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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于被判决有罪的被告人来说,其大多关心的并不是以什么理由被惩罚,而是受到何种惩罚。从这种意义上说,量刑的意义大于定罪。而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贯彻罪刑相当原则,已成为实现司法公正和刑事法治的突出问题。基于此,我们以我市两级法院2005年度审结的刑事案件(特指有罪判决)的量刑情况为视角,对两级法院贯彻罪刑相当原则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