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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选铨在民国外交界的地位并不高,却是通过参加外交官考试进入外交部,从外交部最基层做起的外交官。他留下的《宋选铨外交回忆录》,翔实细致,记载他本人的外交生涯和民国外交的诸多精彩片断,为民国外交史研究提供了极好的历史记录。
参加外交官考试
宋选铨,幼名双喜、泮林。1901年出生于贵州省郎岱县二塘乡桥梁堡村。先后毕业于贵阳师范学校、武昌高等师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三个师范学校,主修英文。1927年起,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一路军总指挥部上尉英文秘书、邮政总局邮务员,均不合他心意。次年,他决定参加国民政府的外交官考试。
中国的外交官考试始于1916年6月,北京开始实施《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举行了第一场考试,其后这个制度一直得到坚持。当时的外交官考试分为普通科目和专门科目两类,前者包括国父遗教、中国历史地理、外国历史地理、国文和外国文等;后者包括1814年以来欧洲外交史、中外条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概论、比较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共八科。内容考试之宽泛远超出了今日中国的外交官考试。当时报考者有300余人,经过两轮考试,再加上口试,共录取43名。宋选铨以第32名录取,开始了外交官的生涯。
任职驻国联中国代表处
1929年3月,宋选铨奉派赴马德里,任中国驻西班牙公使馆学习员,学习西班牙语,享受主事待遇,后升任随员。其间,曾利用馆内英文书籍,撰写《西班牙与我国的贸易》,受到商务部嘉奖。
1930年5月,调任驻国联中国代表团办事处随员,1933年升任三等秘书。1937年12月奉调归国。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执行“依赖国联外交”,面对日本的疯狂侵华行径,依赖国联主持公道和正义,为此,在国联与日本进行了全面的争锋和较量。
宋选铨担任办事处的英文翻译和文件保管,掌管核心机密,曾在伍朝枢、施肇基、颜惠庆、顾维钧、郭泰祺等多任全权代表领导下工作,他在回忆录中对他们各有精彩评点:称“伍朝枢先生博学能文,沉默寡言,其英文演辞极佳”,“为历届出席国联大会代表中之最廉洁者”。赞顾维钧“有智”,“因彼对国际情形熟悉,遇困难问题,彼必电政府先说明困难。故如接洽不成功,政府自能原谅”。 称郭泰祺“有勇”,“他对国际情形虽不甚了解,但他认为中国应争取的权益,不问如何困难,勇往直前,必争得而后已,亦属难得的外交官”。称颜惠庆“智勇兼备”,“办理外交,先与各方商量,征询各方意见,但不盲信外人,而以中国利益为前提,计划一经决定,即不顾一切困难,尽力争取胜利”。但对于施肇基则颇有微词,指责他为“贪污无能的人,把国家外交办坏了,他自己反发了国难财!”
宋选铨认为:中国的“依赖国联外交”取得了两大成就,一是上海战事,“我国引用国联盟约第15条,提交大会讨论,得到国际舆论之支持,使日本无条件撤兵”;二是东北问题,“得到大会严正的报告书,指明日本对我东北实行武力侵略的积极政策,组织傀儡组织,国联各会员国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承认其武力造成的结果。”
推动派遣中国专家赴欧美考察
1933年5月31日,以中日签署“塘沽协定”为起点,中国对国联外交的重点转向扩大与国联的技术文化合作。
宋选铨及时从国联秘书长1933年国联决算报告书中发现,中国与国联技术合作预算48万瑞士法郎,实际上只使用了19万余法郎,按国联规章,余款不能移入下一年度使用。为此,宋选铨通过中国驻国联大使顾维钧向外交部提议利用此笔余款28万余法郎,由中国派遣若干专家经国联之介绍,至欧洲及美国考察,以此培养中国专家。但此议未为外交部采纳。次年,宋选铨再次从1934年国联预算报告中发现同样的问题,总预算48万瑞士法郎中,实际开支仅21万瑞士法郎,不达原预算的半数。宋选铨再次通过中国驻国联大使郭泰祺向外交部提出旧议,终于引起重视。
