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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近日江苏扬州市局决定,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明确了9个方面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一级以下(不含一级)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不低于80%,民营医院、专科医院、个体诊所等列入重点检查对象;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进货验收情况、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近效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管理情况、特殊药品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处方调配及药品使用情况以及问题药品报告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