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根据合作目的、合作过程中作用的发挥、合作载体、合作功能、合作方数量和合作时段这几个标准,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现状,认为制约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的因素主要分为国家层面、企业方面和高职院校自身,并提出了完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建议,包括构建一体化办学理事会、创新合作运行机制、慎选合作企业及项目以及灵活开展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有效模式
[作者简介]闫朝鼎(1980- ),男,江苏徐州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与合作处,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江苏 无锡 214153)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25-03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现状
我国校企合作尽管起步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体系,但通过积极地实践,已经形成了众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如下:
(一)根据合作目的的不同分类
1.以人才培养为目的。主要是企业通过一项、多项或全面等方式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以获得应用型人才。这是目前高职院校最迫切与企业开展的合作领域,但仍停滞在一个项目或几个项目合作的状态下,真正形成从专业建设、参与教学、开发课程、师资建设、毕业生评价等全程性的合作并不多。
2.以科研开发为目的。主要是通过校企联合建立工程研究中心、质检中心、工艺设计中心等,进行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等活动,提高校企双方的科研水平。这是目前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中最薄弱的领域。主要是高职院校科研能力较为薄弱,很难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但需在知难而进的同时,从小处着手,向中小企业提供急需的科研创新、技术改造、转化转让成果等方面的服务。
3.以社会服务为目的。主要是高职院校通过向企业提供培训、咨询、策划等开展校企合作。这是目前高职院校比较有活力和前景的合作领域。不足之处是,合作企业以中型以下尤其是小型企业为主,其中又以商业服务类企业为主;在合作项目上,主要是人员培训,其中又以基层一线人员培训为主,中层管理人员更少,高层管理人员则几乎没有。
4.以全面合作为目的。即高职院校既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也展开科学研究,还进行社会服务。一是高职院校教师要融入企业,为企业培育人员、参与科研、提供咨询等,同时把在实际应用中获得的知识带回课堂,促进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二是高职院校教师要将企业需要带回来,解决企业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使教学与科研、服务的使命相结合,既完成对学生的教学过程,又形成新的研究成果,为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的服务。三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全程性、系统性地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
以上四种合作模式,首先,最理想与最经济的合作模式当然是全面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当全力争取,但困难很大;其次,要着重于与企业开展全面性、全程性、系统性的人才培养;再次,要将科研开发融入社会服务,在社会服务工作中不断增强科研开发的成分。
(二)根据合作过程中作用发挥的不同分类
1.企业配合学校的模式。即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是办学主体,企业只起辅助作用。如企业为高职院校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等,以帮助高职院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这种合作模式只能满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训实习之需,仅适用于高职院校确实无法解决时方可考虑。
2.学校配合企业的模式。即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高职院校仅承担校舍,凭借教育教学经验,协助企业完成人才培养任务。这种合作模式适用于企业办学,虽然也是一种校企合作方式,但永远不可能成为高职院校追求的校企合作主流内容与模式。
3.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如对定向班、订单班、培训班等学生的培养,就由双方共同选择学生(员)、确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和培养方式,企业也必须承担一定的实习实训、学生就业、毕业生跟踪等培养任务。这是一种全程性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深受学生(家长)、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欢迎,因此应大力推广。
(三)根据合作载体的不同分类
1.共建产业园区模式。高职院校要积极引导符合学校专业大类发展需要的大型企业来校投资建立某类产业园区,既可以直接服务于人才培养,也可以提升教师的科研实践能力。
2.校企实体合作模式。企业将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要素注入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实体合作一体化发展模式。企业对高职院校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并以主人身份参与办学过程,分享办学效益。
(四)根据合作功能的不同分类
1.产学研用一体模式。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创立集科研、生产、应用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经济实体,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这是合作模式将人才培养与使用检验、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生产与教学等高度衔接,是一种系统高效的合作模式,但可遇不可求,很难成为主要合作模式。
2.教学工厂模式。该模式使高职院校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从而使高职院校教学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中学习必需的技能。这是一种被国内外充分证明了的有效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当继续创造条件,扩大这种合作模式。
3.工学交替模式。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学习相互交替,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学用结合的教育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岗位能力和就业能力,因此高职院校要不遗余力地坚持与创新工学交替模式。
(五)根据合作方数量的不同分类