中国驻国联代表处与国联秘书处进行了艰苦交涉,宋选铨并在上海《大公报》发表《九百六十万之技术合作费如何用法?》,推动国际舆论关注此事,终于迫使国联秘书处同意中国的方案。1936年,中国利用此款派出20余名专家,包括黄河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李仪祉和外交部国联科科长胡庆育等,1937年及1938年又连续两年利用此款分别派遣20余名专家出国考察,直到1939年国联停止活动。宋选铨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为国家争得了利益,本人也由此从专员提升为专门委员。
出任“对日和会”临时专员
1938年初,宋选铨回到武汉,由于战时外交部裁员,转任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办公室上校秘书,在何应钦将军幕府任职五年。1943年应聘为贵州大学教授,教授政治学、中国外交史及西洋外交史。抗日战争胜利后重返外交部。1949年在广州奉命疏散。1950年赴台湾。1952年,日台谈判“和平条约”,宋先铨应聘为台湾当局“对日和会”临时专员。
同年,宋选铨提出“要求日本赔偿意见书”,同时在国民大会“对日和约”座谈会上发言,坚决主张“对日和约”日本至少必须赔偿我国人民损失三百亿美元,以日本之物品及人民之技术与劳力分30年摊还,每年偿还10亿美元;如日方不允偿付此款,离开和会而去,则我方亦可听之,将来再开和会时,我国应向日本索取更大的赔偿。还提出,因日本侵略我国,遂使中共坐大,“以致我政府失去大陆。故我国收复大陆之费用,亦应向日本索取”等。但此意见未为台北当局接受,日台和约并无赔偿条款。这使宋选铨大失所望,认此为“铸成我国外交史上一大错”。
抗议美国将奄美大岛交还日本
随后,宋选铨被任为台北“外交部”专门委员,分属“美洲司”办事,主管琉球事务。他认为开罗会议未在“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之条文中于朝鲜之下加入“及琉球”三字,已属疏失于前;1952年“日台和会”未提及琉球问题,实属疏失于后。
1953年,日本政府谬称日本对于琉球有所谓“残余主权”,要求美国政府将琉球北部之奄美大岛交还日本。美国政府竞不与中国谘商而答允日人之要求。宋选铨向“外交部”提出签呈,说明琉球与我国在历史上、地理上及文化上之关系,驳斥日本所谓“残余主权”之谬说,并引述“旧金山对日和约”关于琉球之规定,指出琉球之主权应属于琉球人民。即使依照“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托管当局,美国在征得琉球人民同意之前,无权将琉球交与任何国家。美国现在占领琉球,系临时性质,美国如与联合国订约,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美国为其托管当局,亦系临时性质。托管地最后之归宿为该地之独立,人民之自由。中国政府无意恢复其对琉球之宗主权,但希望琉球人民得到自决与独立。因此,中国政府应对美国此种非法举动向美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该签呈在台湾当局“外交部”内部引起争论,“美洲司长”批示“似可不必提出抗议”,“外交部次长”主张“应提抗议”,“外交部长”叶公超则决定“不提抗议”。但此事在台北“立法院”引起争端,向叶公超提出质询,最后由台北最高当局蒋介石批示,向美国提出抗议。台北“外交部”奉命向美国驻台“大使馆”提出抗议书,表明“中国对于琉球有悠久之历史关系,但并无领土野心。中国政府及人民愿见琉球人民得到自决与独立,不愿其再受日人奴役。为此,对于美国政府将奄美大岛交予日本一事,特提出抗议。”迫使美国政府答复,谓此后有关琉球之事,美国政府当与中国政府咨商等,但并未改变错误决定。
1958年9月,宋选铨奉派为台北当局出席联合国第13届大会代表团专门委员。1959年6月,奉派为台北当局驻沙特阿拉伯“大使馆”参事衔一等秘书,因反对和揭露时任台北驻沙特“大使”、原“青海王”马步芳之不法行为,救助被马步芳强奸后霸占为妻的马氏侄女马月兰,导致宋马之间的激烈冲突,成为哄动一时的“台北‘外交部’丑闻”。宋选铨调回台北,马步芳被免职,但其罪行并未被深究。宋选铨认为外交部处事不公,愤而辞职。后宋氏曾继续担任台北“国民大会”代表,兼任台北“国立师范大学英文系”教授。著有《宋选铨外交回忆录》。1984年病逝于台北。
