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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反恐维稳工作,必须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工作意识,围绕反恐维稳工作形势要求,健全反恐维稳形势常态化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反恐维稳体系常态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反恐维稳办案常态化规范管理机制、反恐维稳工作常态化指导考核机制和反恐维稳能力常态化建设提升机制,为全面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