1.四位一体的模式。“四位”是参与校企合作的要素,包括政府、社会、企业、学校等方面。“一体”指在校企合作中各个方面担负着各自的责任,要用一体化的思维分享利益。这是用系统性的思想考虑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主要是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还有政府各组成部门、社会认识程度等诸多因素,都在牵一发而动全身地影响着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即使在高职院校内,尽管领导思想上重视,但政策是否引导有力、职能部门配合是否到位、院系是否组织有力、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学生是否被参与等因素,都深刻且广泛地制约着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成效。 2.校企一体的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开发教材;校企共同组织教学,每门专业课和实践实习环节均由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完成,企业教师课时比例达到40%以上;校企共同对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进行全面评价,引入企业督导制,核心专业课实施企业为主的考核形式,增加学年考核和毕业综合考核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共同推进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校内与校外人才培养一体化、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培养一体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根据合作时段(间)的不同分类
1.全程订单合作模式。一是指高职院校在招生前就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入学后由校企双方按照招生前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对学生进行教育,毕业后即到企业就业。二是指学生入学后高职院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后与企业签订订单协议。具体可分为2+1模式、2.5+0.5模式、2.25+0.75模式。即首先由企业提出人才标准及订单数量与形式,其次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方案,最后按照分工前2年、2.5年、2.25年在高职院完整学习理论知识,后1年、0.5年、0.75年在企业接受部分理论知识学习和实习实训实践知识学习,使学生取得完整的理论与实践活动知识。这种合作模式虽然十分理想,但第一种类型很少,第二种类型也不多,均属可遇而不可求。
2.中途订单合作模式。指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至少半年,一般是一年后,企业提出需要后,学校加以宣传,学生报名,校企共选,组成订单班。学生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初进入订单班后,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等,并在周末到企业实习实训,第五学期的第三个月起或第六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并互相选择就业。这是目前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
二、制约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的因素
(一)国家层面的因素
第一,政府对如何发挥主导作用认识不清。如主导作用如何体现?体现的形式是什么?通过何种措施才能实现这种主导作用?都没有明确。
第二,政策法规保障不力。林娜调研的结论认为“校企合作制约因素的调查中,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政策操作性不强,缺乏保障机制占前3位”。王斌与张英杰调研后也认为“制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利益的获得因素的排序为:第一,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60.49%)”。
第三,统筹规划不到位。如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建立校企合作的筹资机制等,鼓励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等。
(二)企业方面的因素
企业不仅担心学生的培养质量,还担心学生的选中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目的之一是经过前期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或某个环节的培养活动,从中优选新员工。但令人遗憾的是,参与校企合作的学生在合作企业招聘新员工时并不占优势。潘海生等人经过调研后得出,“有大约67%以上的样本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比例低于20%,只有大约33%的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的比例高于20%”。这必然会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高职院校的因素
第一,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整体安排上教师注重理论教学,学生注重传统学法,师生习惯于在教室教学与学习,畏惧或被迫走出教室与校门,很少真正接触和了解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现状,导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社会服务与校企合作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偏低。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定位较低。完全注重“技能”,而忽略了“高等”,没有充分地将“高”和“技能”相结合。二是难以全面体现高素质。虽然在人才培养目标中都明确要求注重人才的职业素质,但往往是对能力素质的重视远远超过了对职业素质的重视。三是误将知识“够用”当“实用”。在人才培养中过分追求“够用”,只注重对眼前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对学生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心。
第三,高职院校管理不当。一是校企合作职责不清。尽管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成立了校企合作机构,但是校企合作职责却分散在众多部门,导致力量分散,无法形成对内统一,对外唯一的管理机构。二是缺乏有效管理措施。首先是对二级院系没有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其次是对教师企业实践方法不当,导致高职院校对教师企业实践的考核往往是看其在企业的实践天数,因而也就很难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三、完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建议
(一)构建一体化办学理事会
首先,制定理事会章程。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组织机构、性质、作用、权利和义务、活动方式等内容,明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任职条件、选任更换程序;明确会议的召开期限、召开办法、与会成员数量及会议决定生效办法等。
其次,搭建理事会组织机构。办学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秘书长单位组成。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与高职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职业培训指导委员会、技术服务指导委员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等。
最后,明确各自责权利。理事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理事会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在理事会章程与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确保合作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合作运行机制