参加外交官考试
宋选铨,幼名双喜、泮林。1901年出生于贵州省郎岱县二塘乡桥梁堡村。先后毕业于贵阳师范学校、武昌高等师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三个师范学校,主修英文。1927年起,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一路军总指挥部上尉英文秘书、邮政总局邮务员,均不合他心意。次年,他决定参加国民政府的外交官考试。
中国的外交官考试始于1916年6月,北京开始实施《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法》,举行了第一场考试,其后这个制度一直得到坚持。当时的外交官考试分为普通科目和专门科目两类,前者包括国父遗教、中国历史地理、外国历史地理、国文和外国文等;后者包括1814年以来欧洲外交史、中外条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概论、比较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共八科。内容考试之宽泛远超出了今日中国的外交官考试。当时报考者有300余人,经过两轮考试,再加上口试,共录取43名。宋选铨以第32名录取,开始了外交官的生涯。
任职驻国联中国代表处
1929年3月,宋选铨奉派赴马德里,任中国驻西班牙公使馆学习员,学习西班牙语,享受主事待遇,后升任随员。其间,曾利用馆内英文书籍,撰写《西班牙与我国的贸易》,受到商务部嘉奖。
1930年5月,调任驻国联中国代表团办事处随员,1933年升任三等秘书。1937年12月奉调归国。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执行“依赖国联外交”,面对日本的疯狂侵华行径,依赖国联主持公道和正义,为此,在国联与日本进行了全面的争锋和较量。
宋选铨担任办事处的英文翻译和文件保管,掌管核心机密,曾在伍朝枢、施肇基、颜惠庆、顾维钧、郭泰祺等多任全权代表领导下工作,他在回忆录中对他们各有精彩评点:称“伍朝枢先生博学能文,沉默寡言,其英文演辞极佳”,“为历届出席国联大会代表中之最廉洁者”。赞顾维钧“有智”,“因彼对国际情形熟悉,遇困难问题,彼必电政府先说明困难。故如接洽不成功,政府自能原谅”。 称郭泰祺“有勇”,“他对国际情形虽不甚了解,但他认为中国应争取的权益,不问如何困难,勇往直前,必争得而后已,亦属难得的外交官”。称颜惠庆“智勇兼备”,“办理外交,先与各方商量,征询各方意见,但不盲信外人,而以中国利益为前提,计划一经决定,即不顾一切困难,尽力争取胜利”。但对于施肇基则颇有微词,指责他为“贪污无能的人,把国家外交办坏了,他自己反发了国难财!”
宋选铨认为:中国的“依赖国联外交”取得了两大成就,一是上海战事,“我国引用国联盟约第15条,提交大会讨论,得到国际舆论之支持,使日本无条件撤兵”;二是东北问题,“得到大会严正的报告书,指明日本对我东北实行武力侵略的积极政策,组织傀儡组织,国联各会员国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承认其武力造成的结果。”
推动派遣中国专家赴欧美考察
1933年5月31日,以中日签署“塘沽协定”为起点,中国对国联外交的重点转向扩大与国联的技术文化合作。
宋选铨及时从国联秘书长1933年国联决算报告书中发现,中国与国联技术合作预算48万瑞士法郎,实际上只使用了19万余法郎,按国联规章,余款不能移入下一年度使用。为此,宋选铨通过中国驻国联大使顾维钧向外交部提议利用此笔余款28万余法郎,由中国派遣若干专家经国联之介绍,至欧洲及美国考察,以此培养中国专家。但此议未为外交部采纳。次年,宋选铨再次从1934年国联预算报告中发现同样的问题,总预算48万瑞士法郎中,实际开支仅21万瑞士法郎,不达原预算的半数。宋选铨再次通过中国驻国联大使郭泰祺向外交部提出旧议,终于引起重视。
