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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是一位农村妇女,在怀大儿子的时候,刘女士和丈夫的都在外地打工,平时自己工作也比较忙,对孕检不够重视,只在怀孕早期到医院接受了两次产前超声检查。等到怀孕后期,刘女士再到医院做产前检查时,才发现胎儿患有兔唇。虽然刘女士和丈夫为大儿子找了许多治疗方法,但大儿子兔唇的问题依然很难根治,这件事成了刘女士和丈夫永远的心结。在怀二胎期间,刘女士和丈夫无论多忙都坚持定期到医院接受产前胎儿检查,并顺利生下了一个十分健康的儿子,刘女士这才真正理解了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对防范风险的重要性。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主要是利用超声检测仪器,在孕妇妊娠期间的各个阶段,针对胎儿及其附属物采取的一种医学影像检查方法。进行产前胎儿超声检查能够观察到孕妇怀孕以后胚胎和胎儿在主要解剖结构上出现的畸形和异常情况,是当前产科诊疗中对孕妇采取的最常用的一种无创检查方法。使用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具有重复性的优势,能够及时诊断出胎儿在生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畸形病变、胎盘疾病、脐带的缠绕以及一部分先天性疾病。对不同生长时期的胎儿进行产前超声检查能够减少新生儿先天缺陷的发生,实现优生优育的国家生育政策,是提高国家人口素质的基础性方法。
(一)懷孕早期的超声检查方法
在女性怀孕早期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时,通常选择的方法都是以普通超声检查为主。医生使用普通超声检查能够准确检查出怀孕时间在5~10周的女性是宫内妊娠还是宫外妊娠,也能够进一步检测出女性体内胚胎的存活情况和生长状态,能有效防止宫外妊娠发现不及时导致女性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问题。同时在怀孕11~14周内,医生需要使用NT超声检查对胎儿颈后透明层的厚度进行检测,这是在怀孕期间发现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症最主要的筛查指标之一。因此,在怀孕早期进行超声检查,医生能及时发现孕妇不正常的妊娠情况,也能够发现孕妇怀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胎儿先天性疾病,为孕妇提供建议,让孕妇选择是否要及时终止妊娠,不仅有利于避免孕妇在妊娠过程中出现生命安全问题,也能提高胎儿出生后的存活率。
(二)怀孕中晚期的超声检查方法
在女性怀孕中晚期进行超声检测主要是筛选出胎儿在生长结构上存在的异常问题。因此在孕妇怀孕中期和晚期选择的超声检查方法主要分为两类:首先针对怀孕时长为18~24周左右的孕妇,在这一阶段的孕妇需要接受II级产前超声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产前超声检查规定的六大类严重结构畸形疾病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胎儿进行筛查处理,包含了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和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若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或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有条件者可到有相应产前诊断资格的医院进行系统或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其次是怀孕时长为28~34周的孕妇进行检查,能有效避免胎儿出现晚发畸形,比如脑积水、小头畸形和颅内占位性病变等较为常见的畸形问题大多数都能在这个时期被检测出来。
尽管产前超声检查能够检测出怀孕期间存在的大部分有关胎儿畸形的问题,但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检查结果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怀孕时长、胎儿的体位、羊水量、孕妇腹壁的厚度、超声仪器和孕晚期骨骼声影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超声检查结构的清晰度,最终影响到超声筛查结果的正确率。再加上胎儿出生后的解剖结构与超声检查得到的影像结果有一定的区别,很容易在超声检查过程中形成各种假象影响到超声诊断结果的正确性。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胎儿超声筛查结果有误的医疗争端时有发生,孕妇需要知悉产前超声筛查工作的局限性,不应该过度信任产前超声风险防范的能力。产前超声检查本就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人们在判断产前超声检查对风险防范的作用时,一定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对检查结果的影响。
(作者单位:四川省长宁县人民医院超声科)
什么是产前胎儿超声检查?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主要是利用超声检测仪器,在孕妇妊娠期间的各个阶段,针对胎儿及其附属物采取的一种医学影像检查方法。进行产前胎儿超声检查能够观察到孕妇怀孕以后胚胎和胎儿在主要解剖结构上出现的畸形和异常情况,是当前产科诊疗中对孕妇采取的最常用的一种无创检查方法。使用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具有重复性的优势,能够及时诊断出胎儿在生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畸形病变、胎盘疾病、脐带的缠绕以及一部分先天性疾病。对不同生长时期的胎儿进行产前超声检查能够减少新生儿先天缺陷的发生,实现优生优育的国家生育政策,是提高国家人口素质的基础性方法。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防范风险的方法
(一)懷孕早期的超声检查方法
在女性怀孕早期对胎儿进行超声检查时,通常选择的方法都是以普通超声检查为主。医生使用普通超声检查能够准确检查出怀孕时间在5~10周的女性是宫内妊娠还是宫外妊娠,也能够进一步检测出女性体内胚胎的存活情况和生长状态,能有效防止宫外妊娠发现不及时导致女性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问题。同时在怀孕11~14周内,医生需要使用NT超声检查对胎儿颈后透明层的厚度进行检测,这是在怀孕期间发现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症最主要的筛查指标之一。因此,在怀孕早期进行超声检查,医生能及时发现孕妇不正常的妊娠情况,也能够发现孕妇怀孕过程中出现的某些胎儿先天性疾病,为孕妇提供建议,让孕妇选择是否要及时终止妊娠,不仅有利于避免孕妇在妊娠过程中出现生命安全问题,也能提高胎儿出生后的存活率。
(二)怀孕中晚期的超声检查方法
在女性怀孕中晚期进行超声检测主要是筛选出胎儿在生长结构上存在的异常问题。因此在孕妇怀孕中期和晚期选择的超声检查方法主要分为两类:首先针对怀孕时长为18~24周左右的孕妇,在这一阶段的孕妇需要接受II级产前超声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产前超声检查规定的六大类严重结构畸形疾病标准对存在问题的胎儿进行筛查处理,包含了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和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若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或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有条件者可到有相应产前诊断资格的医院进行系统或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其次是怀孕时长为28~34周的孕妇进行检查,能有效避免胎儿出现晚发畸形,比如脑积水、小头畸形和颅内占位性病变等较为常见的畸形问题大多数都能在这个时期被检测出来。
产前胎儿超声检查的局限性
尽管产前超声检查能够检测出怀孕期间存在的大部分有关胎儿畸形的问题,但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检查结果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怀孕时长、胎儿的体位、羊水量、孕妇腹壁的厚度、超声仪器和孕晚期骨骼声影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超声检查结构的清晰度,最终影响到超声筛查结果的正确率。再加上胎儿出生后的解剖结构与超声检查得到的影像结果有一定的区别,很容易在超声检查过程中形成各种假象影响到超声诊断结果的正确性。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胎儿超声筛查结果有误的医疗争端时有发生,孕妇需要知悉产前超声筛查工作的局限性,不应该过度信任产前超声风险防范的能力。产前超声检查本就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人们在判断产前超声检查对风险防范的作用时,一定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对检查结果的影响。
(作者单位:四川省长宁县人民医院超声科)