第一,校企共商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专家、优秀校友、校内资深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形成企业主导办学和专业建设的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讨会,认真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并对课程设置与教学环节做动态调整。
第二,互派交流教学团队。构建教学团队信息沟通平台,互派专业教师和企业专家、能工巧匠进行交流,选派专任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 第三,人才培养环节灵活调整。打破传统的学期设置方式,做到“产学周期同步”。
(三)慎选合作企业及项目
第一,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必须在地方上颇具影响力,管理水平较高、技术水平先进、营销规模较大,能够代表行业水平,而且具有教育情结、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可以与高职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项目,提高校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合作项目。根据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如下合作:收集、整理赴企业实践案例,形成可供推广学习的相关专业教学案例;引进实践企业与学校开展订单联合培养项目;与实践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的建设,并取得显性成果;引进实践企业入校,利用企业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等;在实践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主持或参与实践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改(扩)建等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或参与实践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人力资源培训、经营管理咨询等工作;承担实践企业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换;其他校企合作开展的项目。
(四)灵活开展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是否适用。从资源最佳利用效果来看,最应开展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取决于合作企业的规模是否够大、管理是否科学、技术是否先进、是否具有教育情结等。因此,在追求全面与深度合作时,必须不拘一格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陈萦.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调查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09(6).
[2]师承瑞.“校企一体化”创新高职办学模式[N].光明日报,2012-11-21.
[3]林娜.福建省职业院校政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调查与分析[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3).
[4]王斌,张英杰.企业参与职教校企合作利益诉求调查与分析[J].辽宁高职学报,2012(5).
[5]刘明生,王玲,李建华.论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3(2).
[6]潘海生,王世斌,龙德毅.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3(3).
[7]王公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J].价值工程,2010(10).
[8]段东旭,陈明明,何文敏,等.“双融共育三结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以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技术专业为例[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2(5).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有效模式
[作者简介]闫朝鼎(1980- ),男,江苏徐州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与合作处,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江苏 无锡 214153)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25-03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现状
我国校企合作尽管起步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体系,但通过积极地实践,已经形成了众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如下:
(一)根据合作目的的不同分类
1.以人才培养为目的。主要是企业通过一项、多项或全面等方式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以获得应用型人才。这是目前高职院校最迫切与企业开展的合作领域,但仍停滞在一个项目或几个项目合作的状态下,真正形成从专业建设、参与教学、开发课程、师资建设、毕业生评价等全程性的合作并不多。
2.以科研开发为目的。主要是通过校企联合建立工程研究中心、质检中心、工艺设计中心等,进行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等活动,提高校企双方的科研水平。这是目前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中最薄弱的领域。主要是高职院校科研能力较为薄弱,很难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但需在知难而进的同时,从小处着手,向中小企业提供急需的科研创新、技术改造、转化转让成果等方面的服务。
3.以社会服务为目的。主要是高职院校通过向企业提供培训、咨询、策划等开展校企合作。这是目前高职院校比较有活力和前景的合作领域。不足之处是,合作企业以中型以下尤其是小型企业为主,其中又以商业服务类企业为主;在合作项目上,主要是人员培训,其中又以基层一线人员培训为主,中层管理人员更少,高层管理人员则几乎没有。
4.以全面合作为目的。即高职院校既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也展开科学研究,还进行社会服务。一是高职院校教师要融入企业,为企业培育人员、参与科研、提供咨询等,同时把在实际应用中获得的知识带回课堂,促进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二是高职院校教师要将企业需要带回来,解决企业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使教学与科研、服务的使命相结合,既完成对学生的教学过程,又形成新的研究成果,为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的服务。三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全程性、系统性地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
以上四种合作模式,首先,最理想与最经济的合作模式当然是全面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当全力争取,但困难很大;其次,要着重于与企业开展全面性、全程性、系统性的人才培养;再次,要将科研开发融入社会服务,在社会服务工作中不断增强科研开发的成分。
(二)根据合作过程中作用发挥的不同分类
