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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加强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管理,必然成为今后工程投资审核的工作重点。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经验,着重分析了工程变更的形成原因,探讨了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
关键词:工程变更 投资审核 控制管理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的显著特点就是建设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造价成本高。因此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发生,影响了工程项目投资效益,造成财政资源的重大浪费。
1 工程变更原因解析
(一)工程变更监管制度不完善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往往是一所单位。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项目立项,故意少报计划投资额,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工程变更成倍超投资,造成财政资源的巨大浪费。有些建设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的名义,将工程项目肢解,进而规避招投标。然而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建设工程变更造成的损失,却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施工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设计工作质量不高,不够仔细,设计深度不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些房屋施工图设计只有建筑结构设计,而对于附属工程包括配电、消防、绿化等缺乏详细设计,这就给工程变更造成的超投资带来了隐患。
(三)工程变更签证
多数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不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的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是否该签证的项目把握不准。施工单位为求利润最大化,对无利润的项目进行变更,建设材料价格签证不实、以次充好。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未尽到应有的责任,允许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大量存在着结算期间补签证的现象,造成了成本失控。
2 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管理
(一)制订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任何工程变更都会给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带来一定的困难,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我们国家需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变更管理办法,包括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确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成立专门的工程变更审查机构,对于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施工项目,踏勘现场,明确是否需要变更、如何变更、确认变更的工程量等,并进行现场确认审批;建立切实可行的约束机制,对于建设工程变更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制订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摧毁滋生腐败的“摇篮”。
(二)严格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
财政造价审核部门应按照科学、节约的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严格审核,送审的招标控制价必须符合初步设计的批复,不能超过经批复的概算,预算范围,概算的项目不能遗漏,避免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行为,对设计漏项、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建议与修正。招标控制价经审核后,才可以进入招标程序。严格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施工单位通过工程变更谋取不当利润,从而堵住了各方牟利的“投资无底洞”。
(三)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变更需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更理由、内容、方法;必须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估算表》,对于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估算书,并加盖造价人员资格章。工程变更申报与审批应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对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先报批后实施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变更增加造价不予认可;对于建设单位有意规避变更审批程序,因乱变更而增加的造价,财政部门不予认可,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严把变更签证关,从思想上堵住工程变更的漏洞。
(四)限额管理工程变更
1、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在1万元以下、累计不超过合同价2%的,由建设单位审批。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虽在1万元以下,但变更增加额累计超过合同价2%的,需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2、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在1-5万元之间的、累计不超过合同价3%的,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虽在1-5万元之间,但变更增加额累计超过合同价3%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会议讨论,财政局即时审批。
3、单次变更造价增加占合同价5%以下且金额在5 -20万元,但累计变更金额不超过合同价10%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会议讨论,财政局即时审批。
4、单次变更造价增加占合同价5%-10%或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变更金额累计增加到500万元以下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讨论,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突破原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造价10%的,或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3 结语
以上是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经验,对于工程变更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工程的变更错综复杂,应该本着“保证质量、控制变更、保证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管理,杜绝“三超”工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郭林深.论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操作.山西建筑,2003(8):85.
[2]刘俐.工程变更及其计费审核.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4(12):462.
[3]谢月芳 韩阳.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财政评审,2013(2):36.
(责任编辑:刘璐)
关键词:工程变更 投资审核 控制管理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的显著特点就是建设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造价成本高。因此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时常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造价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发生,影响了工程项目投资效益,造成财政资源的重大浪费。
1 工程变更原因解析
(一)工程变更监管制度不完善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往往是一所单位。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项目立项,故意少报计划投资额,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工程变更成倍超投资,造成财政资源的巨大浪费。有些建设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的名义,将工程项目肢解,进而规避招投标。然而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建设工程变更造成的损失,却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二)施工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设计工作质量不高,不够仔细,设计深度不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些房屋施工图设计只有建筑结构设计,而对于附属工程包括配电、消防、绿化等缺乏详细设计,这就给工程变更造成的超投资带来了隐患。
(三)工程变更签证
多数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不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的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是否该签证的项目把握不准。施工单位为求利润最大化,对无利润的项目进行变更,建设材料价格签证不实、以次充好。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未尽到应有的责任,允许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大量存在着结算期间补签证的现象,造成了成本失控。
2 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管理
(一)制订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任何工程变更都会给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带来一定的困难,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影响到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我们国家需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变更管理办法,包括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确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成立专门的工程变更审查机构,对于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施工项目,踏勘现场,明确是否需要变更、如何变更、确认变更的工程量等,并进行现场确认审批;建立切实可行的约束机制,对于建设工程变更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制订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摧毁滋生腐败的“摇篮”。
(二)严格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
财政造价审核部门应按照科学、节约的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严格审核,送审的招标控制价必须符合初步设计的批复,不能超过经批复的概算,预算范围,概算的项目不能遗漏,避免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行为,对设计漏项、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建议与修正。招标控制价经审核后,才可以进入招标程序。严格审核项目招标控制价,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施工单位通过工程变更谋取不当利润,从而堵住了各方牟利的“投资无底洞”。
(三)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变更需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更理由、内容、方法;必须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估算表》,对于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估算书,并加盖造价人员资格章。工程变更申报与审批应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对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先报批后实施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变更增加造价不予认可;对于建设单位有意规避变更审批程序,因乱变更而增加的造价,财政部门不予认可,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加强廉政建设,严把变更签证关,从思想上堵住工程变更的漏洞。
(四)限额管理工程变更
1、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在1万元以下、累计不超过合同价2%的,由建设单位审批。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虽在1万元以下,但变更增加额累计超过合同价2%的,需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2、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在1-5万元之间的、累计不超过合同价3%的,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单次变更造价增加额虽在1-5万元之间,但变更增加额累计超过合同价3%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会议讨论,财政局即时审批。
3、单次变更造价增加占合同价5%以下且金额在5 -20万元,但累计变更金额不超过合同价10%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会议讨论,财政局即时审批。
4、单次变更造价增加占合同价5%-10%或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变更金额累计增加到500万元以下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变更审查机构讨论,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突破原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造价10%的,或超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3 结语
以上是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经验,对于工程变更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工程的变更错综复杂,应该本着“保证质量、控制变更、保证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管理,杜绝“三超”工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郭林深.论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操作.山西建筑,2003(8):85.
[2]刘俐.工程变更及其计费审核.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4(12):462.
[3]谢月芳 韩阳.如何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财政评审,2013(2):36.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