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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以法治为基础,国家治理能力以法治为保障,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法治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规则载体的法治体系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国家制度协调运行的保证。法治所体现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导向,是国家治理体系发展所必须依存的规则。法治本身所特有的组织管理、规范校正、惩戒救济、激励引导功能可以协调平衡不同治理主体的思想观念、利益取向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借助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引导,整体性地提升国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