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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此次《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最受外界关注的创造性审查、公知常识举证和延迟审查制度部分,介绍了修改的背景,修改的具体内容以及修改过程中的研究和思考.通过典型案例,厘清"公知常识"和"公知常识性证据"的异同,说明了如何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正确运用"三步法"评价创造性,也说明了申请人在利用延迟审查制度时应关注的问题,有助于加深对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第328号公告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