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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和我国就业形势的严峻,劳动力市场上女性就业的歧视现象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女性在就业中受到性别歧视是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了女性的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从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社会加强重视。本文针对当今社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分析原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就业;女性;歧视
一、当今社会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当今社会性别歧视是指对女性的歧视,女性中对妇女的歧视更为明显。曾有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披露了这样一个事实:被调查的96家跨国公司在华机构中,40%的外企公司在入职招聘时涉嫌存在“隐性歧视”,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我认为,隐形歧视——首推性别歧视。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还表现在,男女职位分工的不平等,薪资水平的差别等。有的单位或将已怀孕女性调整到条件恶劣的岗位上,迫使其主动辞职;有的单位并不拒绝招聘女性,但认为女性能力低于男性,因此一般只雇佣女性从事那些收入低、技术不强、条件较差的所谓的“女性工作”,使得女性在就业中获得的收入明显低于男性。在我国企业中,大多数存在此情况,女性再怎么努力奋斗,在升职加薪方面远不如男性。
二、当今社会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
(一)男女生理差别原因
男女在生理方面的差别是就业歧视中的一个根源上的因素。20多岁的的女性处于结婚生子育子的关键时期,这些人生中的大事必然会影响她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并且用人单位回为此付出直接和间接成本。而男性就不同,没有了生子带来的繁琐和影响,这倒使他们可以在职场中尽情施展抱负。这种由于生理差异带来的问题让用人单位觉得“麻烦”,成为一种生理性的就业障碍。
(二)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是职场性别歧视存在的客观基础
我国几千年男权社会所承袭下来的对女性歧视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在就业中也同样体现。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经济与社会的分工定势,性别社会角色由此被之间概念化并延续之今。千百年来,两性从未有过真正的平等,女性在经济上被歧视,被剥夺,在社会上被压抑,被排斥。
(三)退休时间不同也是就业歧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都对退休员工发放退休金和各种福利。女性要比男性少为企业工作五年,提前五年获取企业的退休金和福利资源,并且,女性的寿命比男性的长。雇佣女员工意味着额外福利产能本的增加。而企业又是一个盈利机构,从企业的发展来看,他们更多的会倾向于选择男性员工。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是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以及女性在就业中的享受的福利原则等等,但由于只是在大的方向上有所规定,没有具体的细文规定实施,导致实际上的操作性不强和缺乏强有力的处罚细则,在实际的就业中对女性为真正起到保护作用,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力。一些私营企业的法人缺乏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在追求企业私营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加大了对员工的剥削,特别是女性员工的特殊对待,存在欺诈、降低该有的福利等各种现象,由于女性在就业中本就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求得一份工作,只能将就,这就助长了诸多不平等现象的滋长蔓延。
三、减缓女性就业歧视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
政府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在改善就业歧视中,需要政府修订和完善《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使这些法律中关于妇女平等就业方面的条文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国家的法律真正起到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平等,减少就业歧视现象。
2、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建立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在市场监督管理上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规范大小型企业和劳动中介机构的行为,要建立积极的反对就业歧视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建立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监督机制,设置相应的监控投诉机构,使遇到性别歧视的女性劳动者有正常而便捷的投诉渠道对一些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登记处罚,使我国的法律法规透明实施,切实改善就业中的歧视现象。
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使女性职工不因生育问题而在就业上受到歧视。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应避免现有的生育保险制度的不足,逐步把生育保险从企业保险过渡到社会保险,使妇女在三期期间的工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负担,减少用人单位和女性职工的负担,进一步减少用人单位由此引发的歧视。
(二)社会层面
发挥社区的作用。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女性的自我支配时间,政府应该从政策和经费上鼓励社区创办更多的家政服务就业岗位,加快社区家政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家政服务体系。这些都将为消除性别歧视和减少女性人力资本浪费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女性的社会价值。
(三)女性自身层面
1、转变传统思想,提高自身能力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存在着较强的依附心理,婚前想着嫁一个有钱人,婚后就依赖男性挣钱养家,诸如种种的思想观念,使得女性在就业中处于被动地位,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劳动技能,使其在就业中更处于不利地位。处于科技迅速发展的21世纪,女性应该有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为家庭付出自己的一份力。应抛弃那些传统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就业技能,融入社会,参与就业,做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新时代女性。
2、鼓励自主创业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自主创业受到热烈的欢迎和鼓励。政府应该做好各方面比如政策优惠、资金等的支持工作,在全社会响应积极创业的号召。女性作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智慧创作方面不输于男性。女性应结合自身实际,认识到自身的长处和优势,积极投身到创业的大军中,为自身提供就业机会,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减缓就业歧视。
参考文献:
[1]王媛媛.浅析当前我国女性隐性就业歧视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市场,2009(49).
[2]王春光.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弱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师,2005(1).
[3]庞惠.推进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问题探析[J].法制与经济,2009(1).
[4]马荣荣.对中国女性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的探讨[D].东北财经大学,2011.