1.企业配合学校的模式。即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是办学主体,企业只起辅助作用。如企业为高职院校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等,以帮助高职院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这种合作模式只能满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训实习之需,仅适用于高职院校确实无法解决时方可考虑。
2.学校配合企业的模式。即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高职院校仅承担校舍,凭借教育教学经验,协助企业完成人才培养任务。这种合作模式适用于企业办学,虽然也是一种校企合作方式,但永远不可能成为高职院校追求的校企合作主流内容与模式。
3.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如对定向班、订单班、培训班等学生的培养,就由双方共同选择学生(员)、确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和培养方式,企业也必须承担一定的实习实训、学生就业、毕业生跟踪等培养任务。这是一种全程性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深受学生(家长)、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欢迎,因此应大力推广。
(三)根据合作载体的不同分类
1.共建产业园区模式。高职院校要积极引导符合学校专业大类发展需要的大型企业来校投资建立某类产业园区,既可以直接服务于人才培养,也可以提升教师的科研实践能力。
2.校企实体合作模式。企业将设备、场地、技术、师资、资金等要素注入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实体合作一体化发展模式。企业对高职院校承担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管理职能并以主人身份参与办学过程,分享办学效益。
(四)根据合作功能的不同分类
1.产学研用一体模式。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创立集科研、生产、应用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经济实体,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这是合作模式将人才培养与使用检验、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生产与教学等高度衔接,是一种系统高效的合作模式,但可遇不可求,很难成为主要合作模式。
2.教学工厂模式。该模式使高职院校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从而使高职院校教学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中学习必需的技能。这是一种被国内外充分证明了的有效合作模式,高职院校应当继续创造条件,扩大这种合作模式。
3.工学交替模式。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学习相互交替,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的学用结合的教育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学生岗位能力和就业能力,因此高职院校要不遗余力地坚持与创新工学交替模式。
(五)根据合作方数量的不同分类
1.四位一体的模式。“四位”是参与校企合作的要素,包括政府、社会、企业、学校等方面。“一体”指在校企合作中各个方面担负着各自的责任,要用一体化的思维分享利益。这是用系统性的思想考虑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主要是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还有政府各组成部门、社会认识程度等诸多因素,都在牵一发而动全身地影响着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即使在高职院校内,尽管领导思想上重视,但政策是否引导有力、职能部门配合是否到位、院系是否组织有力、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学生是否被参与等因素,都深刻且广泛地制约着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成效。 2.校企一体的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开发教材;校企共同组织教学,每门专业课和实践实习环节均由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完成,企业教师课时比例达到40%以上;校企共同对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进行全面评价,引入企业督导制,核心专业课实施企业为主的考核形式,增加学年考核和毕业综合考核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共同推进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校内与校外人才培养一体化、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培养一体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根据合作时段(间)的不同分类
1.全程订单合作模式。一是指高职院校在招生前就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入学后由校企双方按照招生前共同制订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对学生进行教育,毕业后即到企业就业。二是指学生入学后高职院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后与企业签订订单协议。具体可分为2+1模式、2.5+0.5模式、2.25+0.75模式。即首先由企业提出人才标准及订单数量与形式,其次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方案,最后按照分工前2年、2.5年、2.25年在高职院完整学习理论知识,后1年、0.5年、0.75年在企业接受部分理论知识学习和实习实训实践知识学习,使学生取得完整的理论与实践活动知识。这种合作模式虽然十分理想,但第一种类型很少,第二种类型也不多,均属可遇而不可求。
2.中途订单合作模式。指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学习至少半年,一般是一年后,企业提出需要后,学校加以宣传,学生报名,校企共选,组成订单班。学生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初进入订单班后,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等,并在周末到企业实习实训,第五学期的第三个月起或第六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并互相选择就业。这是目前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
二、制约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的因素
(一)国家层面的因素
第一,政府对如何发挥主导作用认识不清。如主导作用如何体现?体现的形式是什么?通过何种措施才能实现这种主导作用?都没有明确。
第二,政策法规保障不力。林娜调研的结论认为“校企合作制约因素的调查中,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政策操作性不强,缺乏保障机制占前3位”。王斌与张英杰调研后也认为“制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利益的获得因素的排序为:第一,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60.49%)”。
第三,统筹规划不到位。如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建立校企合作的筹资机制等,鼓励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等。
(二)企业方面的因素
