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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河北省金融生态系统近年来虽有明显改善,但在金融生态主体的质量、金融生态外部环境和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从金融产权制度、金融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积极改进。
关键词:河北省;金融生态;优化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5-0031-03
一、河北金融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 河北省金融领域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金融风险的处置、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明显,金融生态系统在不断改善,但是距构建环渤海经济社会强省的发展目标对金融生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金融生态主体质量不甚理想
虽然河北省各类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金融资产的质量和业务运作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 资产结构单一,营销策略趋同。河北省虽有几千家各类银行营业性机构, 但业务领域基本上停留在传统的存款、 贷款和结算上, 在盈利资产中90%以上是贷款, 中间业务创造的收入只占很小的比例。
2. 贷款投向集中,信贷结构失衡,期限错配。多数银行为完成利润和资产质量指标, 贷款投放不均衡,大都集中在一、四季度。另外,从银行贷款构成看,贷款余额80%以上贷给了国有企业、城市基建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这就加剧了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
3. 不良贷款比率较高。 河北省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6月末,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共计1327亿元,比年初减少42亿元;不良贷款率14.36%,虽比年初下降1.77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二)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容乐观
近几年由于省政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过去相比,河北省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都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容乐观。
1. 社会诚信意识薄弱。 主要表现为逃废金融债务、恶意欠债的情况时有发生。
2. 金融法治环境较差。 目前由于我国整个法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 致使在金融领域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迟迟得不到有效处置的现象较为普遍。 在河北某市,2004年到2007年金融机构在贷款保全工作中, 共通过法院起诉保全债权8844笔,231461万元, 其中胜诉8623笔,217118万元, 胜诉率达到97.5%。但在胜诉债权中, 最终通过执行收回的仅为4455笔,66862万元, 只占胜诉案件的51.7%和30.8%。像这种赢了官司收不回钱甚至赔钱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三)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仍不尽如人意
行政体制的外部因素对金融业的过度保护和管制, 极大地削弱了优胜劣汰生存竞争规则对金融生态体系的自动调节作用。
1. 金融业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是只发“出生证”,不发“死亡证”,极大地破坏了金融生态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规则,恶化了金融生态体系, 最终会导致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污染”正常的金融机构。这种现象在河北省同样存在。
2. 市场化的金融监管体制还未完全形成。目前,河北省在制定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化解手段上,均处于较初级的水平。主要表现在:(1)在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方面,注重表内业务,忽视表外业务;(2)在监管范围方面, 往往忽略对小型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3) 在金融监管的方式上,主要是现场稽核,非现场监管弱化。所使用的监管手段主要是行政审批, 忽视对机构运行中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比较脆弱
由于连续几年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退出的力度加大,国有银行资金上存、邮政储蓄分流和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非农化”等原因,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比较脆弱。
1. 农村正规金融中介组织仍不健全。 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 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只剩下农村信用社,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
2. 农信社独自难当“支农”重任。目前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仅为河北农村资金需求的25%, 乡镇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也只有52%; 在农村信用社获取小额贷款、 联保贷款等信贷支持的农户数仅占河北省农户总数的30.8%。
二、加快河北省金融生态优化进程的思考
河北省要实现经济社会强省的目标, 在环渤海经济圈内形成资金“洼地效应”,就必须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改革、制定政策时,必须树立金融生态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辖区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搭建强势融资平台。
(一)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为中心,实现金融生态主体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生态学研究表明,生态链的组成成分越多样,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恢复稳定状态的能力就越强, 金融生态也是这样。提高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能力,必须健全金融生态链,丰富金融物种,使金融生态中的参与主体多元化。对河北省来说,金融产权制度改革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有:
1. 观念上要敢于突破。 以往认为非国有投资主体介入金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利用金融中介来套钱, 其实,允许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将发挥民营资本产权明晰的优势, 更快地建立起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更好地将社会资金吸纳到金融领域, 使金融业在输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增添新的活力。
2. 制度上要有所创新。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主体控制金融机构, 都要对其经营失败负责, 真正实现金融产权的完整化, 哪种所有制成分办金融机构并不重要。因此,在有关金融机构的股本构成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安排上不宜过分强调“股权分散”,真正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股东为核心。 过于分散的股权只会削弱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 模糊股东的产权职能,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回归金融企业本性,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最突出的特征是竞争,充分竞争是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 我们必须改变以往认为金融企业不能破产的认识。 周小川行长曾明确指出:“如果差的金融机构能在金融体系中残存,没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就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是对金融稳定的最大威胁”。基于这一理念, 第一是要将金融机构还原为追求资本利润而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本性, 尽快出台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的措施, 如建立有偿的差别投资保险制度等, 来督促金融机构更稳健经营, 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高效配置。 第二是应完善破产法, 主要是要明确破产的成本要由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的股东及其相关利益人,如高管人员、存款人及保险人等来承担, 而不能再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通过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 以保证整个金融生态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按市场化方向,优化城乡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的自然秩序和结构的形成, 最根本的是坚持市场导向。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城乡各类有悖于市场原则的体制、 机制和制度要及时坚决废止,努力培育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提高金融生态主体的运行质量。(1)放宽金融管制,允许非正规金融成分(如民间借贷、 互助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合法存在;(2)放宽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村的投融资渠道,适当扶持和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 减少农村资金外流现象;(3)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对新金融业务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4)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对金融的非正常干预。
