这才是中国道德读本的第一章节。中国古代经典性的道德读本,首推《论语》、《孟子》等等。孔子百分之百地推崇“义”,百分之百地否定“利”,甚而将重义或重利视为君子和小人的首要区别。孔子生在春秋时代,观念自然老些。生在战国时代的孟子,脑袋就灵活多了。他公然说“义者,利也”,并解释说“无恒产必无恒心”,意思是连基本利益都无法保证的人很难有可信的道德。可惜他的话也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没有什么实践性。中国的道德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的事太多了!空洞的道德宣讲之所以很难产生实际的行为效应,还包括我们的另一种无知:不懂得任何道德一经与法律脱节,都必然苍白无力。在法律强风吹拂下的道德,才有可能成为坚实的道德。在种种追名逐利之风(尤其是贪腐之风)盛行的社会环境中,强行树立某些“道德楷模”让人跟着去学样,不仅无大作用,甚而有“愚民政策”意味。
道德从来不能自生,是正确的社会约束、社会规范的结果。人见利则趋之,这样的事不用学就会。人见利而思义,做事有道,是要靠强行去学的,靠刻苦修练的。但是中国德育的传统性缺点(而且是致命的缺点)是:主要靠将道德的抽象信条向人(尤其向少年儿童)的心里硬灌,硬塞、硬插,连教育者本人也未必身体力行。于是造成道德的皮与肉分家,即知和行的分家,说和做的分家,最后必将导致利和义的分家。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虚话也。实际上只要爱财,就不可能是君子。同样,只要是君子,就不会爱财。怎样使利和义统一起来?正确的答案只有两条:一、人没必要在任何时候都去做毫不顾及自己利益的超世君子(特殊情况除外),做个正常人即可;二、必须弄明白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和爱财(尤其是图财、谋财)不是一回事。任何时候实实在在地创造财富,都与爱财有根本性的区别。
中国在大型的突发事件中,无论是正义战争、爱国运动、革命起义还是战胜天灾人祸的全民性行动,都会涌现出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英雄人物。但是能将那样的非常现象视为通用的道德法则么?也不能。道理很简单:那是突发事件,那是一时一事的特殊行为。与事后人们的平时行为尤其是个人行为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某些壮烈行为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理。有的源于无私的正义冲动,有的也可能基于从众意识、从上意识或其它功利目的。总之,不能用非常事件中的非常举动去形成通用的道德法则。
真正的通用道德法则,既不等于官方法则、圣贤法则、英雄法则、哲人法则,也不能流于庸人法则、世俗法则、市井法则,而只是指国民中大多数正常人愿意遵守也能实践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说,只有中国绝大多数人(无论是官还是民,无论是名人还是凡人)的道德都在及格线之上,尤其是能够切实地落实到个人、自身,中国的道德才能实际化、实效化。
中国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其实常常是偏颇的,左右摇摆的。古代重“义”,就在彻底否定“利”,必须远离“利”的沙基上,虚造了貌似堂皇的道德空中楼阁。今天重“利”,就直接地或变相地把个人利益视为世上首要的(甚而唯一的)圣物。与此同时,也公开地或隐含地将“义”当成戏弄对象。针对这样的状况,中国能建立和形成科学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么?实话说来很难。
何以如此?义的遥远化、利的直接化所致也。
什么是真正可信的道德体系和法则?通俗地说就是对合理的利予以有力的肯定和尊重,对合情的义予以有效的提倡和彰扬。总之,要使合理的利和合情的义都直接化。
如何使义和利都直接化,都正常化,这才是中国道德读本的第一章节。中国古代经典性的道德读本,首推《论语》、《孟子》等等。孔子百分之百地推崇“义”,百分之百地否定“利”,甚而将重义或重利视为君子和小人的首要区别。孔子生在春秋时代,观念自然老些。生在战国时代的孟子,脑袋就灵活多了。他公然说“义者,利也”,并解释说“无恒产必无恒心”,意思是连基本利益都无法保证的人很难有可信的道德。可惜他的话也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没有什么实践性。中国的道德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的事太多了!空洞的道德宣讲之所以很难产生实际的行为效应,还包括我们的另一种无知:不懂得任何道德一经与法律脱节,都必然苍白无力。在法律强风吹拂下的道德,才有可能成为坚实的道德。在种种追名逐利之风(尤其是贪腐之风)盛行的社会环境中,强行树立某些“道德楷模”让人跟着去学样,不仅无大作用,甚而有“愚民政策”意味。
道德从来不能自生,是正确的社会约束、社会规范的结果。人见利则趋之,这样的事不用学就会。人见利而思义,做事有道,是要靠强行去学的,靠刻苦修练的。但是中国德育的传统性缺点(而且是致命的缺点)是:主要靠将道德的抽象信条向人(尤其向少年儿童)的心里硬灌,硬塞、硬插,连教育者本人也未必身体力行。于是造成道德的皮与肉分家,即知和行的分家,说和做的分家,最后必将导致利和义的分家。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虚话也。实际上只要爱财,就不可能是君子。同样,只要是君子,就不会爱财。怎样使利和义统一起来?正确的答案只有两条:一、人没必要在任何时候都去做毫不顾及自己利益的超世君子(特殊情况除外),做个正常人即可;二、必须弄明白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和爱财(尤其是图财、谋财)不是一回事。任何时候实实在在地创造财富,都与爱财有根本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