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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吃狗肉,中国人并不算最积极,有韩国人替我们在世界面前顶缸呢。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与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前,都有人闹过抵制,理由?韩国人吃狗肉!
中国人吃狗肉没有韩国人那么积极,是因为在中国的传统里,其实不以狗肉为珍,所谓“狗肉上不了酒席”。吃狗肉虽是古已有之,但一直是下里巴人的食品。战国名刺客聂政和刘邦麾下大将樊哙,起于市井,都是杀狗吃肉的好手。因为古代肉食匮乏,动不动就饥荒人相食,有什么就吃,顾不上文明了,狗是上等的肉食来源。爱吃的人自然提倡“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台湾省干脆现在还管狗肉叫“香肉”。
当然啦,别看西方现在反对吃狗肉,还嚷嚷太残忍,其实19世纪之前,法国人也吃狗肉,德国人把狗肉当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罗马人传统里,还有熏狗肉这种神物可吃。
说到底,在世界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前,大家来不及关爱宠物,先得满足自己;而狗肉在时不时就有饥荒的时代,实在是太完美的蛋白质来源了。
在中国,和狗肉一样患难与共,不登大雅之堂的,是猪肉。在古代中国的饮食价值观体系里,鱼肉、牛肉、羊肉、鹿肉,都比猪肉高档。但在宋朝,非近水域居民吃不到鱼肉,政府又严禁私宰耕牛——所以《水浒传》里,好汉得在野店才吃得上牛肉,鹿肉则是山珍,所以富人家主吃羊肉。苏轼在黄州所以吃猪肉,理由也是他穷,而且“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他是把猪肉当成平民食品的。所以猪肉在宋明市井间大发展,终于成为今日中国人民的主食,也是无奈:比起其他肉来,猪肉的供应是最容易的了。
说回狗肉,我有个日本同学,对中国人吃狗肉不理解,某日在歌剧院街走着,看见一法国老人牵一条膘肥体健的大狗,就问:“这种狗你们也吃吗?你们下得去嘴吗?”那时候神色惊恐,好像我们真要当场杀狗,剥皮来吃似的。我只好跟她解释,我们也不是见狗就吃;我妈以前就吃狗肉,养了狗就不吃了,但这其实是种移情,因为我们并不吃自己养的狗——说到底还是心理作用。
其实在饮食这事上,日本人遭遇的问题更大:他们吃鲸这事儿,非常折腾。2014年3月底,海牙国际法庭做了判决:就澳大利亚诉日本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判定日本在南极的捕鲸活动违反公约,今后不得再继续。事情一出,免不了又是舆论哗然。世界各环保组织抨击日本野蛮,日本朝野各方抱怨传统被糟蹋……当然,事情闹到海牙国际法庭,就不单是区区口腹之欲了,背后各方利益,非升斗小民所能想象。
如今的人一提吃狗肉就大呼残忍,但“可爱到通人性的动物不能吃”这个论题,在各国历史传统面前,是挺无力的。鸵鸟长得也可爱,不妨碍科特迪瓦人拿来做鸵鸟肉三明治。孔雀美丽,河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爱吃这俩货,尤其是孔雀的舌头,罗马名将兼美食家鲁库鲁斯尤其爱吃,当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们吃不起”的劲头。然后,随你信不信:澳大利亚人也有吃袋鼠肉的。澳大利亚南部,选袋鼠腰肉香煎后,用澳洲红酒来炖,是上世纪80年代就流行的款待游客的经典菜式。联想到袋鼠活蹦乱跳的劲头,吃时是不是会格外不舒服?但没法子,人类本来就是靠汲取其他生物的养料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世上一定还有人觉得大白鲟和闪光鲟很可爱呢,但不巧因为俄罗斯人发现它们在里海流域不少,其鱼子还是制作鱼子酱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饮食的标准,是随时代而改变的,关于饮食的禁忌,越是上古越少。中国古代平民必须吃狗肉和私宰牛肉来补充热量和蛋白质;日本古代平民如果不吃鲸鱼多半也未必活得到这时候;其他鸵鸟、袋鼠、河马以及火鸡,古代没有动物保护法,大家物尽其用,为了生存而搏命,见什么就吃什么,无可奈何。你可以说现代他们吃这个不文明不高雅,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我们能活到现在,真是靠我们的祖先见什么吃什么——也包括狗肉——一路存活下来的。
现代文明与美食的对峙,其实出于两种派系。派系一,姑且可称为“历史派”,比如韩国人吃狗肉,日本人吃鲸肉,此乃古代的饮食传统源远流长,千古而下,“以前能吃,现在怎么不能吃了”。派系二,姑且可称为“文明派”,比如反对吃狗肉,“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对宠物的热爱和动物保护是个大话题姑且不谈,但其实“文明派”能这么做,也是文明发展的结果,其物质基础,还是现在肉食供应(或其他热量供应)已经成了工业生产一部分,大家都不愁没肉吃,所以觉得可以放走可怜的狗了。反过来,因为牛之于农业生产没什么价值了,所以中国人现在也不反对吃牛肉了——牛都要哭了:耕了那么多年的地,就因为不如狗“萌”,要挨吃了!
其实吃东西这事,尊重历史也罢,爱护宠物也罢,到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法律。抗议、强抢、抵制还是声讨,都是软策略。人生于世,吃什么东西其实都是在造业。众生平等,吃狗吃猪,吃牛吃羊,猪狗牛羊都肯定会不高兴,但你也没法周全众生。所以只要不违法,别的真顾不了那么多。讨论狗肉问题,到后来无非就是规范法纪:狗肉让不让吃,怎么吃,明文见法,然后各取所需——日本人就在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在西方人恶狠狠瞪视下高高兴兴吃鲸呢,你奈我何?
