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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统文论的重要理论,“发乎情止乎礼义”一直是文学批评家们争论的话题。“刻板、局限、教条主义”似乎是评论家们对其的长期成见,魏晋以来的畅情纵性才符合他们对人性和文学作品的追求。但孰不知,畅晓性情也唯有在礼义规范的条件下才能使文学作品合理表达情感,而不至于成为宣泄情感的滥觞之作。本文旨在从文学创作的现实需求角度出发,对“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合理性进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