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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三年改革,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到1996年年底,市直53个行政机关,5个县、市、区的165个直属行政单位以及8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计6750名机关工作人员已正式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至此,湘潭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已基本结束,国家公务员制度已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