责任编辑/刘洋
中国人吃狗肉没有韩国人那么积极,是因为在中国的传统里,其实不以狗肉为珍,所谓“狗肉上不了酒席”。吃狗肉虽是古已有之,但一直是下里巴人的食品。战国名刺客聂政和刘邦麾下大将樊哙,起于市井,都是杀狗吃肉的好手。因为古代肉食匮乏,动不动就饥荒人相食,有什么就吃,顾不上文明了,狗是上等的肉食来源。爱吃的人自然提倡“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台湾省干脆现在还管狗肉叫“香肉”。
当然啦,别看西方现在反对吃狗肉,还嚷嚷太残忍,其实19世纪之前,法国人也吃狗肉,德国人把狗肉当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罗马人传统里,还有熏狗肉这种神物可吃。
说到底,在世界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前,大家来不及关爱宠物,先得满足自己;而狗肉在时不时就有饥荒的时代,实在是太完美的蛋白质来源了。
在中国,和狗肉一样患难与共,不登大雅之堂的,是猪肉。在古代中国的饮食价值观体系里,鱼肉、牛肉、羊肉、鹿肉,都比猪肉高档。但在宋朝,非近水域居民吃不到鱼肉,政府又严禁私宰耕牛——所以《水浒传》里,好汉得在野店才吃得上牛肉,鹿肉则是山珍,所以富人家主吃羊肉。苏轼在黄州所以吃猪肉,理由也是他穷,而且“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他是把猪肉当成平民食品的。所以猪肉在宋明市井间大发展,终于成为今日中国人民的主食,也是无奈:比起其他肉来,猪肉的供应是最容易的了。
说回狗肉,我有个日本同学,对中国人吃狗肉不理解,某日在歌剧院街走着,看见一法国老人牵一条膘肥体健的大狗,就问:“这种狗你们也吃吗?你们下得去嘴吗?”那时候神色惊恐,好像我们真要当场杀狗,剥皮来吃似的。我只好跟她解释,我们也不是见狗就吃;我妈以前就吃狗肉,养了狗就不吃了,但这其实是种移情,因为我们并不吃自己养的狗——说到底还是心理作用。
其实在饮食这事上,日本人遭遇的问题更大:他们吃鲸这事儿,非常折腾。2014年3月底,海牙国际法庭做了判决:就澳大利亚诉日本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判定日本在南极的捕鲸活动违反公约,今后不得再继续。事情一出,免不了又是舆论哗然。世界各环保组织抨击日本野蛮,日本朝野各方抱怨传统被糟蹋……当然,事情闹到海牙国际法庭,就不单是区区口腹之欲了,背后各方利益,非升斗小民所能想象。
如今的人一提吃狗肉就大呼残忍,但“可爱到通人性的动物不能吃”这个论题,在各国历史传统面前,是挺无力的。鸵鸟长得也可爱,不妨碍科特迪瓦人拿来做鸵鸟肉三明治。孔雀美丽,河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爱吃这俩货,尤其是孔雀的舌头,罗马名将兼美食家鲁库鲁斯尤其爱吃,当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们吃不起”的劲头。然后,随你信不信:澳大利亚人也有吃袋鼠肉的。澳大利亚南部,选袋鼠腰肉香煎后,用澳洲红酒来炖,是上世纪80年代就流行的款待游客的经典菜式。联想到袋鼠活蹦乱跳的劲头,吃时是不是会格外不舒服?但没法子,人类本来就是靠汲取其他生物的养料生活在这个世上的。世上一定还有人觉得大白鲟和闪光鲟很可爱呢,但不巧因为俄罗斯人发现它们在里海流域不少,其鱼子还是制作鱼子酱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饮食的标准,是随时代而改变的,关于饮食的禁忌,越是上古越少。中国古代平民必须吃狗肉和私宰牛肉来补充热量和蛋白质;日本古代平民如果不吃鲸鱼多半也未必活得到这时候;其他鸵鸟、袋鼠、河马以及火鸡,古代没有动物保护法,大家物尽其用,为了生存而搏命,见什么就吃什么,无可奈何。你可以说现代他们吃这个不文明不高雅,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我们能活到现在,真是靠我们的祖先见什么吃什么——也包括狗肉——一路存活下来的。
现代文明与美食的对峙,其实出于两种派系。派系一,姑且可称为“历史派”,比如韩国人吃狗肉,日本人吃鲸肉,此乃古代的饮食传统源远流长,千古而下,“以前能吃,现在怎么不能吃了”。派系二,姑且可称为“文明派”,比如反对吃狗肉,“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对宠物的热爱和动物保护是个大话题姑且不谈,但其实“文明派”能这么做,也是文明发展的结果,其物质基础,还是现在肉食供应(或其他热量供应)已经成了工业生产一部分,大家都不愁没肉吃,所以觉得可以放走可怜的狗了。反过来,因为牛之于农业生产没什么价值了,所以中国人现在也不反对吃牛肉了——牛都要哭了:耕了那么多年的地,就因为不如狗“萌”,要挨吃了!
其实吃东西这事,尊重历史也罢,爱护宠物也罢,到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法律。抗议、强抢、抵制还是声讨,都是软策略。人生于世,吃什么东西其实都是在造业。众生平等,吃狗吃猪,吃牛吃羊,猪狗牛羊都肯定会不高兴,但你也没法周全众生。所以只要不违法,别的真顾不了那么多。讨论狗肉问题,到后来无非就是规范法纪:狗肉让不让吃,怎么吃,明文见法,然后各取所需——日本人就在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在西方人恶狠狠瞪视下高高兴兴吃鲸呢,你奈我何?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