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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研究提倡的评价方式很多,如“发展性评价”“绩效性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等等。但在实践中用得最多,最具权威性的还是以高考、中考升学率为基准的“定量评价”。这种评价方式,使学校竞争偏离正常轨道。究其原因,除了社会各层对高考过度关注外,与教育管理体(政府主管部门)对教育的评价方式不无关系。
一、对现行教育评价方式的反思
1.高考选拔结果不完全具备定论基础教育质量的功能
时下,各地仍然利用一年一度的高考选拔结果来定论教育质量。细推敲,高考选拔结果其实不能完全具备每个办学体(学校管理者)和教学体(教师)的评价功能。因为按现行基础教育结构,一个学生读完十二年书,至少要经过两所至四所学校和三至四位单科科任教师才能完成。而用高考选拔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的方式,就像接力赛那样,只按最后一棒进行评价。
2. 选拔评价与基础教育评价的目标与着眼点不尽相同
其一,对教育教学评价而言,评价的是学校对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所授教育的效果,只是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而选拔评价是终极评价,是学生学业成绩的全部,不是一部分;其二,教学必须面对全体学生,而选拔评价面对的是一部分人受教育的结果;其三,教学必须面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选拔评价可以是单一的或是不全面的;其四,教学必须注重学习和创造思维的过程,而选拔人才只注重评价的终极结果;其五,对教学体和办学体评价的关注点在于发现问题和找出不足,以便调整教学策略和教育结构,而选拔评价的关注点在于所需人才的优劣等。用如此不同的价值取向,用来定论现代教育教学本身的优劣,其准确度颇受怀疑。
3. 用选拔评价的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质量有“抽梁换柱”之嫌
现行中学用高考结果来评价基础教育质量的方式,并不是教育理论和国家教育政策所支持的政策性取向,而是几千年来科举制度用来选拔和评价人才方式的延伸。其实,古人并不重视评价教育本身,而只重视评价所选拔人才的优劣。当要评价现代教育时,自然也就“抽梁换柱”地用选拔人才的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的质量。
4. 用选拔结果定论教育质量,有损于教育激励机制
当评价失去公正、公平时,激励就会被异化。用选拔结果评价的“强校”,往往以它丰厚的经济资源和优秀的生源作支撑,潜心于“应试教学”,生怕素质教育占去了很多的时间,更怕失去 “强校”的头衔。因此,对教育教学不敢作深层次的研究与改革。那么,“弱校”就会以生源、资源差为口实,对问题不作深入细致的思考,更没有教改研究意识,不思锐意进取,教师的激情常常被“弱校”“弱生”粉碎。
5. 用高考结果定论教育质量,导致了教育的短视现象
以高考结果评定质量的教育,一个周期至少12年。即便是热心抓教育的管理体,也是为本届出政绩去抓高中教育而忽视小学教育。忽视小学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忽视基础教育质量。这一点,在广大贫困的农村地区尤为明显。
二、 引入增值评价的理由
“增值评价是以学生的原有学业成绩为评价依据,通过一定的统计分析技术,把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从诸多相关因素中分离出来,从而实现对学校教育教学效果‘净’影响的评价。”引入现代教育教学评价增值评价的理由有四个方面:
1.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教学体与办学体的发展
它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对学生成绩“净”增值的评价,来体现教学体效能的增值水平,进而激励人们认真工作,让每位员工都有成就感,有各自奋斗的目标与奔得着的标杆。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能提高办学体与教育管理体的整体业绩增值水平。
2.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全体学生的发展
增值评价重视每一位不同层次学生的基础教育,从而提高教学体的效能和办学体的业绩。从增值评价的有效性运作管理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普及率、直升率、巩固率和高中阶段学生的辍学率都将影响办学体与教育管理体的业绩与政绩。
3.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增值评价更能体现这一要求。
4.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建立面向区域的教育质量监测、监控体系
教育管理体通过增值评价搭建的检测监控平台,跟踪记录全体学生德、智、体和身心健康成长的过程;跟踪记录教育体和办学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受教育者施授教育后所产生的影响和效能。使评价工作的成果具有多领域的应用价值和数据积累价值。为教育管理体的教育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办学体对学校管理策划与改进提供最直接的支持。
三、 增值评价的运行管理过程
1. 管理过程:建立以县为主,各校配合的教育评价运作机制
其主要职能是评价教育体、办学体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时所施用的方法、策略的有效性和体现出来的结果。其一,教育管理体是增值评价运作管理的主体,负责教育教学的检测与监控,评价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评价数据的积累与运作管理。核算分析评价结果,监督指导各办学体的自评管理工作,保证结果的公正、可信和有效性。其二,各办学体是增值评价运作管理的支体,从属于教育管理体。根据管理体的要求,配合组织统测、统检的实施,管理和呈报所属学校的评价内容与结果。着重于本校增值水平的有效管理与过程评价。
2. 运作过程:检测过程与评价过程
第一,检测过程。基础教育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三毕业12年,每三年为一个教学段。义务教育阶段分别在直升四年级、七年级的入学时设立统测统检制度。检测一至三年级与四至六年级教学段的教育增值水平。利用中考与高考的学业成绩,检测七至九年级与高中三年的教育增值水平。第二,评价过程。学生学业成绩的参与由两步组成。一是将本次统测成绩进行同级同科的横向评比。然后将本次统测成绩与三年前的基础成绩,进行纵向比较,评价出同一学生、同一学科的“净”增值成绩。二是将学生学业统测成绩随学籍带入新学校或年级,并核算出各学生在新校的各类学业成绩值,作为三年(各级再读生一年)后增值评价的基础成绩值。
