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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做好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工作,并提出在财务管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对策。
关键词:农业系统 招标代理 财务工作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9-179-01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农业系统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逐年加大,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的数量和资金额度也在不断增加,招标投标采购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在此、笔者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多年工作实践,谈一谈如何做好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工作。
一、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所涉及的资金与费用
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资金与费用有很多。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招标项目资金。招标项目资金是指需在招标前落实,并由招标人(项目单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专户内的农业基建项目专项资金。其目的是保护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工作和中标结果的严肃性,以便使合同顺利执行,项目顺利实施。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投标活动截止前由投标人(供应商)按照规定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为了保护招标人(项目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的投标人的一种保证资金。
3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目前是指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供应商)按照规定收取的一种服务费。
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中標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之前,为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一种担保性资金。
5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指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约定在供货之后,为了使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按照合同所签货款的一定比例扣留,在一定时期之后再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人反馈意见,而最终支付的部分货款(项目资金)。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二者设立的目的相同,但不需要同时存在,一个招标项目只要保留其中一种保证金就可以了。
6 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是指招标项目经过招标投标之后结余下的资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大的供货合同已经执行完毕,经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应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给招标人的项目资金余款。
7 招标费用及税金。招标费用主要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支出的包括招标文件制作费、印刷费、招标会议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进行招标工作所必需的期间费用。税金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因收取中标服务费而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金。
二、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主要涉及的会计核算租账务处理
1 关于招标项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招标项目资金专户,建立招标资金专用账簿,对每个项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财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招标人“项目批复和计划”,审核收到的招标项目资金。在收到招标人的项目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当向中标人支付招标项目资金,借记“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招标项目未付的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结余资金。
2 关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簿,对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实行专账管理。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当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决于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当收到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第二种情况是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人已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当扣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当收到履约保证金肘,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单位××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第二种情况是将中标人已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科目。
5 关于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都是为使中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做的一种资金担保,但是,质量保证金是合同价款的一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扣留。质量保证金反映在“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方余额内,当支付时,借记“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 关于项目结余资金。对于项月结余资金的支付手续应严格审查,首先,财务部门必须就结余资金与项目单位进行对账;其次,要有项目审批主管单位对结余资金的处理意见;第三,要有明确的项目结余资金收款人开户信息。项目结余资金反映在“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月贷方余额内,当支付时,借记“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目。
7 关于招标费用及税金。招标费用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支出的期间费用,不得占用“招标项目资金”和“投标保证金”,当发生招标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现金”科目;计提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科目、“应交税金——城建税及附加税等税金”科目;当缴税后,借记“应交税金——营业税”科目、“应交税金——城建税及附加税等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对策
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何保证招标工作按照规定和规范进行操作,财务部门如何配合业务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周密的组织和科学管理,如何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尤为重要。《招标投标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均对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资金有多项严格规定,因此就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言;不仅要健全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还要针对招标代理工作本身法律性、程序化较强的特点,制定一套相应的财务制度。
2 加强学习、培训与考核,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一项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政策性强的工作,对参与其中的财会人员素质要求更高、更为全面。因此,应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3 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财会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依上级批复文件办事、坚持依招投标文件办事、坚持依合同文件办事,坚持按照计划和合同约定付款。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专项资金渠道既安全又畅通。
4 加强监督和检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制度,对项目招标期间的资金进行定期检查,采用“月报”、“季报”等方法与项目单位及时核对招标项目资金;及时与项目单位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招标资金财务状况,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力提高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做好工作。
(责编 廉靖) 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SFASl42指出,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含公允价值,就表明商誉发生减值,企业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确认后,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就成为商誉新的会计核算基础,禁止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目前,自创商誉在我国不允许确认,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并借鉴FASB的做法,禁止转回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似乎比较恰当。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23条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第24条规定:“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第25条规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从这些规定中可见,企业每年年终应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某个资产组或者多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然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三、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
资产减值会计信息披露应以会计目标为主,包括披露对象、披露内容、披露方式三个方面,及时披露利于决策的减值方面的相关而可靠的信息。
1.披露对象。资产减值会计涉及资产价值降低和资产减值引起的损失,关注此信息的是股东、债权人等。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对象与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是相容的,包括现时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
2.披露内容。当企业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1)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告分部。(2)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应当披露资产组的基本情况;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3)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一是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二是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4)对于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并披露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3.披露方式。资产减值信息的最终载体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总之,我国的会计制度正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行,是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过程中的一大进步,充分体现了会计的稳健原则,对于处于蓬勃发展的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和面临重大改制的国企而言,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政府、高校、企业、公众、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企业的会计信息会更加真实、充分,为市场决策提供最有力的信息和依据。我们深信,只要坚持这项会计政策的实施,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健康、完善、优良的会计环境。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研究组,2006
2.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中心,2006(12)
3.葛家澍.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1996(11)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3)
5.黄德祥.浅谈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操作.财务与會计,2007(3)
6.吴丽君.新准则下总部资产减值实务核算.财会通讯,2007(3)
(作者单位: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分所 山西太原 030002)(责编:吕尚)
