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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落实了宪法所确定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在纵向关系上强化了上级检察院的指挥监督权,以确保检令畅通;在横向关系上强化了同级检察院之间的职能协助义务,以开展检务协作;在同一检察院内部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创新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遵循了检察工作的基本规律,可有效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其科学性、合法性、针对性凸显,具有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履行、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等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