中国驻国联代表处与国联秘书处进行了艰苦交涉,宋选铨并在上海《大公报》发表《九百六十万之技术合作费如何用法?》,推动国际舆论关注此事,终于迫使国联秘书处同意中国的方案。1936年,中国利用此款派出20余名专家,包括黄河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李仪祉和外交部国联科科长胡庆育等,1937年及1938年又连续两年利用此款分别派遣20余名专家出国考察,直到1939年国联停止活动。宋选铨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为国家争得了利益,本人也由此从专员提升为专门委员。
出任“对日和会”临时专员
1938年初,宋选铨回到武汉,由于战时外交部裁员,转任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办公室上校秘书,在何应钦将军幕府任职五年。1943年应聘为贵州大学教授,教授政治学、中国外交史及西洋外交史。抗日战争胜利后重返外交部。1949年在广州奉命疏散。1950年赴台湾。1952年,日台谈判“和平条约”,宋先铨应聘为台湾当局“对日和会”临时专员。
同年,宋选铨提出“要求日本赔偿意见书”,同时在国民大会“对日和约”座谈会上发言,坚决主张“对日和约”日本至少必须赔偿我国人民损失三百亿美元,以日本之物品及人民之技术与劳力分30年摊还,每年偿还10亿美元;如日方不允偿付此款,离开和会而去,则我方亦可听之,将来再开和会时,我国应向日本索取更大的赔偿。还提出,因日本侵略我国,遂使中共坐大,“以致我政府失去大陆。故我国收复大陆之费用,亦应向日本索取”等。但此意见未为台北当局接受,日台和约并无赔偿条款。这使宋选铨大失所望,认此为“铸成我国外交史上一大错”。
抗议美国将奄美大岛交还日本
随后,宋选铨被任为台北“外交部”专门委员,分属“美洲司”办事,主管琉球事务。他认为开罗会议未在“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之条文中于朝鲜之下加入“及琉球”三字,已属疏失于前;1952年“日台和会”未提及琉球问题,实属疏失于后。
1953年,日本政府谬称日本对于琉球有所谓“残余主权”,要求美国政府将琉球北部之奄美大岛交还日本。美国政府竞不与中国谘商而答允日人之要求。宋选铨向“外交部”提出签呈,说明琉球与我国在历史上、地理上及文化上之关系,驳斥日本所谓“残余主权”之谬说,并引述“旧金山对日和约”关于琉球之规定,指出琉球之主权应属于琉球人民。即使依照“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托管当局,美国在征得琉球人民同意之前,无权将琉球交与任何国家。美国现在占领琉球,系临时性质,美国如与联合国订约,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美国为其托管当局,亦系临时性质。托管地最后之归宿为该地之独立,人民之自由。中国政府无意恢复其对琉球之宗主权,但希望琉球人民得到自决与独立。因此,中国政府应对美国此种非法举动向美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该签呈在台湾当局“外交部”内部引起争论,“美洲司长”批示“似可不必提出抗议”,“外交部次长”主张“应提抗议”,“外交部长”叶公超则决定“不提抗议”。但此事在台北“立法院”引起争端,向叶公超提出质询,最后由台北最高当局蒋介石批示,向美国提出抗议。台北“外交部”奉命向美国驻台“大使馆”提出抗议书,表明“中国对于琉球有悠久之历史关系,但并无领土野心。中国政府及人民愿见琉球人民得到自决与独立,不愿其再受日人奴役。为此,对于美国政府将奄美大岛交予日本一事,特提出抗议。”迫使美国政府答复,谓此后有关琉球之事,美国政府当与中国政府咨商等,但并未改变错误决定。
1958年9月,宋选铨奉派为台北当局出席联合国第13届大会代表团专门委员。1959年6月,奉派为台北当局驻沙特阿拉伯“大使馆”参事衔一等秘书,因反对和揭露时任台北驻沙特“大使”、原“青海王”马步芳之不法行为,救助被马步芳强奸后霸占为妻的马氏侄女马月兰,导致宋马之间的激烈冲突,成为哄动一时的“台北‘外交部’丑闻”。宋选铨调回台北,马步芳被免职,但其罪行并未被深究。宋选铨认为外交部处事不公,愤而辞职。后宋氏曾继续担任台北“国民大会”代表,兼任台北“国立师范大学英文系”教授。著有《宋选铨外交回忆录》。1984年病逝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