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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历来是调节人类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二者在社会功能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尤其在现代民主社会,德治与法治更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不可或缺的两种途径。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里,二者的关系愈加紧密。历史和现实都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必须要与法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两种基本规范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