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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可以减少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但上市公司往往会利用关联交易对公开报表中的盈余信息进行调整,从而侵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方销售总利润这一独特数据,对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有助于限制管理层通过转让价格操纵盈余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董事会中有高比例的独立董事或低比例的代表母公司的董事、董事会主席与CEO的职位不相容以及在审计委员会中有财务金融专家的上市公司,不太可能进行转让价格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