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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运用完全分解模型研究了“十五”和“十一五”两个时期的碳强度区域影响,从省级区域、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高中低等三个角度对我国碳强度波动的影响进行分解。分解结果显示:“十五”期间碳强度上升,对碳强度下降起较大负作用的是山东、江苏、内蒙古等地区、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高组;“十一五”期间我国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碳强度下降,对碳强度下降起较大正作用的是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江苏等地区、东部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高组;要促使碳强度下降,需要加大对山东、内蒙古等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组的监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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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国碳强度上升了0.067 0吨碳/万元,其中强度效应为0.067 4吨碳/万元,对总效应的贡献度达到100.55%,结构效应为-0.005 5吨碳/万元,对总效应的贡献度为-0.55%,强度效应对碳强度下降起着负作用,结构效应对碳强度下降起着正作用,但起主导作用的是强度效应。从分省级区域来看,除辽宁、黑龙江、上海、北京、安徽、吉林、贵州、天津、甘肃、新疆、湖北、重庆对碳强度下降起着正作用外,其余地区均对碳强度下降起着负作用。起正作用最大的5个省级区域分别是辽宁、黑龙江、上海、北京、安徽,其总效应占碳强度变化的比例分别为23.14%、14.92%、11.43%、10.17%、9.80%,起负作用最大的5个省级区域分别是山东、江苏、内蒙古、宁夏、河南,其总效应占碳强度变化的比例分别为-34.72%、-26.18%、-25.23%、-18.8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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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时段总效应之差来看,经济发展水平高、中、低三组碳强度总效应“十一五”期间较“十五”期间均下降,经济发展水平高组下降幅度最大,经济发展水平中组次之,经济发展水平低组最小,说明在“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水平高组地区减排力度大,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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