企业不仅担心学生的培养质量,还担心学生的选中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目的之一是经过前期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或某个环节的培养活动,从中优选新员工。但令人遗憾的是,参与校企合作的学生在合作企业招聘新员工时并不占优势。潘海生等人经过调研后得出,“有大约67%以上的样本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比例低于20%,只有大约33%的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的比例高于20%”。这必然会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高职院校的因素
第一,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整体安排上教师注重理论教学,学生注重传统学法,师生习惯于在教室教学与学习,畏惧或被迫走出教室与校门,很少真正接触和了解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现状,导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社会服务与校企合作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偏低。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定位较低。完全注重“技能”,而忽略了“高等”,没有充分地将“高”和“技能”相结合。二是难以全面体现高素质。虽然在人才培养目标中都明确要求注重人才的职业素质,但往往是对能力素质的重视远远超过了对职业素质的重视。三是误将知识“够用”当“实用”。在人才培养中过分追求“够用”,只注重对眼前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对学生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心。
第三,高职院校管理不当。一是校企合作职责不清。尽管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成立了校企合作机构,但是校企合作职责却分散在众多部门,导致力量分散,无法形成对内统一,对外唯一的管理机构。二是缺乏有效管理措施。首先是对二级院系没有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其次是对教师企业实践方法不当,导致高职院校对教师企业实践的考核往往是看其在企业的实践天数,因而也就很难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三、完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建议
(一)构建一体化办学理事会
首先,制定理事会章程。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组织机构、性质、作用、权利和义务、活动方式等内容,明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任职条件、选任更换程序;明确会议的召开期限、召开办法、与会成员数量及会议决定生效办法等。
其次,搭建理事会组织机构。办学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秘书长单位组成。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与高职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职业培训指导委员会、技术服务指导委员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委员会、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等。
最后,明确各自责权利。理事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理事会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在理事会章程与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确保合作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合作运行机制
第一,校企共商人才培养方案。由企业专家、优秀校友、校内资深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形成企业主导办学和专业建设的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讨会,认真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并对课程设置与教学环节做动态调整。
第二,互派交流教学团队。构建教学团队信息沟通平台,互派专业教师和企业专家、能工巧匠进行交流,选派专任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 第三,人才培养环节灵活调整。打破传统的学期设置方式,做到“产学周期同步”。
(三)慎选合作企业及项目
第一,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必须在地方上颇具影响力,管理水平较高、技术水平先进、营销规模较大,能够代表行业水平,而且具有教育情结、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可以与高职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项目,提高校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合作项目。根据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如下合作:收集、整理赴企业实践案例,形成可供推广学习的相关专业教学案例;引进实践企业与学校开展订单联合培养项目;与实践企业合作开发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的建设,并取得显性成果;引进实践企业入校,利用企业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等;在实践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主持或参与实践企业生产设备大修、改(扩)建等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或参与实践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人力资源培训、经营管理咨询等工作;承担实践企业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换;其他校企合作开展的项目。
(四)灵活开展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是否适用。从资源最佳利用效果来看,最应开展全方位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取决于合作企业的规模是否够大、管理是否科学、技术是否先进、是否具有教育情结等。因此,在追求全面与深度合作时,必须不拘一格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陈萦.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调查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09(6).
[2]师承瑞.“校企一体化”创新高职办学模式[N].光明日报,2012-11-21.
[3]林娜.福建省职业院校政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调查与分析[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3).
[4]王斌,张英杰.企业参与职教校企合作利益诉求调查与分析[J].辽宁高职学报,2012(5).
[5]刘明生,王玲,李建华.论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3(2).
[6]潘海生,王世斌,龙德毅.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3(3).
[7]王公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J].价值工程,2010(10).
[8]段东旭,陈明明,何文敏,等.“双融共育三结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以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技术专业为例[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