综上所述,在基础教育评价中引入增值评价,能真实准确地对教育管理体、办学体和教学体实施公正、有效的评价,从而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
(通渭县第二中学)
一、对现行教育评价方式的反思
1.高考选拔结果不完全具备定论基础教育质量的功能
时下,各地仍然利用一年一度的高考选拔结果来定论教育质量。细推敲,高考选拔结果其实不能完全具备每个办学体(学校管理者)和教学体(教师)的评价功能。因为按现行基础教育结构,一个学生读完十二年书,至少要经过两所至四所学校和三至四位单科科任教师才能完成。而用高考选拔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的方式,就像接力赛那样,只按最后一棒进行评价。
2. 选拔评价与基础教育评价的目标与着眼点不尽相同
其一,对教育教学评价而言,评价的是学校对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所授教育的效果,只是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而选拔评价是终极评价,是学生学业成绩的全部,不是一部分;其二,教学必须面对全体学生,而选拔评价面对的是一部分人受教育的结果;其三,教学必须面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选拔评价可以是单一的或是不全面的;其四,教学必须注重学习和创造思维的过程,而选拔人才只注重评价的终极结果;其五,对教学体和办学体评价的关注点在于发现问题和找出不足,以便调整教学策略和教育结构,而选拔评价的关注点在于所需人才的优劣等。用如此不同的价值取向,用来定论现代教育教学本身的优劣,其准确度颇受怀疑。
3. 用选拔评价的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质量有“抽梁换柱”之嫌
现行中学用高考结果来评价基础教育质量的方式,并不是教育理论和国家教育政策所支持的政策性取向,而是几千年来科举制度用来选拔和评价人才方式的延伸。其实,古人并不重视评价教育本身,而只重视评价所选拔人才的优劣。当要评价现代教育时,自然也就“抽梁换柱”地用选拔人才的结果来定论基础教育的质量。
4. 用选拔结果定论教育质量,有损于教育激励机制
当评价失去公正、公平时,激励就会被异化。用选拔结果评价的“强校”,往往以它丰厚的经济资源和优秀的生源作支撑,潜心于“应试教学”,生怕素质教育占去了很多的时间,更怕失去 “强校”的头衔。因此,对教育教学不敢作深层次的研究与改革。那么,“弱校”就会以生源、资源差为口实,对问题不作深入细致的思考,更没有教改研究意识,不思锐意进取,教师的激情常常被“弱校”“弱生”粉碎。
5. 用高考结果定论教育质量,导致了教育的短视现象
以高考结果评定质量的教育,一个周期至少12年。即便是热心抓教育的管理体,也是为本届出政绩去抓高中教育而忽视小学教育。忽视小学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忽视基础教育质量。这一点,在广大贫困的农村地区尤为明显。
二、 引入增值评价的理由
“增值评价是以学生的原有学业成绩为评价依据,通过一定的统计分析技术,把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从诸多相关因素中分离出来,从而实现对学校教育教学效果‘净’影响的评价。”引入现代教育教学评价增值评价的理由有四个方面:
1.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教学体与办学体的发展
它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对学生成绩“净”增值的评价,来体现教学体效能的增值水平,进而激励人们认真工作,让每位员工都有成就感,有各自奋斗的目标与奔得着的标杆。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能提高办学体与教育管理体的整体业绩增值水平。
2.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全体学生的发展
增值评价重视每一位不同层次学生的基础教育,从而提高教学体的效能和办学体的业绩。从增值评价的有效性运作管理来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普及率、直升率、巩固率和高中阶段学生的辍学率都将影响办学体与教育管理体的业绩与政绩。
3.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强调:“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增值评价更能体现这一要求。
4. 增值评价的理念适合建立面向区域的教育质量监测、监控体系
教育管理体通过增值评价搭建的检测监控平台,跟踪记录全体学生德、智、体和身心健康成长的过程;跟踪记录教育体和办学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受教育者施授教育后所产生的影响和效能。使评价工作的成果具有多领域的应用价值和数据积累价值。为教育管理体的教育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办学体对学校管理策划与改进提供最直接的支持。
三、 增值评价的运行管理过程
1. 管理过程:建立以县为主,各校配合的教育评价运作机制
其主要职能是评价教育体、办学体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时所施用的方法、策略的有效性和体现出来的结果。其一,教育管理体是增值评价运作管理的主体,负责教育教学的检测与监控,评价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评价数据的积累与运作管理。核算分析评价结果,监督指导各办学体的自评管理工作,保证结果的公正、可信和有效性。其二,各办学体是增值评价运作管理的支体,从属于教育管理体。根据管理体的要求,配合组织统测、统检的实施,管理和呈报所属学校的评价内容与结果。着重于本校增值水平的有效管理与过程评价。
2. 运作过程:检测过程与评价过程
第一,检测过程。基础教育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三毕业12年,每三年为一个教学段。义务教育阶段分别在直升四年级、七年级的入学时设立统测统检制度。检测一至三年级与四至六年级教学段的教育增值水平。利用中考与高考的学业成绩,检测七至九年级与高中三年的教育增值水平。第二,评价过程。学生学业成绩的参与由两步组成。一是将本次统测成绩进行同级同科的横向评比。然后将本次统测成绩与三年前的基础成绩,进行纵向比较,评价出同一学生、同一学科的“净”增值成绩。二是将学生学业统测成绩随学籍带入新学校或年级,并核算出各学生在新校的各类学业成绩值,作为三年(各级再读生一年)后增值评价的基础成绩值。
综上所述,在基础教育评价中引入增值评价,能真实准确地对教育管理体、办学体和教学体实施公正、有效的评价,从而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
(通渭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