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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问题在主流经济学中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本文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是经济学界整体上对亚当·斯密的片面解读,即将斯密的经济思想简化为“经济人十自由放任”.1980年代以来新一轮斯密研究热潮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公平正义问题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现代意义上的“分配正义”或减少不平等、缩小贫富差距等理念,在古典经济学诞生之前并不存在.中世纪晚期经院哲学的公平观主要体现为公平价格学说,同时财产正义论开始萌芽.从阿奎那到自然法学家格劳秀斯、普芬道夫,皆论证私有财产权符合正义,同时以“必需品权利”作为补救机制,使私有财产权与人类生存权相兼容.洛克主张基于劳动的财产权,其目的主要在于防止政府任意侵犯个人财产.休谟将正义和财产权视作完全等同的概念,并通过经验主义方法对私有财产权进行论证.现代经济学奠基人同时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重要人物的亚当·斯密,在公平观的发展史上扮演了承前启后的重要角色.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有对自然法学家正义理论的继承,更重要的是,他明确主张通过财政税收制度来减少不平等,并提出了税收公平原则,因而标志着公平观从财产正义转向税收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