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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省直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资金、保健对象医疗补贴资金、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大专院校学生统筹医疗费的筹集、征收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待遇支付等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项基金、资金的稽核和审计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对全省各统筹地区经办管理业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会计、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党组的亲切关怀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改革政策,始终以科学的态度,抓基础、促规范、求质量、谋发展,在探索中起步,在实践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目前省医保局内设办公室、基金征缴部、监督管理部、费用结算部、离休干部服务部、财务部、统计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基层指导(工伤保险)部等9个职能部(室),管理着全省共52个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涉及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6万人、工伤保险175万人、生育保险11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0万人的业务管理工作;同时承担着省直1300家近13万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管理以及1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省医保局办事大厅达到了1200多平方米,为办事人员提供了宽敞、舒适、便捷的办事服务环境。
省医保局近年来多次获得了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
2007年省医保局内设机构进行了全面整合,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员工秉承“全新面貌、全心服务、全心管理、全新业绩”的理念,全意为您服务,全力保障您拥有健康的生活。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党组的亲切关怀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改革政策,始终以科学的态度,抓基础、促规范、求质量、谋发展,在探索中起步,在实践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目前省医保局内设办公室、基金征缴部、监督管理部、费用结算部、离休干部服务部、财务部、统计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基层指导(工伤保险)部等9个职能部(室),管理着全省共52个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涉及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6万人、工伤保险175万人、生育保险11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0万人的业务管理工作;同时承担着省直1300家近13万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管理以及1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省医保局办事大厅达到了1200多平方米,为办事人员提供了宽敞、舒适、便捷的办事服务环境。
省医保局近年来多次获得了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一等功”等荣誉称号。
2007年省医保局内设机构进行了全面整合,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员工秉承“全新面貌、全心服务、全心管理、全新业绩”的理念,全意为您服务,全力保障您拥有健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