【关键词】:就业;女性;歧视
一、当今社会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当今社会性别歧视是指对女性的歧视,女性中对妇女的歧视更为明显。曾有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披露了这样一个事实:被调查的96家跨国公司在华机构中,40%的外企公司在入职招聘时涉嫌存在“隐性歧视”,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我认为,隐形歧视——首推性别歧视。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还表现在,男女职位分工的不平等,薪资水平的差别等。有的单位或将已怀孕女性调整到条件恶劣的岗位上,迫使其主动辞职;有的单位并不拒绝招聘女性,但认为女性能力低于男性,因此一般只雇佣女性从事那些收入低、技术不强、条件较差的所谓的“女性工作”,使得女性在就业中获得的收入明显低于男性。在我国企业中,大多数存在此情况,女性再怎么努力奋斗,在升职加薪方面远不如男性。
二、当今社会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
(一)男女生理差别原因
男女在生理方面的差别是就业歧视中的一个根源上的因素。20多岁的的女性处于结婚生子育子的关键时期,这些人生中的大事必然会影响她们在工作中的表现,并且用人单位回为此付出直接和间接成本。而男性就不同,没有了生子带来的繁琐和影响,这倒使他们可以在职场中尽情施展抱负。这种由于生理差异带来的问题让用人单位觉得“麻烦”,成为一种生理性的就业障碍。
(二)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是职场性别歧视存在的客观基础
我国几千年男权社会所承袭下来的对女性歧视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在就业中也同样体现。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经济与社会的分工定势,性别社会角色由此被之间概念化并延续之今。千百年来,两性从未有过真正的平等,女性在经济上被歧视,被剥夺,在社会上被压抑,被排斥。
(三)退休时间不同也是就业歧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都对退休员工发放退休金和各种福利。女性要比男性少为企业工作五年,提前五年获取企业的退休金和福利资源,并且,女性的寿命比男性的长。雇佣女员工意味着额外福利产能本的增加。而企业又是一个盈利机构,从企业的发展来看,他们更多的会倾向于选择男性员工。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是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以及女性在就业中的享受的福利原则等等,但由于只是在大的方向上有所规定,没有具体的细文规定实施,导致实际上的操作性不强和缺乏强有力的处罚细则,在实际的就业中对女性为真正起到保护作用,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力。一些私营企业的法人缺乏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在追求企业私营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加大了对员工的剥削,特别是女性员工的特殊对待,存在欺诈、降低该有的福利等各种现象,由于女性在就业中本就处于不利的地位,为求得一份工作,只能将就,这就助长了诸多不平等现象的滋长蔓延。
三、减缓女性就业歧视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
政府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在改善就业歧视中,需要政府修订和完善《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使这些法律中关于妇女平等就业方面的条文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国家的法律真正起到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平等,减少就业歧视现象。
2、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建立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监督机制
政府应该在市场监督管理上加大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规范大小型企业和劳动中介机构的行为,要建立积极的反对就业歧视的行动计划和方案,建立有效的劳动力市场监督机制,设置相应的监控投诉机构,使遇到性别歧视的女性劳动者有正常而便捷的投诉渠道对一些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登记处罚,使我国的法律法规透明实施,切实改善就业中的歧视现象。
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使女性职工不因生育问题而在就业上受到歧视。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应避免现有的生育保险制度的不足,逐步把生育保险从企业保险过渡到社会保险,使妇女在三期期间的工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负担,减少用人单位和女性职工的负担,进一步减少用人单位由此引发的歧视。
(二)社会层面
发挥社区的作用。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女性的自我支配时间,政府应该从政策和经费上鼓励社区创办更多的家政服务就业岗位,加快社区家政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家政服务体系。这些都将为消除性别歧视和减少女性人力资本浪费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女性的社会价值。
(三)女性自身层面
1、转变传统思想,提高自身能力
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存在着较强的依附心理,婚前想着嫁一个有钱人,婚后就依赖男性挣钱养家,诸如种种的思想观念,使得女性在就业中处于被动地位,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劳动技能,使其在就业中更处于不利地位。处于科技迅速发展的21世纪,女性应该有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为家庭付出自己的一份力。应抛弃那些传统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就业技能,融入社会,参与就业,做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新时代女性。
2、鼓励自主创业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自主创业受到热烈的欢迎和鼓励。政府应该做好各方面比如政策优惠、资金等的支持工作,在全社会响应积极创业的号召。女性作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智慧创作方面不输于男性。女性应结合自身实际,认识到自身的长处和优势,积极投身到创业的大军中,为自身提供就业机会,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减缓就业歧视。
参考文献:
[1]王媛媛.浅析当前我国女性隐性就业歧视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市场,2009(49).
[2]王春光.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弱势问题的原因及对策[J].经济师,2005(1).
[3]庞惠.推进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问题探析[J].法制与经济,2009(1).
[4]马荣荣.对中国女性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的探讨[D].东北财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