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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转型的内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采用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前为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行税额不允许抵扣,加重了企业税负。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避免了重复征税。此次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二、增值税转型中的税收政策要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为了税负平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3%。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说的固定资产是指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
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没有金额上的限制。房屋、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
需要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要取得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可抵扣进项税的运输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且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合规凭证上注明或依据合规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三、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一)外购固定资产纳税人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后,享受外购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在此列。因此,对于新办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计算方法不同,此次转型所受影响也不同,企业可以采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进行身份选择。方法如下: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按照现行税负,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17.65%;当企业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一般纳税人;当企业增值率高于17.6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
假定某小型机械设备厂,2009年不含税销售额为4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当期该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8万,如何确认该企业纳税人身份?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40×17%-5.8)÷(40×17%)×100%=14.7%
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14.7%﹤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宜作一般纳税人。确认一般纳税人后,应及时地向税务机关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应抓住转型期国家对一般纳税人降低认定标准的契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外购固定资产内涵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激活企业的投资行为,促使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更新。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企业购进不动产项目的固定资产,属于非增值税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必须把握好固定资产界定的标准及可抵扣的范围,不可盲目扩张。
(三)外购固定资产进项发票的筹划
《暂行条例》中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应取得合规发票,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我国现行发票管理中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分。因此,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应尽可能地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要密切关注供货商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便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购买设备的运费发票,要注意不能把保险费等杂费开进去,以免运费进项税不能抵扣。代垫银行手续费、进口代理费等价外费用不应与买价合并开进增值税发票中。另外,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运输费用与购进非增值税不动产在建工程货物的运费应分别开具,以免运费进项税不能抵扣。
以提供设备为主,又提供安装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要求对方将设备价值和相应的安装费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安装费发票,以免因安装费而影响主要设备的增值税抵扣。对于设备改造工程所需物资要自行采购,不包给施工单位。避免因取得建筑安装业发票,而影响设备改造工程所需物资增值税的抵扣。
(四)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筹划
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供应商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由于两种供应商的适用税率不同,企业采购时必须做出选择。假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如果企业向一般纳税人(税率17%或13%)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 ×17%(13%)=34(万元)或26(万元);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 ×3%=6(万元)。显然,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供货商。
(五)外购固定资产时机的筹划
合理的采购时间可以使企业获取更大的收益。一般来说,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购进固定资产,就可以及时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及时抵扣,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例如可以选择在销售固定资产的当期筹划购进固定资产,因为增值税转型前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征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货物,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从而产生较大的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尽量选择在获得较大进项增值税额的当期销售固定资产,这样,就可以保证有足够多的销项税抵减进项税,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作出清晰的财务核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孔令华,辽宁省丹东市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高级讲师)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采用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前为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行税额不允许抵扣,加重了企业税负。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避免了重复征税。此次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二、增值税转型中的税收政策要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为了税负平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3%。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说的固定资产是指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
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没有金额上的限制。房屋、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
需要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要取得合规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可抵扣进项税的运输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且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合规凭证上注明或依据合规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三、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一)外购固定资产纳税人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后,享受外购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在此列。因此,对于新办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计算方法不同,此次转型所受影响也不同,企业可以采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进行身份选择。方法如下: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按照现行税负,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17.65%;当企业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一般纳税人;当企业增值率高于17.6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
假定某小型机械设备厂,2009年不含税销售额为4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当期该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8万,如何确认该企业纳税人身份?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40×17%-5.8)÷(40×17%)×100%=14.7%
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14.7%﹤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宜作一般纳税人。确认一般纳税人后,应及时地向税务机关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应抓住转型期国家对一般纳税人降低认定标准的契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外购固定资产内涵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激活企业的投资行为,促使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更新。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企业购进不动产项目的固定资产,属于非增值税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必须把握好固定资产界定的标准及可抵扣的范围,不可盲目扩张。
(三)外购固定资产进项发票的筹划
《暂行条例》中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应取得合规发票,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我国现行发票管理中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分。因此,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应尽可能地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要密切关注供货商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便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购买设备的运费发票,要注意不能把保险费等杂费开进去,以免运费进项税不能抵扣。代垫银行手续费、进口代理费等价外费用不应与买价合并开进增值税发票中。另外,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运输费用与购进非增值税不动产在建工程货物的运费应分别开具,以免运费进项税不能抵扣。
以提供设备为主,又提供安装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要求对方将设备价值和相应的安装费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安装费发票,以免因安装费而影响主要设备的增值税抵扣。对于设备改造工程所需物资要自行采购,不包给施工单位。避免因取得建筑安装业发票,而影响设备改造工程所需物资增值税的抵扣。
(四)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筹划
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供应商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由于两种供应商的适用税率不同,企业采购时必须做出选择。假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如果企业向一般纳税人(税率17%或13%)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 ×17%(13%)=34(万元)或26(万元);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购进固定资产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 ×3%=6(万元)。显然,企业从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处采购固定资产能获得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因此,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供货商。
(五)外购固定资产时机的筹划
合理的采购时间可以使企业获取更大的收益。一般来说,企业在出现大量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购进固定资产,就可以及时实现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否则,若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该时期的销项税额,就会出现一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及时抵扣,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例如可以选择在销售固定资产的当期筹划购进固定资产,因为增值税转型前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征增值税,转型后出售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货物,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从而产生较大的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尽量选择在获得较大进项增值税额的当期销售固定资产,这样,就可以保证有足够多的销项税抵减进项税,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作出清晰的财务核算,合理规划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期分批进行固定资产更新,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与企业财税目标的相互配合。
(孔令华,辽宁省丹东市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