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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校车制度是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就学条件和儿童的人身安全、提高边远偏僻地区学校教育质量、实现儿童受教育机会均等这一基本理念而产生和发展的。日本的《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何种条件下必须提供校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规定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经费的分担比例。依据《地方交付税法》,地方政府可以获得校车运营管理经费的返还。专用校车运营的方式多样,主要有地方政府直接运营管理的"直营型"、委托民间企业管理的"委托型"、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接受政府资助的"运营支援型"和不接受政府资助的"独立核算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