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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年报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地位,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矿山资源储量年报工作,为矿山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提供基础依据,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境内26家矿山企业编制完成了2011年度储量年报。为提高年报编制的效率和质量,要求所有矿山企业都要聘请具有固体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该矿山储量年报。凡是不进行编制或不按照要求编制储量年报的,年检不予通过,不再出具矿山保有资源储量证明和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