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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产业结构及老工业基地的现状。于4月28日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市、地局于每年11月底,将节能降耗服务活动情况的总结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评估报告报到省质监局计量处,对在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