(四)努力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夯实金融生态的信用基础
正如破坏自然环境所能影响的不只是某一类物种的生存而是整个生态平衡被打破一样, 大量不诚信行为的充斥不仅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还会使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使整个经济、金融的发展将处于高风险的恶性循环之中。 从河北省实际情况看, 关键是建立以保护债权为中心的社会信用秩序。(1)明确金融机构对欠债不还的债务人有无条件的破产起诉权;(2)尽快建立包括各种企业和自然人在内的破产制度,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3) 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体系和方法。
(五)实行审慎的监管制度,强化金融监管主体的职责
金融监管是对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 有效的监管能引导金融生态向着结构优化、功能增强、效率提高、公平竞争的方向发展。 有效监管关键是更新监管的理念和强化金融监管主体的责任。 一方面是监管理念应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和防范风险转移。 金融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行政审批性监管层面,不能等金融机构出现问题了再来查处, 应向预警性、 引导性、防范性方向转移。 在金融机构运转出现风险苗头和趋势时,监管部门就应及时介入,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进行化解,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另一方面是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 完善金融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监管措施最终要落到严格的问责制度上来。因为没有严格的问责制度,监管当局就会只做“栽花”(如批设机构)的好人,而不会尽心尽责地去从严监管金融机构,甚至出现同谋,替金融机构推卸责任的现象。
(六)加快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积极培育金融文化
大力推动金融人才积聚的政策法规,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1)整合省级政策研究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在冀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金融领域的智力资源, 组建河北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河北省金融业发展建设出谋划策,为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使金融专家人才队伍真正地将所学用于实践。(2)大力支持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建设, 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金融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既懂金融经济理论, 又具投融资、精算、核保核赔、法律等跨专业知识,且兼备企业资本国际化运作经验的专门人才, 为企业输送高素质金融员工。(3)建设金融文化,要突出诚信文化建设,培育金融消费者文化,大力开展中小投资者信用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金融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曹凑贵. 生态学概论[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徐诺金. 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现状与路径[J]. 南方金融,2006(8).
[3]刘清林.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法律因素[J]. 武汉金融,2005(8).
[4]刘香叶. 完善内部调节机能 促进金融生态建设[J]. 中国金融家,2006(5).
(责任编辑:龙会芳;校对:李巧莎)
关键词:河北省;金融生态;优化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8)05-0031-03
一、河北金融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 河北省金融领域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金融风险的处置、利率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明显,金融生态系统在不断改善,但是距构建环渤海经济社会强省的发展目标对金融生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金融生态主体质量不甚理想
虽然河北省各类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金融资产的质量和业务运作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 资产结构单一,营销策略趋同。河北省虽有几千家各类银行营业性机构, 但业务领域基本上停留在传统的存款、 贷款和结算上, 在盈利资产中90%以上是贷款, 中间业务创造的收入只占很小的比例。
2. 贷款投向集中,信贷结构失衡,期限错配。多数银行为完成利润和资产质量指标, 贷款投放不均衡,大都集中在一、四季度。另外,从银行贷款构成看,贷款余额80%以上贷给了国有企业、城市基建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这就加剧了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
3. 不良贷款比率较高。 河北省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6月末,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共计1327亿元,比年初减少42亿元;不良贷款率14.36%,虽比年初下降1.77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二)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容乐观
近几年由于省政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过去相比,河北省的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都有所改善。但从总体上看,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容乐观。
1. 社会诚信意识薄弱。 主要表现为逃废金融债务、恶意欠债的情况时有发生。
2. 金融法治环境较差。 目前由于我国整个法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 致使在金融领域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迟迟得不到有效处置的现象较为普遍。 在河北某市,2004年到2007年金融机构在贷款保全工作中, 共通过法院起诉保全债权8844笔,231461万元, 其中胜诉8623笔,217118万元, 胜诉率达到97.5%。但在胜诉债权中, 最终通过执行收回的仅为4455笔,66862万元, 只占胜诉案件的51.7%和30.8%。像这种赢了官司收不回钱甚至赔钱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三)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仍不尽如人意
行政体制的外部因素对金融业的过度保护和管制, 极大地削弱了优胜劣汰生存竞争规则对金融生态体系的自动调节作用。
1. 金融业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是只发“出生证”,不发“死亡证”,极大地破坏了金融生态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规则,恶化了金融生态体系, 最终会导致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污染”正常的金融机构。这种现象在河北省同样存在。
2. 市场化的金融监管体制还未完全形成。目前,河北省在制定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和化解手段上,均处于较初级的水平。主要表现在:(1)在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方面,注重表内业务,忽视表外业务;(2)在监管范围方面, 往往忽略对小型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3) 在金融监管的方式上,主要是现场稽核,非现场监管弱化。所使用的监管手段主要是行政审批, 忽视对机构运行中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比较脆弱
由于连续几年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退出的力度加大,国有银行资金上存、邮政储蓄分流和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非农化”等原因,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体系比较脆弱。