关键词:农业系统 招标代理 财务工作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9-179-01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农业系统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逐年加大,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招投标采购的数量和资金额度也在不断增加,招标投标采购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在此、笔者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多年工作实践,谈一谈如何做好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工作。
一、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所涉及的资金与费用
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资金与费用有很多。按照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招标项目资金。招标项目资金是指需在招标前落实,并由招标人(项目单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专户内的农业基建项目专项资金。其目的是保护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工作和中标结果的严肃性,以便使合同顺利执行,项目顺利实施。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投标活动截止前由投标人(供应商)按照规定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为了保护招标人(项目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的投标人的一种保证资金。
3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目前是指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供应商)按照规定收取的一种服务费。
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中標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之前,为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面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一种担保性资金。
5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是指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约定在供货之后,为了使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按照合同所签货款的一定比例扣留,在一定时期之后再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人反馈意见,而最终支付的部分货款(项目资金)。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二者设立的目的相同,但不需要同时存在,一个招标项目只要保留其中一种保证金就可以了。
6 项目结余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是指招标项目经过招标投标之后结余下的资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大的供货合同已经执行完毕,经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应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给招标人的项目资金余款。
7 招标费用及税金。招标费用主要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支出的包括招标文件制作费、印刷费、招标会议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进行招标工作所必需的期间费用。税金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因收取中标服务费而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金。
二、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主要涉及的会计核算租账务处理
1 关于招标项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应设立招标项目资金专户,建立招标资金专用账簿,对每个项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财务部门应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招标人“项目批复和计划”,审核收到的招标项目资金。在收到招标人的项目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当向中标人支付招标项目资金,借记“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招标项目未付的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结余资金。
2 关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簿,对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实行专账管理。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当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决于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当收到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第二种情况是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人已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当扣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贷记“其他业务收入”。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中标人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履约保证金;当收到履约保证金肘,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单位××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第二种情况是将中标人已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借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单位××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科目。
5 关于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都是为使中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做的一种资金担保,但是,质量保证金是合同价款的一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扣留。质量保证金反映在“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方余额内,当支付时,借记“应付账——××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 关于项目结余资金。对于项月结余资金的支付手续应严格审查,首先,财务部门必须就结余资金与项目单位进行对账;其次,要有项目审批主管单位对结余资金的处理意见;第三,要有明确的项目结余资金收款人开户信息。项目结余资金反映在“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月贷方余额内,当支付时,借记“应付账款——××单位××招标项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目。
7 关于招标费用及税金。招标费用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支出的期间费用,不得占用“招标项目资金”和“投标保证金”,当发生招标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或“现金”科目;计提税金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营业税”科目、“应交税金——城建税及附加税等税金”科目;当缴税后,借记“应交税金——营业税”科目、“应交税金——城建税及附加税等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农业系统招标代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对策
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何保证招标工作按照规定和规范进行操作,财务部门如何配合业务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周密的组织和科学管理,如何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尤为重要。《招标投标法》、《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均对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资金有多项严格规定,因此就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而言;不仅要健全日常工作的基本制度,还要针对招标代理工作本身法律性、程序化较强的特点,制定一套相应的财务制度。
2 加强学习、培训与考核,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一项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政策性强的工作,对参与其中的财会人员素质要求更高、更为全面。因此,应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3 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财会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依上级批复文件办事、坚持依招投标文件办事、坚持依合同文件办事,坚持按照计划和合同约定付款。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专项资金渠道既安全又畅通。
4 加强监督和检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制度,对项目招标期间的资金进行定期检查,采用“月报”、“季报”等方法与项目单位及时核对招标项目资金;及时与项目单位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招标资金财务状况,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力提高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做好工作。
(责编 廉靖) 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SFASl42指出,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含公允价值,就表明商誉发生减值,企业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确认后,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就成为商誉新的会计核算基础,禁止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目前,自创商誉在我国不允许确认,基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并借鉴FASB的做法,禁止转回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似乎比较恰当。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23条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第24条规定:“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第25条规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从这些规定中可见,企业每年年终应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某个资产组或者多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然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三、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
资产减值会计信息披露应以会计目标为主,包括披露对象、披露内容、披露方式三个方面,及时披露利于决策的减值方面的相关而可靠的信息。
1.披露对象。资产减值会计涉及资产价值降低和资产减值引起的损失,关注此信息的是股东、债权人等。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对象与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是相容的,包括现时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
2.披露内容。当企业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1)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告分部。(2)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应当披露资产组的基本情况;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3)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一是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二是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4)对于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并披露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
3.披露方式。资产减值信息的最终载体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总之,我国的会计制度正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逐步解决。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行,是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过程中的一大进步,充分体现了会计的稳健原则,对于处于蓬勃发展的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和面临重大改制的国企而言,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政府、高校、企业、公众、会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企业的会计信息会更加真实、充分,为市场决策提供最有力的信息和依据。我们深信,只要坚持这项会计政策的实施,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一定能够创造一个健康、完善、优良的会计环境。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研究组,2006
2.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中心,2006(12)
3.葛家澍.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1996(11)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3)
5.黄德祥.浅谈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操作.财务与會计,2007(3)
6.吴丽君.新准则下总部资产减值实务核算.财会通讯,2007(3)
(作者单位: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分所 山西太原 030002)(责编:吕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