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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枣阳市在镇村基层干部中大力实施“2 5”干部驻村工作法,着力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联心”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明确驻村时间和任务。以加强乡镇驻村干部管理为切入口,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2 5”工作法,规定乡镇干部每周二和周四两天时间必须下到所驻村,与村干部一起集中办公,具体完成5项任务,即召开“两委”会议、宣传政策信息、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代办服务和走访重点农户。
加强镇村干部考核督查。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月对镇干部的驻村工作记录进行查阅批注、驻村干部每月对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查阅批注,并在为民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市委把推行“2 5”工作法纳入“大督查”范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对镇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民情记录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
注重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各村结合基层党组织“三述两评一提升”活动,对驻村干部进行“述评”。评议得分高的干部在第二年度的干部驻村双向选择中,可以优先选择驻点村。各乡镇配套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绩效资金,专门用于驻村干部考评。同时,实行严格问责,对市委督查室、乡镇党委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的镇干部,取消年度绩效考评奖金,市委或乡镇党委发文通报,年度考核不能推荐为优秀等次;对连续两次民主评议在本村排名末尾的村干部,镇办区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严重失职的,按有关程序撤销(罢免)相关职务。去年以来,市委共通报不在岗干部54人次,问责基层干部34名,免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2人,诫勉谈话包村干部41名。
明确驻村时间和任务。以加强乡镇驻村干部管理为切入口,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2 5”工作法,规定乡镇干部每周二和周四两天时间必须下到所驻村,与村干部一起集中办公,具体完成5项任务,即召开“两委”会议、宣传政策信息、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代办服务和走访重点农户。
加强镇村干部考核督查。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月对镇干部的驻村工作记录进行查阅批注、驻村干部每月对村干部的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查阅批注,并在为民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市委把推行“2 5”工作法纳入“大督查”范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对镇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民情记录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巡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
注重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各村结合基层党组织“三述两评一提升”活动,对驻村干部进行“述评”。评议得分高的干部在第二年度的干部驻村双向选择中,可以优先选择驻点村。各乡镇配套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绩效资金,专门用于驻村干部考评。同时,实行严格问责,对市委督查室、乡镇党委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的镇干部,取消年度绩效考评奖金,市委或乡镇党委发文通报,年度考核不能推荐为优秀等次;对连续两次民主评议在本村排名末尾的村干部,镇办区党(工)委进行诫勉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严重失职的,按有关程序撤销(罢免)相关职务。去年以来,市委共通报不在岗干部54人次,问责基层干部34名,免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2人,诫勉谈话包村干部4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