1. 农村正规金融中介组织仍不健全。 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 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只剩下农村信用社,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
2. 农信社独自难当“支农”重任。目前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仅为河北农村资金需求的25%, 乡镇企业信贷需求满足率也只有52%; 在农村信用社获取小额贷款、 联保贷款等信贷支持的农户数仅占河北省农户总数的30.8%。
二、加快河北省金融生态优化进程的思考
河北省要实现经济社会强省的目标, 在环渤海经济圈内形成资金“洼地效应”,就必须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改革、制定政策时,必须树立金融生态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金融各业发展,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统筹辖区和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搭建强势融资平台。
(一)以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为中心,实现金融生态主体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生态学研究表明,生态链的组成成分越多样,生态系统的自动调节恢复稳定状态的能力就越强, 金融生态也是这样。提高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能力,必须健全金融生态链,丰富金融物种,使金融生态中的参与主体多元化。对河北省来说,金融产权制度改革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有:
1. 观念上要敢于突破。 以往认为非国有投资主体介入金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利用金融中介来套钱, 其实,允许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将发挥民营资本产权明晰的优势, 更快地建立起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更好地将社会资金吸纳到金融领域, 使金融业在输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增添新的活力。
2. 制度上要有所创新。 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产权主体控制金融机构, 都要对其经营失败负责, 真正实现金融产权的完整化, 哪种所有制成分办金融机构并不重要。因此,在有关金融机构的股本构成及法人治理结构的安排上不宜过分强调“股权分散”,真正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股东为核心。 过于分散的股权只会削弱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 模糊股东的产权职能,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回归金融企业本性,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最突出的特征是竞争,充分竞争是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 我们必须改变以往认为金融企业不能破产的认识。 周小川行长曾明确指出:“如果差的金融机构能在金融体系中残存,没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就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是对金融稳定的最大威胁”。基于这一理念, 第一是要将金融机构还原为追求资本利润而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本性, 尽快出台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的措施, 如建立有偿的差别投资保险制度等, 来督促金融机构更稳健经营, 有效引导金融资源高效配置。 第二是应完善破产法, 主要是要明确破产的成本要由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的股东及其相关利益人,如高管人员、存款人及保险人等来承担, 而不能再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通过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 以保证整个金融生态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按市场化方向,优化城乡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的自然秩序和结构的形成, 最根本的是坚持市场导向。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城乡各类有悖于市场原则的体制、 机制和制度要及时坚决废止,努力培育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提高金融生态主体的运行质量。(1)放宽金融管制,允许非正规金融成分(如民间借贷、 互助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合法存在;(2)放宽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村的投融资渠道,适当扶持和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 减少农村资金外流现象;(3)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对新金融业务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4)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对金融的非正常干预。
(四)努力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夯实金融生态的信用基础
正如破坏自然环境所能影响的不只是某一类物种的生存而是整个生态平衡被打破一样, 大量不诚信行为的充斥不仅会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还会使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使整个经济、金融的发展将处于高风险的恶性循环之中。 从河北省实际情况看, 关键是建立以保护债权为中心的社会信用秩序。(1)明确金融机构对欠债不还的债务人有无条件的破产起诉权;(2)尽快建立包括各种企业和自然人在内的破产制度, 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3) 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体系和方法。
(五)实行审慎的监管制度,强化金融监管主体的职责
金融监管是对金融生态的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 有效的监管能引导金融生态向着结构优化、功能增强、效率提高、公平竞争的方向发展。 有效监管关键是更新监管的理念和强化金融监管主体的责任。 一方面是监管理念应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和防范风险转移。 金融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行政审批性监管层面,不能等金融机构出现问题了再来查处, 应向预警性、 引导性、防范性方向转移。 在金融机构运转出现风险苗头和趋势时,监管部门就应及时介入,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进行化解,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另一方面是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 完善金融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监管措施最终要落到严格的问责制度上来。因为没有严格的问责制度,监管当局就会只做“栽花”(如批设机构)的好人,而不会尽心尽责地去从严监管金融机构,甚至出现同谋,替金融机构推卸责任的现象。
(六)加快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积极培育金融文化
大力推动金融人才积聚的政策法规,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1)整合省级政策研究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在冀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金融领域的智力资源, 组建河北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河北省金融业发展建设出谋划策,为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使金融专家人才队伍真正地将所学用于实践。(2)大力支持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建设, 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金融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既懂金融经济理论, 又具投融资、精算、核保核赔、法律等跨专业知识,且兼备企业资本国际化运作经验的专门人才, 为企业输送高素质金融员工。(3)建设金融文化,要突出诚信文化建设,培育金融消费者文化,大力开展中小投资者信用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金融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曹凑贵. 生态学概论[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徐诺金. 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现状与路径[J]. 南方金融,2006(8).
[3]刘清林.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法律因素[J]. 武汉金融,2005(8).
[4]刘香叶. 完善内部调节机能 促进金融生态建设[J]. 中国金融家,2006(5).
(责任编辑:龙会芳;校对:李巧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