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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商品厂房(以下简称工业厂房)一般是指在没有商品房计划的工业用地上建造的厂房。2006年以前,政府计划部门的立项计划分商品房计划和非商品房计划两种,据此能很容易分清所建厂房的性质。2006年之后,政府计划部门的立项计划取消了商品房计划之分.所以依据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已无法区别工业厂房的性质,不得已,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只能依据出让土地的用途来区分所建房屋的性质,一般凡属于住宅、办公、商业和综合用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认定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